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的感悟(通用10篇)
《热爱生命》的感悟篇1
  今天要讲授蒙田的《热爱生命》,我一直认为现在的.学生还小,还不适合接受关于生命之类的沉重话题。但是*确实是经典。
  *开头,蒙田变亮明自己的观点:生命是值得称颂,富有乐趣的。继而,作者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去看待个体的生命。他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这就进一步告诉世人,人生并不存在什么不能承受的重,到处都是彩斑斓,时时都是阳光彩虹,只不过我们还没有修炼到这重境界罢了。
  文中,蒙田还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名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似乎是在说宗教的消极性,因为宗教往往认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类在赎罪,赎罪结束了,人就可以在来世进入天堂。看来,蒙田对这种观点是持怀疑态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的结束,作者告诉了读者怎样去热爱生命。热爱生命不是简单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奋创造,充实自己的人生。只有这样,人的一生才不会在碌碌无为中度过。
  禁不住又想起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热爱生命》的感悟篇2
  杰克?伦敦(1876-1916)是读者熟悉和喜爱的美国作家,《热爱生命》是以作者亲历的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的一篇短篇小说。
  小说叙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进着。面对着恶劣的自然环境,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被狼啃剩的动物骨头。
为了节省体力,他理智地选择抛弃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路遇的棕熊抗争,他振奋精神,摆出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吓跑了虎视耽耽地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他的大棕熊。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发现了一匹灰的丑陋的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一幕你死我活的悲剧上演了,其情节之残酷,实为罕见——前头爬着一个生命垂危的人,后面跟着一条奄奄一息的狼。两个生灵在荒野拖曳着自己危在旦夕的躯壳,都想猎取对方的性命,而他前面已经望到那条救命的船,但现在离船还有四英里,尽管已经到了弥留之际,他还是不愿意死去,哪怕已经被死神攥在手里,他要跟死神较量一下,不能这样坐而待毙。他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后他幸运地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小说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地描绘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是一曲生命的礼赞。《热爱生命》得到读者的热捧,不是偶然的,因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面对恶劣环境时人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敢于挑战和超越生命极限,创造生命奇迹。特别是在病榻上和病魔作斗争的人们,从中可以汲取生命的力量。要像书中的主人公那样,永不放弃,永不言败,扼住生命的咽喉,成为生活的强者。
  热爱生命,就要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挫折,不能自暴自弃,生命既是脆弱的,又是剽悍与强大的,只有热爱生命的人,才能敬畏生命,拥抱伟大的生命,尽享生命的美丽和神奇。
  热爱生命,同样要善待他人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唯一的,不可复制的。关爱他人,才是人间的大爱。药家鑫之所以受到全国网民们的一致声讨,是因为他在开车撞伤别人时,不是想到自己的责任,及时地弥补自己的过错。而是对苦苦哀求他放过自己的受害人张妙连捅八刀。这种漠视别人生命的行为,最终使他成为人人喊杀的对象。正是因为他挑战了国人的道德底线,犯下了不可宽宥的罪行,最终也把自己推向了绝境。一个不尊重他人的生命的人,想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正如有网友指出的:药家鑫能够不判死刑,除非中国彻底废除死刑,大家无话可说;否则,只要中国存在死刑,第一个判的就是他。那些拿出药家鑫数十张获奖证书为他辩护的人,能证明他是个好学生吗?只能证明药家鑫所在学校的教育彻底失败。因为他们没有教会药家鑫最起码的一点,怎样做人。一个没有人性的人,获奖证书又有什么用呢!
  热爱生命,就要牢记生命是最重要的。小说中的主人公之所以能够重新获救,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为此,他抛弃了他辛苦淘来的黄金。而他的朋友比尔原本比他更有希望走出
困境,因为舍不得丢掉黄金,轻装上阵,而最终黄金反成了累赘,并为此而丢了命。这使我们想到我国频发的矿难,这背后就是对GDP的盲目崇拜和对生命的蔑视。如果管理者们把职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那么,矿难一定会减少许多。
  热爱生命,珍爱生命,才能使我们避免一切伤害,才能使每一个生命都生气勃勃,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的感悟篇3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写的是一个淘金的人北部荒原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为数不多的食物坚持着生存,终于爬到了沙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热爱生命》的感悟篇4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著的最著名的短篇小说。
  在广袤的美国西部荒原,两位淘金者缓步而行,然而主人公在受伤后被同伴比尔所抛弃。在接下来的几天,他无时无刻都受尽饥饿和伤痛所带来的折磨,他最终选择放弃金沙,随后,又遭遇了一头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相互搏击。最终,他喝到了狼血,使生命绽放出光彩。
  读完本书,我不禁暗暗咂舌-这是多么令人认真思考人类自身的一本书啊!
  这本书创作于工业革命时期,由于时代背景,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美国掀起了淘金的浪潮,人们涌入阿拉斯加。伦敦与他的哥哥便是其中的人。本书将当时时代背景下人性的丑恶所写了出来。当黄金到手后,之前同甘共苦的朋友便变得无足轻重,一文不值。这毫不掩盖的折射出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类灵魂的癌变-“温情”、“友爱”、“互助”,变得多么熟悉而陌生!
  我也感叹自然界的强大,在自然界面前,人类是多么渺小!主人公虽然淘得金沙,却受尽自然解锁带来的险恶环境的折磨,在理智面前他不得不将历经千辛万苦所得的金沙一分再分,最终抛弃。
  本书中还有一个细节引人注目-“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吸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体,相互猎取对方的生命。”此时此刻,人类在自然面前也不过是其一部分。在没有了刀和猎-蜕去文明的外壳后,他和狼一样,都是两只生灵,没有了人兽之分,人回到了最初点,他们此刻没有谁高贵,低贱,有的仅仅是最原始的求生欲。我也想起我年幼的弟弟问我:“有没有什么动物专门吃人?”我茫然了。诚然,的确是没有的。但万一有呢?我想到那时,人类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地位-人不是自然的主宰,只是其一个普通成员。
  生命的热爱,不能有高低贵贱之分,自然界中,每个生命都平等,每个生命理应热爱生命,
平等对待。
 
《热爱生命》的感悟篇5
  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我在通读全篇之后比以往更加热爱我的生命了,我充分意识到人在面临对自己的生命有巨大威胁的事物时的那种绝望和本能地随之而来的让自己活下去的坚定信念。这种信念甚至连金子——多数人们活着的最大追求——也没能将它推翻,可见生命之可贵了。
  《热爱生命》说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样身处险境的同伴抛弃,独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险恶环境作斗争,最后在垂死之际得救的故事。
热爱生命读后感
  在这一段艰难的日子里,他几乎像一个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时间都是用来寻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尽管吃进去的远远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气,但是他情愿爬,也不愿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他的结局便可想而知,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生命的火花渐渐熄灭更为痛苦和焦心的呢?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丝希望,生命也便会因它而发光,不
管那光是多么微弱。生命是永不停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