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电子支付使用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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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发展研究》2020年第12期
        一、引言
        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我国电子支付跨入新的历史阶段。电子支付成本低廉、灵活快捷、惠及面广、包容性强,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获得性,是数字普惠金融中尤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数字科技往往不能均衡地惠及所有体,受年龄、居住环境、文化程度、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不同体在数字信息接受和使用层面上存在差距。
        在电子支付领域,如何最大限度地消除这种差距,更好地促进电子支付服务广大社会公
众,首先要了解相关因素对社会公众电子支付使用情况的影响。为此,本文采用问卷方式对山东省电子支付接入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了电子支付低使用率人在性别、年龄、学历、居住地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产生该问题的主要原因,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文献回顾
        (一)数字产品使用情况差异带来的影响
胡延平
        美国国家远程通信和信息管理局(NTIA)于1995年发布了《在网络中落伍:一项对美国城市和乡村中非网民的调查》,以及一系列关于数字产品使用情况差异的报告。Hsieh和Keil(2008)認为数字产品使用情况差异可以简单地通过提供信息通信技术接入来解决。但在2003年,学者们逐渐认识到数字产品使用情况差异不仅仅由物理接入的差距导致,更可能是由技术使用和技能上的差别所导致。Brandtzgetal(2011)认为数字产品使用情况差异不仅包括获取有关信息通信技术的能力差异,还包括使用能力的差异。互联网第三方研究专家胡延平(2002) 提出,在信息化过程中,不同国家、地区、行业、企业和人之间由于信息、网络技术发展、应用程度的不同以及创新能力的差别,会造成“信息落差”、“知识分隔”。随着数字化技术扩散,信息应用程度限制导致了知识能力难以得到充分地发挥,引起了贫富
差距拉大等社会分化问题。所以,本文借鉴该定义,研究不同地区人间,由于性别、年龄、学历等因素的差别造成的电子支付的接入和使用方面的差距。
        关于测度方法,有学者将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信息化指标体系作为衡量数字产品应用差距的指标,来比较我国不同地区间信息化程度的差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计算机和互联网应用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来测度不同体数字产品使用情况差异。国际机构如世界经济论坛主要从设备接入、应用程度和主体水平三个维度来研究数字产品应用差距,其中接入和应用通过信息化准备度指数或者网络扩散指数来衡量。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均以其研究领域起决定性作用的指标进行测度。鉴于此,本文以电子支付方式使用次数作为该领域接入和使用方面差异的测度方式。
        (二)数字产品使用情况差异的影响因素
        1. 宏观方面。在宏观方面,国内外学者关于数字产品使用情况差异的分析多从地理区域角度切入。韩圣龙等(2017)认为目前数字产品使用情况差异的表现在城市与乡村间差异明显,而且随消费水平差距增大而增大。加拿大学者Bourgeois EW(2014)对比了“信息富人区”和“信息穷人区”使用信息的条件,发现“信息富人”因有便利的上网条件而获得购买股票基
金的机会,乡村地区“信息穷人”却失去了这样的机会,城乡数字产品使用情况差异主要是由于物理接入上的差距导致的。现阶段,电子支付技术在农村快速普及,城乡间电子支付使用率逐步缩小,但在电子支付技术的掌握和利用的深度、服务和知识的获取方面,差距依然存在,并且有逐步加大的趋势。
        2. 微观方面。个体间获取电子支付服务、使用电子支付技能差异都能影响电子支付的使用,而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性别、年龄等都是获取服务、使用技能的影响因素。从数字产品使用情况差异的微观成因来讲,张新红(2008)和韩圣龙等(2017)认为有政策环境、经济发展或收入水平、教育水平和知识能力、个人习惯、年龄及体能等因素。Ferroetal(2011)指出互联网技术素养、受教育程度和性别会影响互联网的使用。Marisleietal(2017)发现受教育程度最大限度地影响了信息技术使用能力,更限制了老年人接触数字技术。
        综上所述,本文选取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收入水平、职业状态等五个方面分析电子支付领域接入和使用情况及特征。
        三、数据来源与描述性分析
        (一)数据来源和调查样本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地域位置、人口数量等因素,选取山东省的济南、菏泽和威海3个地市进行调查,涵盖大型、中等城市,内陆、沿海城市,经济较发达和较落后城市。调查区域至少覆盖各市4个区(县),每个具体调查点调查人数不少于30人。
        本次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2006份。受访者中,男性占比48%,女性占比52%;城镇居民占比61%,乡村居民占比39%。受访者年龄、文化程度、收入水平、职业状态分布见表1。
        (二)电子支付使用的基本情况
        在电子支付方式选择上,移动端成为电子支付使用的主要渠道,、支付宝在电子支付领域优势明显(见表2)。在电子账户使用数量上,大多数受访者拥有2—3 个电子支付账户,占比合计为53%,账户基本上均在使用中(见表3)。在电子支付的应用场景上,使用最为频繁的场景是转账汇款和日常购物,使用较少的场景是公共缴费和购买虚拟商品(见表4)。在电子支付使用频率上,多数受访者每月使用电子支付在1—30 次,占比为57%(见表5)。
        (三)电子支付“低使用率”人的主要特征
        2006 名受访者中,未注册过电子支付方式的受访者占比7%,2019 年未使用电子支付方式的受访者占比为8%。下文以2019 年未使用电子支付方式,作为电子支付使用情况差异的特征指标。
        从宏观角度看,城乡人口电子支付使用情况差异较为明显。乡村受访者在全部受访者中占比为39%,在不使用电子支付的受访者中占比为60%,显著高于在总样本中的占比。
        从微观角度看,一是电子支付使用情况未呈现明显的性别差异。男性受访者在全部受访者中占比为48%,与不使用电子支付占比(51%)基本持平。二是高年龄段人更少使用电子支付。61 岁及以上人在不使用电子支付人中占比为60%,显著高于总样本占比15%,不使用电子支付的受访者占比随年龄段的升高而升高。三是受教育程度对电子支付使用影响明显。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在不使用电子支付的受访者中的占比高达66%,显著高于总样本中的占比22%。四是收入高低对电子支付使用影响明显。个人年收入3万元以下受访者在使用电子支付人中占比为51%,远高于总样本占比(22%)。五是务农、退休人数字产品使用差异较明显。务农、退休人的受访者在不使用电子支付的受访者中占比分别为29%、
48%,该比例均高于在总样本中占比8%和15%。
        (四)数字产品使用差异产生的原因
        关于影响电子支付使用体验的因素,在不使用电子支付的受访者中,不会使用(占比80%)、不喜欢使用(占比20%)是两个最为重要的因素。在全体受访者中,网络不稳定(41%)是首要因素,随后依次是安全性考虑(25%)和商家不受理(24%)。
        关于电子支付带来的不便,在不使用电子支付的受访者中,个人信息泄露(39%)、操作复杂(33%)、网络流量增加(24%)是三个最为重要的因素。在全体受访者中,个人信息泄露(49%)、商家不接受现金(29%)、网络流量增加(28%)是主要因素。
        综上,操作复杂、不会使用电子支付是阻碍受访者使用电子支付的主要原因。个人信息和电子支付的安全性是受访者广泛关注的问题,网络等基础设施情况也对电子支付的体验具有显著影响。
        四、政策建议
        一是加强农村地区电子支付推广。调查显示,电子支付的使用情况具有较为明显的城乡差异。电子支付依靠付款人的手机就可以完成支付,对支付交易的硬件设备、环境条件要求低,能够较好地契合农村对低成本支付服务的需求,有利于解决农村地区设立银行网点或助农取款点运营成本高带来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应当大力推广,使农村居民更好享受电子支付带来的支付发展红利。
        二是保障消费者使用现金的权利。调查显示,61岁以上受访者在不使用电子支付的受访者中占比为60%,主要原因是电子支付操作复杂。但在总受访者中,认为电子支付操作复杂的仅占19%。可见,操作复杂是相对年龄偏大人而言,并非电子支付应用中的普遍问题。但年龄偏大人学习电子支付等新兴支付工具的困难较大,这也是客观情况且很难短时间内改变。因此,应合理保障其使用现金支付的权利。同时,应当关注到,年龄在51—60岁及50岁以下的受访者中数字产品使用差异现象并不明显。可以预见,在未来10年因年龄偏大原因导致的数字产品使用差异将会逐步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