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录》后序课文 注释 翻译
文天祥
【作者介绍】
文天祥(1236——1282),字宋瑞,又字履善,别号文山,吉州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县)人。宋末杰出的民族英雄、爱国诗人。宋理宗开庆元年(1259),元兵攻宋,宦官董宋臣劝理宗迁都,朝臣不敢说话,时任礼部郎官的文天祥力主抗敌,上书请斩董宋臣以安人心,并提出防御之策,但未被采纳,他便弃官归家。后来担任湖南提刑、知赣州等地方官。德祐元年(1275),元军进逼愈急。文天祥拿出全部家产充当军费,在赣州组织军队,前往保卫南宋首都临安,被任命知平江府(今江苏省苏州市一带)。文天祥临行时,上书请斩亲元的兵部尚书吕师孟以振作士气,并提出分天下为四镇(四个战略区)合力抗元的策略,都没有结果。德祐二年(1276)正月,命文天祥知临安府(今浙江省杭州市),担负保卫京师的责任。不久,元军攻占临安城北的高(一作“皋”)亭山。正月二十日,文天祥被派往元营议和,元军扣留了他,在被送往大都(今北京市)途中,到镇江脱身逃回温州,辅佐端宗赵昰(xià)力图恢复,继续抵抗南下的元军。1278年12月,在广东省海丰县的五岭坡战败被俘。元将张弘范逼文天祥写信招降驻守厓山(宋军的最后
一个据点)的张世杰,他写了自己的诗作《过零丁洋》给他。诗的最后两句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就是他对劝降者的回答,也是他舍生卫国的赤胆忠心的写照。文天祥被解往大都时,先后两次自杀、绝食不死,元世祖忽必烈百计劝降,他始终坚贞不屈,最后于1282年12月9日从容就义。
文天祥的著作有《文山先生全集》20卷。
【解题】
本文选自《文山先生全集》,有删节。《指南录》,是文天祥的诗集。他用诗记述出使北营与敌抗争的情况和南归途中的艰险历程。“指南”,比喻象磁针那样永远指向南方,绝不改变,借以表达作者冒死奔向南宋决不向来自北方的元军屈服的思想感情。他的诗句“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扬子江》),就道出了《指南录》取名的意义所在。
序,文体名称,亦称“叙”。一般写在著作正文之前,写在正文之后的叫后序,也叫跋。有别人写的,多介绍或评论本书内容。有作者自己写的,大都说明写书宗旨和经过,《指南录后序》属于这一种。
【注评】
德祐二年二月十九日,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时北兵已迫修门外,战、守、迁皆不及施。缙(jì)绅、大夫、士萃(cuì)于左丞相府,莫知计所出。
德祐:宋恭帝赵显年号。德祐二年,即公元1276年。二月,据考证,当是“正月”之误。予:我,作者自称。除:授给官职,意即免去旧职任新职。右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国家大事的大臣。枢密使:枢密院长官,掌管国家兵权的大臣。都督诸路军马:官名,全国军队的统帅。都督,统帅。路,当时的行政区域名,相当于现在的“省”。时:当时。北兵:指元兵。全文都以“北”代“元”,有不承认元的政权之意。迫:逼近。修门:本是战国时楚国国都郢的城门,这里借指南宋国都临安的城门。迁:迁都。不及:来不及。施:施行。缙绅、大夫、士:大小官员。缙绅:也作搢绅,本义指古代官宦的装束,后来用作官宦的代称。缙,同“搢”,插;绅,官服的大带,合起来是说把“笏”(又叫朝板,臣见君时拿着它记事)插在腰带中。萃:聚集。左丞相(xiàng):指吴坚。莫:没有谁,无指代词。所出:名词性“所”字短语,意思是“出于哪里”。
此段点出时间,简介元军兵临城下、南宋朝廷束手无策的政治背景。
【译文】 德祐二年二月十九日,我被任为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当时北兵已逼近国都城门外,(不论)迎战、守城或迁都,都已来不及施行了。大小官员聚集在左丞相府里,谁都拿不出办法来。
会:副词,适逢。使辙:使者的车马,这里借代使者。辙,车轮碾压留下的痕迹(车迹),这里指使臣的车子。交驰:你来我往,形容宋、元两方使者来往频繁,反映军事外交斗争的剧烈。当国者:名词性“者”字短语,意即“主持国家政事的人”,如丞相。众:大家。谓:认为。予:我。一行:去一趟。为读作wéi,动词,意思是“是”。这个“为”与前面的“谓”合起来联用,构成“谓……为……”的固定格式,可以译为“认为……是……的”。纾(shū)祸:解除祸患。国事:国家大事。至:到。此:指代上文“北兵已迫修门外……莫知计所出”两句所说的情况。得:能够。爱:顾惜。意:料想。可,能愿动词,可以。以,介词,用。口舌:借指言语。动:感动,说服。也:表陈述语气的助词,可不译。
此段为国忘身,是挺身出使和此后冒死南逃的思想基础。出使目的之一,是想说服元军退兵。
【译文】 适逢(双方)使者车辆来往频繁,北军邀请主持朝政的人去相见,大家认为我去一趟,是可以解除祸患的。国家大事到了这个地步,我不能顾惜自己;料想元人也还可以用语言去打动。
初,奉使往来,无留北者,予更欲一觇(chān)北,归而求救国之策。于是辞相印不拜,翌(yì)日,以资政殿学士行。
初:以前。追叙以前有关的事,常用“初”字开头。奉使:奉命出使的人,即使者。留北者:名词性“者”字短语,意即“被扣留在元军的(使者)”。予:我。更欲:更想要。觇(chān):暗中察看,窥视。北:指元军的情况。归:出使回来后。而:连词,所连接的后一部分补述前面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来”,或不译出。求:谋求。之:结构助词“的”。策:策略。辞:辞去。相印:丞相的印信,借指丞相职务。不拜:不受官,不就职,不接受任命。翌(yì)日:第二天。以:用(凭)……身份。资政殿学士:官名,掌管皇帝文书,备皇帝顾问。行:前行,前往。
〇点明出使日期。文天祥的爱国诗〇出使的主要目的之二是想了解敌情,以便寻求救国之策。
【译文】 先前,(我们的)使者往来,没有被扣留在北边的,我更想察看一下北边的情况,以便回来谋求救国的策略。于是辞去丞相的职务,没有就任,第二天,以资政殿学士的身份前往(元军)。
记叙在国事危急的情况下,挺身出使元营及其目的。
初至北营,抗辞慷慨,上下颇惊动,北亦未敢遽(jù)轻吾国。
初至:刚刚到。北营:元军大营。抗辞:抗辩,坚强不屈地陈辞。慷慨:意气激昂。上下:指元军大小首领。颇:副词,很。惊动;惊慌震动。北:代指元。遽(jù):副词,立刻。轻:轻视。
吕师孟,南宋兵部尚书,德祐元年十二月出使元营,求向元称侄纳币,以成和议,元军不许。文天祥曾上书请斩吕以振士气。
此段写出作者义正辞严的神态,挫了敌人的气焰,捍卫了国家民族的尊严。与上文“众谓予一行为可以纾祸”及“意北亦尚可以口舌动也”相应。以上为第一层。
【译文】刚到元军兵营时,我坚强不屈地陈辞,慷慨激昂,上下都很惊动,元人也不敢马上就轻视我国。
不幸吕师孟构恶于前,贾余庆献谄(chǎn)于后,予羁縻(mí)不得还,国事遂不可收拾。
构恶:结怨,引申为挑拨、陷害。于前:在此之前。献谄(chǎn):用卑贱的态度向人讨好。于后:在此之后。羁縻(mí):扣留,软禁。国事:国家大事。遂:便,于是,就。
文天祥辞相印后,贾余庆任右丞相。文天祥被元军扣留期间,贾余庆等令学士起草皇帝诏书,要天下州郡都归附元朝,并开列土地清册,向元朝投降,因此说他“献谄于后”。
此段记被元军扣留的原因,揭露汉奸卖国的罪行,表达自己与国家共命运的感受。
【译文】不幸的是先有吕师孟与我结怨,后有贾余庆向敌献媚,我被扣留不能回国,国事就不可收拾了。
予自度(duó)不得脱,则直前诟(gòu)虏帅失信,数(shǔ)吕师孟叔侄为逆。但欲求死,不复顾利害。
予:我。自:自己。度:揣度,估量。不得:不能够。脱:脱身。则:就,表顺承关系的连词。直前:径直走上前。前:走上前,方位名词用作动词。诟(gòu):责骂。虏帅:指元军统帅、元丞相伯颜。伯颜原先说定事情办完便让文天祥回去,结果只放回卖国求降的南宋使臣,却软禁了文天祥。因此文天祥骂他“失信”。虏:我国古代对北方外族的贬称,可译为“敌”。数(shǔ):列举罪行,揭露罪恶。吕师孟叔侄:吕师孟的叔父吕文焕,本是镇守襄阳的主将,投降元朝,并引元军南下,吕师孟作内应。文天祥骂伯颜失信时,吕文焕从旁劝解。文天祥怒斥吕文焕叔侄叛逆误国,罪当诛杀。为逆:做叛逆(之臣)。但:只。欲:想要。复:再。顾:考虑。利害:指个人的安危。
此段诟虏帅,以卫国家尊严;数逆贼,以抒爱国义愤,都是“不得爱身”的表现。一“诟”一“数”,见其理直气壮、无所畏惧的英雄气概。
【译文】我自己估计不能脱身,就径直上前责骂敌军统帅不讲信用,列举吕师孟叔侄叛国投敌(的罪状)。我只想求死,不再考虑个人安危。
北虽貌敬,实则愤怒。二贵酋名曰馆伴,夜则以兵围所寓舍,而予不得归矣。
虽:虽然。貌:表面上,名词用作状语。貌敬:表面上尊敬。实:实际。则:却,表转折关系。二贵酋:指元军将领蒙古岱(也写作“忙古歹”)和索多(也写作“唆都”)。酋,本指部落的首领,这里指元军高级官员。贵:重要。名曰:名义上是。馆伴:负责接待使者的人。夜:在夜晚。则:却,表转折关系。以:用。兵:军队。围:包围,围困。所寓舍:(我)所居住的旅馆。而:连词,“而”的前一部分表条件或原因,后一部分表结果,可译为“因而”。予:我。不得:不能够。归:回归南宋朝廷。矣:了,表事物的既成状态,同时有加强语气的作用。
此段说明北元“貌敬”,是为了诱降;“愤怒”,是怒恨他不肯投降。进一步说明不得归宋的原因,与上文“予羁縻不得还” 相呼应。以上为第二层。
【译文】元人虽然表面上尊敬我,实际上却很生气。两个大头目名义上是招待使臣的,夜晚却用兵包围我的住房,因而我就不能回来了(回归南宋朝廷)。
未几,贾余庆等以祈请使诣北,北驱予并往,而不在使者之目。予分(fèn)当引决,然而隐忍以行。昔人云:“将以有为也。”
未几:不久。德祐二年二月初六日,右丞相贾余庆等出发去大都向元主请降。以:用(凭)……身份。祈请使:南宋求和的专使。诣:前往;到……去,赴。北:这里指元的大都。北:指元军。驱:逼迫,驱使。并:一同。往:前往。而:却,但,表示前后两部分在语义上是逆转的。之:的,定语的标志。目:列,名单。分当:应当,理当。分,名分,这里用作状语,意即“按名分(说)”,可意译为“按理”。引决:自杀;引刀自裁。然而:然而,可是。隐忍:含垢忍辱。以:与“而”相当,“以”的前一部分表示后面动作行为的方式的状态,可不译出。行:前往。昔人:指南霁云。唐朝安禄山作乱时,张巡与南霁云等死守睢阳城(今河南省商丘县),战败被俘,敌人劝降,没有一个答应,只有南霁云没作声,张巡大声招呼道:“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终于一同就义。将:想要;打算。以:介词,这里表示动作行为所赖以实现的手段,“以”后省宾语“之”(代“隐忍以行”),以之: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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