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贺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8.05
【字 号】贺政办发〔2016〕97号
【施行日期】2016.08.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贺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直有关单位:
  《2016年贺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5日
2016年贺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和《贺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做好2016年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国家“多规合一”试点、融入珠江-西江经济带、全面建设“广西对接东部和中部地区的重要门户和枢纽”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目标,以“建设好市区、发展好县城、扶持重点镇”为主线,以自治区级示
范城镇、特小镇、产城融合建设为突破口,努力壮大县城和乡镇实力,推动城乡协同发展;以构建市县推动、上下互动、部门联动的新型城镇化工作推动机制为保障,力争“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
  (一)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配合)
  (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14.5%,城镇人口新增0.8 万人。(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配合)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贯彻落实《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
实施意见》,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健全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和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和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2.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将我市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贯彻实施教育“双千计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加强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和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3.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医疗卫生服务。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农业 转移人口纳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范围和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制定根据常住人口合理配置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办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市卫计委、人社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和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4.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水平。继续完善将 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的政策措施,扩大社会保险的参保范围,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健
全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机制。继续开展“春潮行动”,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0.15万人次以上。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建设,促进农民工以创业带动就业。(市人社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和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二)不断提高城市质量和水平
  5.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及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加强资金和工程质量监管, 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2016年,全市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7894套,计划组织实施1.02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市住建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和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6.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做好贺州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工作,力争把贺州列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和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7.加快城市新区建设。科学编制新区规划,完善新区功能。继续实施城东新区、平桂新城建设;加快生态新城建设;加快以中心城区为中心,钟山县城为副中心的贺(街)八(步)平(桂)钟(山)区域一体化发展。(八步区和钟山县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牵头,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8.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加快我市产城互动发展试点园区建设。积极争取把贺州列入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努力打造国家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城市。(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和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三)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小城镇
  9.加快城乡规划编制。加快跨行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和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不断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以开展国家“多规合一”市级试点为契机,有序推进《贺州市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和实施,科学确定城镇发展规模和城镇化速度,促进可持续发展。(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规划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和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10.加快重点镇建设。有序推进重点镇综合配套改革,开展城乡风貌改造,提升改善镇容镇貌,加快建设各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信都供水扩建工程、莲塘城西河堤生态公园等项目,实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生活垃圾中转建设。进一步扩权强镇,释放发展潜力。(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和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11.加强城镇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镇给排水、供气、供电、通信、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防洪工程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城市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开工或建设贺州市城区给水管网改扩建二期工程、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市文化中心、城东新区路网提升改造、贺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爱莲湖公园、贺州市园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2016年,市本级污水处理率达到87%,各县污水处理率达到77%;市本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各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2%。(市市政管理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工信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配合)
  12.加快城镇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加快交通运输通道和城市交通骨干网络的铁路、公路、水路、枢纽等项目建设,开工或建成一批重大项目,推进城镇之间互联互通。结合现有广贺高速、桂梧高速以及永贺高速、贺巴高速、国道207线与国道323线改道等项目的实施,规划延伸桂林轻轨至贺州,构建“三县一区”与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域中心与周边城镇的快速通道。(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配合)
  13.稳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加快推进钟山县市域副中心城市和广西中小城市培育工程,有序做好平桂设标准区工作。有序开展撤乡建镇、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配合)
  14.开展创建特小镇。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培育创建一批产业特鲜明、民俗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优美的特小镇,力争建设成为自治区级特小镇。(市住建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配合)
  (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化城
  15.深入实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制定我市“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实施方案, 继续开展农村垃圾治理两年攻坚活动,力争村屯垃圾有效处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深入实施乡土特建设示范,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推进“生态乡村”建设。(市乡村办、住建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配合)
  16.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执行自治区具体实施意见,探索搭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发展农业新型业态,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市农业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配合)
  (五)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17.完善土地利用机制。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 优先保障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用地需求。研究落实国家、自治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有关政策措施。(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