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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促进推荐工作的规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确保高质量地推荐免试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推荐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1.本规定所称“免试”,是指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规定所称“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2.学校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工作的制度制定、组织领导和推免生审定等工作。
3.推荐免试生的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4.各学院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负责教学工作、研究生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教授和纪检员共5—8人组成,负责本学院推荐的具体工作。
第二条 推荐免试生分类及推荐条件
(一)A类及推荐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纳入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5.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60分及以上)。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考试
6.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且补考不超过3门(次)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
(二)B类及推荐条件
符合A类1、2、3、4条要求,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参加三峡大学学术夏令营活动并获得合格证书。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教育部质量工程“资助大学生竞赛项目”规定的学科竞赛项目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排名前5名或全国二等奖获奖排名前3名(未列入教育部质量工程“资助大学生竞赛项目”的其它国家级高水平赛事可由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
);“创青春”(含“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排名前5名或全国二等奖获奖排名前3名、“创青春”(含“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排名前5名或全国二等奖获奖排名前3名。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由教务处予以认定,“创青春”(含“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获奖情况由校团委予以认定。
2.以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论文并且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者,权威期刊的界定依据《三峡大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评价办法(试行)》(三峡大学术〔2014〕1号),核心期刊含CPCI-S(原ISTP)收录期刊、CSCD(扩展版)收录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录期刊、CSSCI(扩展版)收录期刊;本项容由科学技术处予以认定。
3.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者;本项容由科学技术处予以认定。
4.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获得者(该奖项排名第一者)。
5.校级及以上“十大杰出青年”获得者。
三峡大学是几本
B类推荐生须经3名以上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且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在学院公示。
(三)辅导员专项计划及推荐条件
有意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我校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经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部门推荐,符合A类1—5条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