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辉县辉北(秋山)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4.12.05
【字 号】豫环审〔2014〕529号
【施行日期】2014.1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辉县辉北(秋山)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环境保护文章
 
豫环审〔2014〕5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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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公司报送的《辉县辉北(秋山)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辉县辉北(秋山)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报告》、由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编制的《辉县辉北(秋山)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报批版,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和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查报告》的审查意见收悉。该项目环保验收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本工程包括220千伏辉北变电站1座和220千伏输电线路4回,分别为:
  (一)新建220千伏辉北变电站1座(运行调度名称:秋山变电站),本期建设2号、3号主变压器,容量2×240兆伏安。站址位于新乡市辉县市区东北侧4千米。
  (二)新建220千伏辉北变电站双剖接孟庄电厂至辉县变220千伏线路4回,双回路架设,其中东剖接段线路全长8.423千米,西剖接段线路全长8.387千米。线路位于新乡市辉县市境内。
  项目实际总投资16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32万元。
  二、《调查报告》表明
  该项目前期环保手续齐备;污染防治设施已按要求建设落实;变电站的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无线电干扰限值能够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三、我厅同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及验收组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
  五、我厅委托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新乡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
监督检查工作。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