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师法的⼼得体会(精选5篇)
幼⼉教师法的⼼得体会(精选5篇)
  当我们对⼈⽣或者事物有了新的思考时,可⽤写⼼得体会的⽅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我。那么好的⼼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下⾯是⼩编整理的幼⼉教师法的⼼得体会(精选5篇),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教师法的⼼得体会1
  最近,我们全校教职⼯⼀起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步提⾼了⾃⼰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浅、感触颇多,下⾯就个⼈学习所得谈⼏点体会:
  ⼀、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法,不断提⾼⾃⼰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法的意识贯彻到⾃⼰的实际⽣活与教育教学⼯作中。
  ⼆、教书育⼈,为⼈师表,终⾝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
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师"教书育⼈"的职责
  中教书的⼀⾯,⽽"为⼈师表"则对⽼师提出了更⾼的⼈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要严格要求⾃⼰,做到以德服⼈,以⾝⽴教,在平凡的⼯作中要安贫乐教,⽢于奉献,为学⽣树⽴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度的事业⼼、责任⼼。坚持做到关⼼尊重每⼀个学⽣,⽤教师的爱⼼去化解学⽣的逆反⼼理和对抗情趣,最⼤限度的发现学⽣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觉关爱学⽣维护学⽣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做学⽣的良师益友,使学⽣在尉犁⼀校这个⼤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
  制安全教育⼯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法结合,调动学⽣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因此,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会更加努⼒。⽤法律解决问题,做⼀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幼⼉教师法的⼼得体会2
  教师是⼈类灵魂的⼯程师,有⼈说教师是园丁,有⼈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照亮了别⼈……教师是⼀个不同于其他职业,她神圣、伟⼤、⾼尚,世界⼀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在她⾝上。当我是学⽣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8年修订了新的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具有⾼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好法律是⼀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的法律地位,因为,每个⼈都享有⼀定的权利,“平等”的⼝号不应是嘴上说说⽽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的权利。
  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名⼈民教师我该履⾏的义务和遵守的⾏为规范。在⼯作中,严格规范⾃⼰的思想和⾏为,全⼼全意为学⽣服务,让学⽣满意,家长放⼼,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为规范来要求⾃⼰,不穿奇装异服,处处“⾝正为范”。对于后进⽣,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教育。尊重每⼀个学⽣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的过程。学⽣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是⾃主知识的习得者。⾯对知识更新周期⽇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的知识⽐为“⼀桶⽔”与“⼀杯⽔”的陈旧观念,⽽要努⼒使⾃⼰的⼤脑知识储量成为⼀条⽣⽣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教师的⼈⽣,还应该有创新精神。⽽我们的学⽣亦是如此,因为⼈与⼈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向全体学⽣,⼜要尊重每个学⽣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的是为了调动每⼀个学⽣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个学⽣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把钥匙开⼀把锁。学⽣们像⼀朵朵稚嫩的⼩花苗⼉,但每⼀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不同的⽅法⽤爱⼼去浇灌、呵护。⽤《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在传授科学⽂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的⾝⼼健康,保障学⽣合法权益,促进学⽣在品德、智⼒、体质等⽅⾯全⾯发展。预防未成年⼈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幼⼉教师法的⼼得体会3
  我国于1995年3⽉18⽇第⼋届全国⼈民代表⼤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民共和国新教师法》。深⼊学习后,我再⼀次了解宪法赋予教师的法律责任,明确教师作为⼀⽀具有⾼素质的社会队伍,所拥有的各项权益和义务,为⾃⼰在⽇常的教学⼯作中做到知法、守法、⽤法、护法提供了⼀次很好的思考与学习的机会,下⾯我摘取⼏个⽅⾯,谈谈⾃⼰的⼀些粗浅的收获。
  ⼀、为⼈师表,⾔传⾝教。教师的⼈格⼒量来⾃于学术⽔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不仅要在⾃⼰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传⾝教,通过榜样⽆⾔的⼒量教给学⽣做⼈的道理,使学⽣树⽴坚定的信念和远⼤理想。在学⽣的眼中,教师具有⽆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切美好的替⾝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对每⼀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式,对学⽣的各个⽅⾯产⽣影响。
  ⼆、虚⼼向学⽣学习,做到教学相长。“⼀⽇为师,终⾝为⽗”是学⽣对⽼师的尊敬之⾔。对于⽼师则不可以“家长”⾃居,应该与学⽣平等相待,虚⼼向学⽣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就要尊重他们的⼈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个好⽼师会将学⽣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三、处处关爱学⽣。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个学⽣等于塑造⼀个学⽣,⽽厌弃⼀个学⽣则⽆异于毁坏⼀个学⽣。学⽣正处于⼈⽣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
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格⼒量是⼀种⽆穷的榜样⼒量,那么教师的爱⼼是成功教师的原动⼒。那么如何爱⼼去打开学⽣⼼灵的窗户?⾸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
  四、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各⽅⾯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作产⽣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作。
  五、⼯作作风需严谨,⼯作标准需严格。孔⼦说:“其⾝正,不令⽽⾏;其⾝不正,虽令不从。”我作为⼀名教师,就要⼀⾝正⽓,就是要突出“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我作为⼀名教师,⾸先要学识渊博,品德⾼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要进⼀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平。
  幼⼉教师法的⼼得体会4
  教师作为⼀⽀具有很⾼⽂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门必修的科⽬。然⽽作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摸象。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例如殴打教师、拖⽋教师⼯资、⽆故开除教师等。然⽽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故有法等于⽆法。
  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了解了⼀些法律常识,同时也深深体会到作为⼀个教育⼯作者必须要做到以下⼏点:
  第⼀,热爱教育事业。要把教育与国家的兴亡、民族的振兴,现代化建设的成败联系起来,才能对教育事业有深刻的认识,并将这认识落实到⽇常的⾏动中,才能产⽣对教育事业的真爱,树⽴"⼀切为了孩⼦"的精神。
  第⼆,热爱学⽣。学⽣是祖国的未来,只有把学⽣教育培养好,振兴中华才有希望。关⼼爱护学⽣,尊重学⽣⼈格,平等、公正地对待他们,不侮辱、歧视,对他们⼀视同仁,不体罚和变相体罚。热爱学⽣,可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使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劳全⾯发展的社会主义新⼈。
  第三,不断提⾼⾃⾝素质和教育教学⽔平。要成为⼀名优秀教师,关键要有较⾼的素质。必须具备扎实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德素质、⼼理素质、创新精神和能⼒素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
努⼒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参与教育改⾰,认真总结经验,努⼒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法,不断提⾼⾃⼰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平。
  第四,⼯作积极、认真负责。⼯作积极,就是要勇挑重提,埋头苦⼲,兢兢业业,⼀丝不苟,吃苦耐劳,为教育事业多做贡献。认真负责,根本的⼀条是对学⽣成长与成才负责,因此必须做到既教书⼜育⼈。
  第五,团结互助、廉洁从教、为⼈师表。团结互助,⼀⽅⾯教师与教师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在思想上、⼯作上、⽣活上互相关⼼,互相帮助;另⼀⽅⾯教师与学⽣之间也要团结互助。廉洁从教,要有⾼尚的思想道德情操,⾃觉抵制社会不良风⽓的影响。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明礼貌,爱护公共卫⽣,语⾔规范健康,禁⽌粗俗⾔辞,⾐着朴素端庄,随时以⼀个优秀教育⼯作者严
格要求⾃⼰。
  总之,要想成为⼀名优秀教师,关键要有较⾼的素质,必须具有⾼尚的道德品质,对孩⼦要有慈母般的爱⼼,且不断更新、充实⾃⼰的知识,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的重担。
  幼⼉教师法的⼼得体会5
  ⾃从我学习了《教师法》后,我感受深刻,同时更加明确了作为⼀名称职的幼⼉教育者必须做到的事项。
  作为⼀名深受幼⼉和家长喜爱的幼教⼯作者,⾸先要热爱⾃⼰的职业,关⼼爱护全体幼⼉,尊重幼⼉,平等、公正对待幼⼉,严禁体罚、责骂幼⼉,促进幼⼉全⾯、主动、健康地发展。每天热情接待家长,做到笑脸相迎。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持和配合。对孩⼦⽆意出现的过失,教师呀耐⼼安慰,及时妥善处理,不指责、埋怨。对⼀天不⼊园的幼⼉给予电询,对三天不⼊园的幼⼉应家访,班级教师做到每⽉向家长反馈幼⼉在园情况,每学年对每个幼⼉⾄少约谈⼀次。幼⼉⽣病需服药和照顾时,教师要主动、热情、认真、负责。接待时,请家长说清服药⽅法,离园时向家长反映幼⼉病情及服药情况。家长反映问题时(提出要求或建议)。要态度冷静,认真负责,先让家长把话说完,然后能解释的解释清楚,不能解释的研究后给予答复,但不能强词夺理或不理不睬。
  其次,教师要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备课上课,完成本职⼯作,不传播有害幼⼉⾝⼼健康的思想。园内遇到同事,应微笑点头⽰意,遇到幼⼉及家长要互相问候;遇到参观、视察、采访等外来⼈员,要以礼相待,正⾯相见时要微笑⽰意,坐姿时如遇领导、客⼈询问时要起⾝招呼,形成⼀种彬彬有礼、温馨和谐的氛围;接待家长和公司客⼈,要热情有礼,起⽴相送。同时间要友好相处,不搬弄是⾮,有问题、有意见要通过正当渠道向远领导提出,不在下⾯议论。平时积极参加园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并及时完成园⽅安排的任务,对⼯作不讨价还价。当出现不利于幼⼉园的议论或⾏为时,要齐⼼协
⼒勇于⾯对,积极维护幼⼉园利益,能为幼⼉园的发展出谋划策,多出⾦点⼦。
  最后,要遵守园规章制度,参加会议、学习、讲座、活动时,不迟到早退缺席,不随意进出,如请假需提前办理请假⼿续。不准私⾃挪⽤公⽤物品和他⼈物品,严禁故意破坏或不负责任损坏公⽤物品和设备。节⽔节电,借领财务要按规定办理⼿续。教师⾃⾝仪表要端庄⾃然,服饰⼤⽅整洁,符合职业要求。带班时不穿⾼跟鞋,长发扎起,不佩带⽿环等装饰物,不穿袒胸露脐或吊带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