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党〔200725
 中共三峡大学委员会关于批转校团委《关于召开三峡大学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校团委《关于召开三峡大学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现予以批转。
本次大会是在全校上下认真学习贯彻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实施“十一五”规划,大力实施学科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和质量固本战略,创建学术型、节约型、和谐型校园的新形势下召开的,是全校团员青年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大力支持各级团组织按照校团委的布置和要求,为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如期召开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附:《关于召开三峡大学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关于召开三峡大学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委:
为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我校共青团和学生会开展的各项工作,促进学校共青团和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共青团和学生会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学生高举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立足本职,开拓创新,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我们准备召开三峡大学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和三峡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相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
三峡大学第二次团代会、学代会拟定于二○○七年十一月中下旬召开,会期一天半。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本次团代会、学代会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三峡大学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各项精神,全面总结近五年来三峡大学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
交流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经验,研究确定三峡大学共青团和学生会今后三年的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和谐校园建设,为把我校建设成为水电特鲜明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三、大会议程
第二次团代会议程:
1、听取和审议校团委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三峡大学第二届团委会和常委会。
第二次学代会议程:
1、听取和审议学生会筹委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学生提案征询情况的报告;
3、选举产生三峡大学第二届学生会。
四、团代会代表产生、分配比例及推荐条件
本次团代会代表的产生,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提名,基层团委和直属团支部民主推荐,充分酝酿,征得所在单位党政组织同意,依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
各基层团组织团代会代表总的推选比例为本单位团员的1%,凡在我校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干部、教职工团员、正式注册在籍的本、专科学生团员以及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均可被推选。所推选的代表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团干代表不少于25%,学校及学院各类先进典型代表不少于10%,女代表不少于30%,教工代表(含团干和团员)不少于5%
代表推荐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担任团内职务的青年党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热情高,进取精神强,道德品质高尚,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作风扎实,成绩优良,众基础好,有议事能力,受到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的认可和多数团员的拥护与信任。
4三峡大学是几本、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活动,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等方面都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学代会代表产生、分配比例及推荐条件
学代会代表的产生,必须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提名,基层学生组织民主推荐,充分酝酿,征得所在单位党政组织同意,依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
各基层学生组织的推选比例为学院学生的1%,凡我校注册在籍的本、专科学生均可推选。所推选的代表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学生会干部不少于25%,学校及学院各类先进典型代表不少于10%,女代表不少于30%
学代会代表推荐应具备下列条件:
1、我校正式注册在籍的本、专科学生。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认真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热情高,积极要求进步,道德品质高尚,进取精神强,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有正义感和责任心,未受过任何处分。
3、勤奋工作,刻苦学习,开拓创新,作风扎实,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校、院各项活动,有一定的工作业绩,在活动中能起到表率和先锋模范作用。
六、第二届团委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构成原则和选举产生办法
第二届团委会拟由23人组成,由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相关规定,委员会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20%以上,委员候选人定为28人。
委员会拟设书记一名,副书记两名,常委会委员七名。常委会委员由团代会二届一次全委会差额选举产生,差额一人。书记、副书记由团代会二届一次全委会等额选举产生。
七、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和主席的提名,构成原则和选举产生办法
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拟由21人组成,由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应不少于应选名额的20%,委员候选人定为26人。
学生会拟设主席一名,副主席六名,由学代会二届一次全委会等额选举产生。
妥否?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