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06.12
【文 号】环办监测〔2017〕51号
【施行日期】2017.06.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环境保护文章【主题分类】环境监测
正文
关于印发《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环办监测〔2017〕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规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和信息发布,强化公众监督,进一步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全面、客观、公平、规范的原则,我部制定了《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