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班规班纪
(一)学习纪律
1.课间即做好下堂课准备,桌面放好有关材料及学习用品;除负责纪律的干部外,任何同学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座位或同学说话和讨论问题,也不能问问题。
  2.早读课提前五分钟,所有同学必须听从老师或科代表的要求。
  3.上课不得说闲话,不得做与当堂课无关的事。
  4.早晨进教室作学习准备,检查作业,并不得说话。
  5.早晨进教室即将有关作业放在组长的课桌上,由组长统一收齐交科代表;预备铃一响,不再收作业。 
  6.不得抄作业和赶作业。 
  7.上课、自习无故迟到全期不超过2次。 
  9.上课、自习说话影响他人学习者经提醒一次后仍然说话,罚其当一次值日生。 
  10.上课、自习无正当理由睡觉者,罚其当一次值日生。
 (二)清洁卫生
  11.清洁每天做2次,分早晨、放学。
  12.在教学区内不得吃任何零食,也不许把任何饮料和面包带进教室。 
  13.每人负责自己座位周围的纸屑脏物,负责周围的保洁。 
  14.课堂和课间均不得向垃圾桶远距离扔垃圾。 
  15.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清洁任务。并重做卫生。
  16.乱扔纸屑、脏物、粉笔,墙上乱画,随地吐痰者,一经发现,罚其扫教室。 
  17.打扫教室卫生脱逃者,罚其独自打扫教室一天。
  (三)体育锻炼
  18.认真上好体育课,跑400米。 
  19.认真做好课间操。做课间操不认真者,重做课间操及领操一天。无故不做课间操者,罚跑400米。 
  (四)其他
  21.升旗仪式不得说笑,升旗时必须肃立,两眼向国旗、校旗行注目礼。违者课间在国旗下肃立五分钟。 
  22.考试、测验以及平时听写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违者通报家长,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规定班规班纪
处分。 
  23.每人负责自己桌椅的维护,不得乱画乱刻或有其他损坏。不得在黑板、桌面、墙壁上乱写乱画,违者按有意损坏公物论处。不小心损坏公物者,如主动承认并赔偿,不予追究;若有意损坏公物而且不诚实甚至抵赖,并按照原价加倍赔偿。 
  24.不得吵架、打架或与同学怄气。违者互写道歉信并当全班同学面念。 
  25.不得说脏话,不得叫别人侮辱性绰号。 
  26不得在教室里高声喧哗或打闹。 
  27.不服从管理或与有关同学顶撞,在全班做书面检查。 
  28.班委和其他执法人有意冤枉、报复同学者,一经核实,向有关同学当众道歉。 
  30.如遇突发违纪事件,班委会可视具体情况对有关同学予以处理。 
  31.《班级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大多数同学的意见随时予以修改完善。 
  32.未列出其他违纪处理办法,可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