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制讲座心得体会(精选3篇)
教师法制讲座心得体会(精选3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这样可以帮助我们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为大家搜集的教师法制讲座心得体会(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通过对教师法律法规师德师风的学习,使我从中加深了对教师这一职业的理解。教师既是知识种子的传播者,又是文明之树的培育者,既是人类灵魂的塑造者,又是人类社会开展与进步的开拓者,是年轻一代安康成长的引路人和光芒典范。因此,教师的言行是构成对学生影响的最现实的因素之一,它不仅影响着学生学习状况及其效果,而且影响着学生人格等心理品质的形成和心理安康的开展程度。通过此次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学习,我简单谈谈一下几点体会: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燃烧着的蜡烛“等称号,是社会对教师职业的高度评价,同时,也是对教师提出的要求。教师要像商口行业一样,将“为顾客效劳”溶进“为学生效劳”之中去,并且要具备这种心态。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对学生指东点西,把他们当作指挥的工具来使唤。教师在教学中的效劳心态,不应只少数优等生效劳,而应该平等对待那些后进生,因为他们同样也是“财富”的源泉。教师甚至要给予他们最优惠的效劳,设法调动全心全意的积极性和上进心,擅长捕捉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把他们培养成为合格且有特的“产品
”。此外,教师的课外辅导,上门家访,以及与学生的抵足谈心等,都可以看作是这种效劳心态的详细表现。只有当
我们的教师具备了这种心态,才会在日益剧烈的行业竟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使“太阳下最光芒的事业”更焕发荣耀。
具有敬业精神的教师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为人民的教育事业能呕心沥血对工作一丝不苟,即使碰到这样和那样的困难也会想方法抑制。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了学生,以学生满意不满意,学生快乐不快乐,启发没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了他们的理论才能作为教育教学工作台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以积极因素的心态饱满的热情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教师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那么,自觉率先垂范,真正为人师表。”教师但凡要求学生做到地;自己要率先做到;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要求学生不迟到,预备铃一响,教师就提早到教室门口等待等等,看似区区小事,实那么细微之处见精神做表率。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因此,为人师表是当好人民教师最根本的要求。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考虑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教师不仅要有这种做人的声威,人格的力量,令学生所敬仰。还要以最正确的思想境界,精神状况和行为表现,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
使他们安康成长,教师只能以他的整个人、以他的全部自发性,才是以对学生的整个起真实的影响,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那么,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
我们都深深地知道——学高为师,要培养高程度的学生,要求教师学识渊博、学业精深、个性鲜明的教育教学风格,把握教育问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题的高超学术、和谐、感人的师生关系,无不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技高为师,一、是要以科学的施教知识,深化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方面的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引入教学过程,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好地统一起来。二、可以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才能。三、是要有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究新的科学教育形式,在耕耘中拓展视野,在执教教学中提炼师艺、升华师技。所以,作为新教师的我,更应该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观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才能和素质程度,争取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
我从事了几十年的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进步。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最让我印象深化的就是关于教师根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
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典范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效劳,必须与消费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开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立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根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那么,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施行的,国家一直都非常重视开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施行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开展作为立法的根本目的。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迫性、统一性和根底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标准。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根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标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挖苦、不
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辛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根底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理论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开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展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得意,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
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教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教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鼓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局部学生不喜欢教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学生,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教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开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此,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开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那么,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安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可以安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