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学习心得最近,学校组织全体教师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这是为了增强全体教师的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同时也为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打下基础。
教师法》详细阐述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让广大教师明白了依据《教师法》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性。教育部的“六条禁令”清晰而明确地约束了不良行为,有效规范了教师的职业道德,端正了行业风气。
通过本次培训研究,结合多年的教学经验,我意识到为了自身发展,为了有效培养学生成长,必须让自己的教育工作健康开展。
首先,爱教育就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要有“鞠躬尽瘁”的决心。只有拥有对事业的热爱,才能对学生负责,让家长满意。
其次,教师对学生的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爱,如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在教学中,要努力做到“爱心、耐心、细心”。
最后,教师爱自己就是要有积极的人生态度。既然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
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教师法》的相关规定,遵守“六条禁令”,排除一切侥幸心理。要在工作中严守禁令,警钟常鸣,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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