儒家廉政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提到全球性威胁,人们很快就会想到恐怖主义、气候变暖、金融危机等等这样一些词汇,而在这个不断拉长的名单中,现在又多了一个“品种”——腐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将腐败定性为“全球性威胁”,他认为,2008年全球金融风暴的缘起与贪婪和腐败有着直接的联系。
腐败是一个普遍现象,治理腐败也是个世界性难题。尽管中国的反腐败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在今年全国两会之前,温总理在与网友在线交流时就曾经指出:“贪污腐败问题可以危及到社会的稳定以至政权的巩固。”在国务院8月27日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温总理再次深刻指出:“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而孳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总理今年在两个重要公开场合两次论述“腐败问题与执政党、政权的关系”,显示出中央高层对腐败问题危害性的清醒认识和在反腐败方面的坚定决心。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就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思路,新的理念,强调加大反腐的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开放了制度反腐的空间,从而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将
党的廉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并且在理念和现实上都有重大的意义,昭示着反腐倡廉的新时期、新阶段、新局面的到来。
在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历史长河中,我们的祖先创造了灿烂而独特的中华文明,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传统文化体系,廉政思想则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儒家廉政思想无论是作为一种政治道德,抑或是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无一不折射着儒家学者们杰出的治国感悟和政治智慧,具有法制所无法替代的功能。在当前反腐败的新形势下,我们重温我国古代儒家的廉政文化, 对于增强各级干部的廉政意识,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有着不可忽略的重大意义,深入研究儒家廉政思想的深刻内涵,汲取其精华,对于我们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意义深远。
一、儒家赋予“廉政”深刻的内涵
廉政思想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儒家思想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儒家赋予“廉”以深刻的内涵。“廉政”作为一个构词,迄今为止还没有比较精确的界定,《辞海》中也未收入廉政一词。儒家对“廉政”两个字有着精辟而丰富的论述,“廉政”是儒家对清明的政治生活的集中概括,其中心思想是提倡“以廉为本”,主张把廉德同政治管理结合起来,要求
官之人在执掌政权过程中,坚持做到清正廉明,克己奉公,平政爱民,光明磊落。
(一)何为“廉”
“廉”的含义极其丰富,人们往往从不同的角度对之作种种阐释。根据现有资料,“廉”字最早出现在《仪礼》中:“设席于堂廉东上。”廉为边,隅为角,廉指堂屋的侧边;引申为形容人品行方正刚直,一丝不苟。如,《荀子·不苟》曰:“君子宽而不僈,廉而不刿,辩而不争,察而不激,寡立而不胜,坚强而不暴,柔从而不流,恭敬谨慎而容,夫是之为至文。”就是这个意思。
“廉”,不仅用来形容人品性的方正刚直,还具有清廉、廉洁和廉耻之意。荀子则直接用“廉耻”这个概念说明是否具有廉耻之心是区别君子与小人的标准之一。他说:“端悫顺弟,则可谓善少者矣;加好学逊敏焉,则有钧无上,可以为君子者矣。偷儒惮事,无廉耻而嗜乎饮食,则可谓恶少者矣”(《荀子·修身》)。
《周礼·天官》曾从六个方面阐明“廉”的内涵“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这里讲为官的六种廉德,“廉善”,指为官之人善于处事、办事,
且受到公众赞誉;“廉能”,指能行政令,也就是使国家大政方针能顺利地得以推行,这表明为官者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廉敬”,就是做到对工作兢兢业业,毫不懈怠,爱岗敬业,安于职守,在其位谋其政;“廉正”,就是要求各级官员品行端正,公正无私,不徇私舞弊,搞邪门歪道;“廉法”,就是要求为官者依法办事,守法不失,执法不阿,铁面无私;“廉辨”,就是要求为官之人善于辨别是非曲直,支持什么,反对什么,旗帜鲜明,毫不含糊。这六个方面,讲的都是为官之人的道德素质和办事能力,全面的阐释了儒家对于“廉”的认识,一个官员必须具备善良、能干、敬业、公正、守法、明辨是非等品格才算“廉”。可见,以廉为本是儒家追求的为官之德。
儒家把“廉”列为治国之纲,以“礼义廉耻”为准则的政治文化,就是以廉德为核心的廉政文化。《管子》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礼、义、廉、耻是维系国家生存发展的根本道德,而在四德之中,“廉”实际上出于核心地位。为官者要有“廉”的品德,其行为便昭示着社会的伦理导向,是整个社会道德的表率。
儒家学者之所以如此重“廉”,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廉”的社会价值。他们认为,“廉为政本”,“
廉为官宝”。《汉书》作者班固说:“吏不廉平则治道衰”(《汉书宣帝纪》) 可见,为官不能不具备廉德。《晋书阮种传》云:“夫廉耻之于政,犹树艺之有丰壤,良岁之有膏泽,其生物必油然茂矣。”深刻揭示了“廉”在政权建设中的作用。清代王永吉更深刻地指出:“大臣不廉,无以率下,则小臣必污;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败”(《御定人臣儆心灵循利论》) 廉洁名言从上行下效的角度,说明官员能否清廉,直接关系社会风俗的优劣。正是在这些价值观的指导下,儒家学者中的许多进步人士,代代相承,站在同情人民的立场上,呼唤廉政,抨击暴政;颂扬清官,鞭挞贪官
(二)何为“政”
孔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就是说,如果执政者带头做到公正无私,那么下面的官员就不敢以权谋私了。孔子的重点其实不在说明何谓政,而是对执政者提出要求。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孔子还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 孔子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一个问题:执政者必须率先正己,站得直,行得正,在道德上成为百姓的榜样,以执政者私德的高尚带来社会公德的高尚。为官者的伦理行为昭示着社会的伦理导向,是整个社会道德
的表率毫无疑问,儒家创立了一条千古不易的原则,即执政者的高尚、廉洁、公正是良好政治的先决条件。 
(三)何为“廉政”
基于对儒家廉政涵义剖析,可见“廉政是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统一,在本质上是一项道德修养标尺、是一种社会价值取向、是一种政治行为准则。儒家所谓的“廉政是政府官吏的一种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是一种与贪、腐败直接对立的政治行为和政治现象,它的反面是贪污腐败、贿赂聚敛,廉政同时也是儒家治国的政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