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原因及对策
城中村是城市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的聚集地。城中村因为人口密集、结构复杂、流动性大,加之管理工作不到位,成为犯罪分子的栖息地和避难所,给城市社会治安和社会正常秩序带来严重威胁。加强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众安全幸福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现状及问题
  目前,西安每年有流动人口200多万,其中农村到城市的流动人口约为150万,这些人大多居住在城中村。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填补了城市某些职业的缺位现象,对于改变城市面貌,发展城市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发挥了主力军作用,解决了城市建设中所需的产业大军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流动人口的无序增长,对城市管理也带来了一定的负担,使本来已经紧张的城市基础生活服务设施更加紧张,进城之后暂时不到工作的无业人员不同程度的偷、摸、拐、骗、赌、黄等违法犯罪现象也给城市治安带来了严重冲击。城中村已成为案件多、高发地,治安形势严峻。
  城中村流动人口问题的成因分析
  人口急剧扩充,人员构成复杂是城中村治安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加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由于农民工多为廉价的体力劳动者,其收入低微,他们在城市生存只能居住在城中村的廉价民房中。另一方面,随着大专院校的不断扩招,学生的人数翻倍增加,有的毕业生虽有工作,但工资不高;有的毕业后一时不到合适的工作,但又不愿返回原籍,这些人也只能选择廉价的城中村作为暂时的栖身之地。农民工、大学生等流动人口的进入改变了城市原来的人口结构,给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
  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手段缺乏是城中村治安状况严峻的根本原因。由于我国现存的二元结构社会体制,流动人口在体制外生存,由于他们在劳资关系及同本地人关系中的位置不对等,从而导致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增多。表现在:一是就身份而言,进城务工者他们虽居城市,却没有合法的户籍关系;虽有工作,却多是临时或不稳定职业,未能完全融入城市。对暂住人口实行暂住证管理,仅解决了临时身份问题。但对一些想在城市长期谋求发展的人而言,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就制度而言,制度的更新跟不上劳动力流动的需要,甚至出现管理缺位,有的部门和用工单位歧视外来打工者,查扣、盘剥“打工仔”、“打工妹”的现象时有发生。流动的农民工干的是城里人不愿干的重活、脏活、累活和险活,却连血汗钱都无法
按时领取,甚至靠自杀自残等过激行为换取舆论的些许关注。三是政策滞后,法制不健全导致的城市位置的不对等。目前,城乡二元化结构还未得到有效改变。城市常住人口对进城务工者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接纳。农民工人格受辱、工资拖欠、合法权益受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都使得流动人口成为城市的对立面,滋生了仇富心理、报复心理,甚至职业化违法犯罪。同时,犯罪团伙的组成格局也由原来的本地、本乡、本族逐渐转变为本地及外地违法犯罪分子相互勾结,违法犯罪的职业化特征更加明显。
  盲目、无序和简单化管理是造成城中村案件高发的主要因素。一是城中村暂住人口底数不清。由于警力短缺,派出所日常工作繁杂,社区民警很难有充足的时间,全面系统地对城中村暂住人口进行比对登记,由于城中村的暂住人口流动性大,即使天天在登记,登记率也不过70℅左右,户籍民警只能是哪里有案件先登记哪里,哪里有问题先排查哪里,致使一些流窜犯罪分子仍游离于管控之外。二是城中村暂住人口情况不明。虽然基层派出所在了解掌握流动人口情况中作了大量的工作,但仍有一些社区民警将掌控、管理暂住人口简单地理解为登记和发证,将管理目的简单化、表面化,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质量不高。加之一些违法犯罪分子狡猾奸诈,频繁更换住所、行踪不定,也为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增加了难度。三是城中村出租屋管理不规范。大多数城中村的出租户都没有《房屋租赁证》,部分房屋出租人害
怕被公安机关掌握情况后,房管部门要收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税务部门要征收房屋租赁税,于是极力躲避公安机关的管理,“主人难见面、情况难掌握、问题难发现”现象比较普遍。同时,中、小旅馆无证住宿,一证多人住宿现象屡见不鲜,增加了流动人口的掌控难度。
  防范措施滞后,也是城中村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一是城中村中监控探头太少,监控没有覆盖城中村的所有街道;二是城中村的治保力量薄弱,每村只有派出所指定成立的治保组织,大多11人,人均管理的区域在1平方公里以上,想要开展24小时全天候全村重点部位巡防很不现实。巡防力度薄弱、巡防形式单一、巡防时间固定,易留有死角;三是城中村自身的防护意识不强,防护措施不到位,大量的住户都没有安装防盗门,三层以上的楼层很少有村民安装防护网,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加强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的建议
  构建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体制。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藏匿其间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寓管理、教育、服务于一体,对流动人口特别是
城中村流动人口带来的消极社会问题进行统筹综治,建立党政领导、公安、劳动、城建、卫生、安全、工商、计划生育等部门参加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针对存在的问题,出台有关政策,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很有必要。
  增强流动人口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近年来,国家和省上先后出台了有关加强城市建设、关心农民工、促进就业等政策法规,要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联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低大城市流动人口的落户“门槛”,调节增长过快的盲目人口流动,在中小城市逐步实现城乡一体的单一户籍制度。同时,又需大力发展农村城镇,通过缩小城乡差距,保障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本地、本县有序流动。要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帮助外来流动人口、城市失业人员享受平等的就业政策,进而在医疗保险、子女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同样享受市民待遇,鼓励长住,减少流动。还要吸收素质较高、能力较强、在本地务工多年、能遵纪守法的外地人员参加防治、劳资纠纷调解、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站等工作,培养其主人翁意识,增强其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的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一是依法规范管理。当前,对城中村流动人口的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如社区民警在清查、检查过程中对外来流动人口没有随
身携带身份证,故意不出示身份证或出示,如何管理没有明确的规定。建议有关部门出台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二是转变城中村流动人口的管理模式。变突击性、不规范管理为经常性、规范制度化管理,变孤立的治安行政治理为综合性的“市场调节﹢行政﹢法治”管理,克服管理真空,提高管理效率。三是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强化劳动部门的管理职能,健全劳动力市场,引导流动人口在城市合理、有序流动。同时,强化劳动力市场的监管,规范劳动合同管理,防止侵害劳动者权益事件发生。更多的关心、关注流动人口,特别是居住在条件较差的城中村的流动人口,无偿提供社区救助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切实保障城中村流动人口的合法利益,重点解决企业、公司克扣农民工工资,侮辱、体罚外来人口的问题,充分的实行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就业和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强化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能。一是运用证件管理,整治治安环境。加强不定期的对城中村流动人口的清理检查力度,随时掌控城中村的暂住人口信息和人员动态。在检查中集中现场办理暂住证,通过警务信息平台及时比对人员信息,掌控重点人员进行登记录入,对发现的重点线索迅速出击,力求现场破案,降低城中村的发案率。二是加强信息化管理。继续完善全国常住人口信息化管理网络,方便各地公安机关核实人口信息。推广民警手机上网查询系统,
完善“四预警”系统,对高发案地区进行及时清理整治。建立流动人口犯罪预警系统,方便民警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重要线索和防控重点人员。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对异地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提高了侦破案件和抓逃的效率。三是加大对城中村出租房屋和中小旅馆的管理力度。规范城中村房屋出租,出租户必须办理《房屋租赁证》,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同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督导出租户进行正规出租。加大对出租户和中、小旅馆的安全宣传力度,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中、小旅馆出现的无证住宿、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现象。四是开展防治。强化城中村技防设施,将监控延伸到每条街道、每个角落,延伸三级网格化巡逻触角,发动、发展村民壮大基层社保力量,同时可吸收固定流动人员参加,在派出所带领下做好村中自巡自防,增加巡逻厚度,可适时调整巡防时间,对重点发案时段、重点发案地段,采取猫鼠同步,重点巡控,全面掌控重点流动人员,使犯罪分子无处可躲、无处可藏,犯罪活动无处下手。五是重拳打击,以案说法。对城中村发生的恶性、暴力犯罪,公安机关应当举全警之力,寻案件突破口,快速破案。民警可以深入城中村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城中村居住人员防范意识,震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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