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镇(街道)
重大隐患清单
整改清单
挂牌督办
是否
销号
整改措施
责任主体
整改时限
填报单位:各镇(街道)、市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附件3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一表三清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镇(街道)
责任清单
问题清单
整改清单
被检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化城排查责任人
排查  时间
存在问题
隐患  总数
整改措施
整改隐患数
完成时间
整改责任人
填报单位:各镇(街道)
附件4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关键节点
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指导单位
配合单位
持续巩固深化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1
全面开展重点区域燃气隐患排查
1.对城中村、老旧住宅区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大场所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在2021年7月完成基础上,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
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2.农村地区重点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
2
坚决整治占用燃气管道的建(构)筑物
1.完成占用挪用燃气用地、侵占已建燃气设施防火间距内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排查,制定推动整治方案。
在2021年7月完成基础上,持续推进
市资源规划局
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2.排查城市规划中存在占用燃气设施用地情况。
3
积极防范城镇燃气设施第三方破坏
1.核查城市燃气管道是否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供气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档案是否完善。
在2021年7月完成基础上,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
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2.督促建设单位建立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燃气工程管控体系,大力整治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4
有效构建用气安全管控体系
开展以农贸市场、商场、餐饮、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院、建筑工地、车站、酒店、旅游景区等为重点的燃气用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和用户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用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真正落实。
在2021年7月完成基础上,持续推进
市城安委会
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5
切实强化特种设备管理
1.强力开展气瓶固定充装情况检查,整治规范充装前后的气瓶安全检查及记录制度,确保气瓶定期检验到位。
在2021年6月完成基础上,持续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2.针对燃气管道等压力容器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中存在的不足开展专项整改,督促企业不断提高管道检测和评估的能力水平。
6
真正落实燃气运输环节整治
1.结合深化危货运输“铁拳整治”专项行动,对燃气运输企业继续进行“安全码”动态评价管理,开展安全等级动态评价,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实现气瓶配送车辆标准化管理。
在2021年7月完成基础上,持续推进
市交通运输局
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2.开展燃气道路、水路非法运输行为的集中打击,突出强化行刑衔接。
7
不断提升城燃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完成管道燃气、瓶装燃气、加气站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
在2021年7月完成基础上,持续推进
市住建局
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2.完成第一轮安全评估和重大安全隐患风险点辨识。
2021年12月
3.按照全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进度要求,分阶段推动已排摸老旧管线的改造升级。
长期
8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一次专项评估,系统梳理专项整治行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
2021年12月
市城安委会
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2.在专项评估基础上,查漏补缺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022年12月
加码加压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1
全面摸清城镇燃气领域风险隐患底数
1.全面排查燃气经营企业风险隐患,摸清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数量。
2022年3月
市城安委会
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2.全面排查餐饮企业等公共场所等燃气风险隐患,摸清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居民用户数量及安装燃气报警器数量。
3.全面排查老旧小区等燃气风险隐患,摸清使用燃气的居民用户数量及安装燃气报警器数量。
4.全面排查燃气管道设施风险隐患,摸清现有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长度、违章占压管道数量(段),对2000年前建设管道进行全方位评估,提出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