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政治学习心得体会5篇
幼儿园教师政治学习心得体会1
  近一周的政治培训圆满结束了,虽然培训期间天气炎热,但是培训的热情丝毫没有因此减弱,反而更加与炎热的天气一样充满了热力,想必这是源于第一次工作带来的激情吧。培训的时间虽不长,内容也不算太多,但通过此次培训使我对教育教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多的思考。
  一、“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看重每一位学生
  作为一名教师面对的受众当然是学生,然而一个班的学生可以说是“彩斑斓”的,不过正是有着这“彩斑斓”才显得班上学生充满活力,所以要看重每一位学生。花有各样红,人有人不同,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长处或者闪光点,作为教师就要善于发现学生中的闪光点,学会欣赏不同学生不同的“彩”,欣赏远近高低不同的奇峰。由此,教师要理解学生,理解他们自己的想法,允许他们有着自己不同但是合理的想法,鼓励学生大胆想象,充分运用自己的思维,讲真话,将自己的话,求新求异,而不是拾人牙慧落入俗套。我个人认为只要是学生通过动脑
筋自己想出来的,不管对与否或者说合理不合理,教师都应该给予表扬和鼓励,这样教育中的“创新”才能真正实现在学生身上。
  此外,经过考试,学生成绩必然会有划分,这时所谓的差生、优生、中等生等等就各自浮出水面,但是作为教师要明确,这只是仅仅在成绩上的划分,其实所谓差生在其他方面(比如说体育,文艺方面)很可能就是优生了,因此作为教师来讲,要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学生的每一方面,在欣赏中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地教育和帮助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得到最好的发展。
  总言之,“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教师要欣赏的看待每一位学生,看重每一位学生,这样的风景才回更夺目。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二、“知多为师,身正为范”——不断发展自己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就是为学生学习服务的,从这个角度出发,就要求教师具备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精通教学业务的能力,只有具备坚实的基础知识,才能将正确的知识传授给学生,而不至于误人子弟;只有精通业务,才能有效应对课堂上学生提出的灵活的问题,让学生信任与你,同时树立教师在学生中的示范性。
  对于目前的新课改,传统教学面临改革的新形势,作为教师就要转变传统满堂灌的教学观念,平时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新知识,新观念的学习,在备课中多方面采取方案,通过对学生的掌握和课程特点,选择最佳方案,做到有的放矢,把课程变得灵巧简单又充满活力和趣味。对于此,我认这些都离不开教师自己不断的学习,不断的研究,做研究型的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学生具有“向师性”,所以作为一名教师所表现出来的师风师德对学生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因此我认为教师就应该“以德为本,身正为范”来严格要求自己。
  教师必须时时处处注意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学生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注重在认真做好表率的同时努力完善自己,充分发挥教师的示范效应。特别是在平时工作中,就要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办公室里不打电脑游戏、不带手机进课堂、不说脏话等等,这些工作中的细节正是良好师风师德的外现。让学生从中受到感染和熏陶。教师无论是外表的着装,还是言行都应为人师,要树立文明、谦恭、慎思、博学的形象。
  总之,通过此次的培训,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了解更透彻了,虽然对于教师而言要做好的绝对不仅仅局限于以上两个方面,还要做的事情还很多,但是我自己确是更加喜欢这个职业了。作为一名新教师,比起老教师来讲各方面都还很欠缺,所以需要学习的东西更多了,此时也希望通过不断的学习、思考、实践来发展自己,使自己能很快成长起来。
幼儿园教师政治学习心得体会2
  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点燃的民主教育火炬在中国大地已熊熊燃烧了近一个世纪,在人们大力提倡师生做人格平等朋友的今天,体罚——这种与现代文明极不协调的原始教育方法重又死灰复燃。据《南方都市报》12月11日刊载的《教师体罚学生事件簿》中统计,自11月6日到11月20日全国公开见报的教师体罚学生事件5起,其中2起造成严重的结果。于7月17日下午3点30分利用百度搜索器搜索“体罚学生”时,搜索到28500个相关主题,其中的40%为体罚学生的新闻报道。很显然,体罚学生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社会问题。体罚对学生的伤害不仅仅表现在肉体上,更多的是表现在心灵上,体罚对学生的影响也不仅仅表现在当时,更多的表现在将来,加拿大学者就体罚对孩子将来身心健康产生的影响做过全球最大规模的调查。被体罚的儿童成年后和酗酒的可能性是正常儿童的两倍,而且患上焦虑症、
反社会行为倾向和抑郁的几率大大增加。因此,认真研究体罚学生中的法律问题,寻求遏制体罚学生的法律途径就显得尤其重要和紧迫。
  一、体罚学生的违法性问题
  体罚学生,是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在民间,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家长,都普遍认同“打是亲,骂是爱”的古训,认为对学生体罚是对学生负责任的体现。即使严重一点,也不过是个道德问题,根本谈不上违法。他们认为在某种特定条件下适当采用体罚的形式有积极作用,一些家长也都有恨铁不成钢的思想,信奉棍棒下面出强龙,甚至私下与教师沟通要求对其子女进行严格管教,只要利于学习。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的某些领导者也认为体罚这种方式固然不对,但管总要比不管好,一旦任学生的毛病发展下去,轻则误人子弟,更影响学校的声誉。所以,对一些体罚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民不告官不纠政策。
  二、体罚学生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问题
  根据刑法中的罪责自负原则,谁犯了罪,就应当由谁承担刑事责任;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
而不能连累无辜。因而,严重的体罚,构成故意或者过失伤害罪的,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即行为人。对于学校而言,它可能会基于某种原因如提高升学率、制裁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而放任体罚,但不可能放任犯罪。所以,体罚中构成犯罪的,其过错肯定来自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因而,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学校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需要用体罚来完成教育的老师是无德的教师。教师体罚学生是一种侵犯学生身体权、人格尊严权、健康权、受教育权等权利的违法行为。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属于违反《教师法》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由于其是学校的一分子,一般情况下属于职务行为。情形较轻给学生造成人身伤害的,应有学校承担民事责任;情形较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应由实施体罚的教师承担刑事责任。
幼儿园教师政治学习心得体会3
  本学期我积极参加了园内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了《教师法》《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细则》等,学习后我觉得收益很大,让我对教师这一崇高的职业又有了新的认识和感悟。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