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化领导小组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把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城镇化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必由之路。2009年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以来,各市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推进城镇化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省城镇化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但是,必须看到,我省城镇化发展与东部发达省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明显的问题突出,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发展滞后,制约城镇化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确定我省十二五全省城镇化发展目标为,城镇化水平达到55%以上,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每年从农村转移出120万人口,任务十分艰巨。为推进全省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编制。各市要加强城镇化发展的重大课题研究,明确城镇
化发展战略,编制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确立城镇化发展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要及时研究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城乡统筹、低碳生态城市、城乡管理、小城镇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模式与机制。各地在推进城镇化中,既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又要分类指导、大胆创新。东中西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要实行差异化的城镇化发展策略。东部地区要坚持区域统筹,突出以城市为主体,实行集发展、组团发展,优化城镇网络,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中部地区要坚持整体推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西部地区要坚持多元多极的发展思路,在强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同时,加快发展县域中心城市,重点培植一批经济强镇,增强城镇承载能力,吸引农民就地就近转移。
二、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把城市作为战略重点,积极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增强对城镇化的承载能力。做好新一轮《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结合全省重点战略的实施,以“一一圈一区一带”为主体,进一步优化城镇体系格局。大力推进山东半岛蓝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快培育青岛—潍坊—日照、烟台—威海、东营—滨州等城镇,推动山东半岛城市加快发展。相关城市要加强沟通和研究,建立协作机制,在规划协调、设施共建、资源整合、协同发展方面做好统
筹。要进一步增强济南都市圈和鲁南城镇带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城市一体化,壮大城市实力,使之成为城镇化的主体区域;顺应大城市郊区化的发展趋势,沿城市快速交通走廊,重点规划建设若干个新城和新市镇,推进人口有机集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强化产城融合,促进城乡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选择重点小城镇,集中优势资源,扩大经济管理权限,加快推进小城镇向小城市转型。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搞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积极实施村庄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做大做强中小城市。充分发挥中小城市基础好、投资省、见效快、人口转移成本低的优势,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主动承接大中城市产业转移,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争取用3-5年时间,将即墨、胶南、滕州、龙口、寿光、诸城、新泰、荣成、文登、邹平10个中等城市发展成为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把章丘、胶州、平度、广饶、蓬莱、莱州、招远、莱阳、海阳、青州、高密、昌邑、兖州、邹城、曲阜、肥城、乳山、沂水、郯城、禹城、乐陵、博兴、临清、高唐等中小城市发展成为实力较强的中等城市。其他县城要建设成为经济实力雄厚的小城市。四、大力加强小城镇建设。对96个国家重点镇和252个省级中心镇,有步骤的实施扩权强镇,赋予其相应的管理权和执法权,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强小城镇自我发展能力,促进人口、产业、资金、技术集聚,壮大城镇规模
化城和实力。总结推广潍坊市经济强镇向城市转型的试点经验,推动全省小城镇撤并和做强做大。选择经济基础好、设施配套齐全、人口规模较大的100个左右的小城镇,设立支持小城镇发展的资金,加大培植力度,培植特产业,强化城镇功能,吸引农民就地转移。争取用3-5年时间,使100个小城镇镇区人口达到3万人以上,将其中20个左右的小城镇培植成为5万人以上的小城市。
五、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在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必须坚持城镇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双轮驱动,协调推进,互动发展。结合农村住房建设,全省建成8000个新型社区,要制定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指引,指导新建农村社区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并从体制上进行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变,促进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对规划确定不予迁村并点、空间布局比较合理的村庄,安排必要扶助资金,开展“三清四改四通五化”(清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改水、改厕、改灶、改圈,通水、通电、通路、通宽带网,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重点解决道路泥泞、排水不畅、垃圾乱扔、人畜混居等问题。
六、进一步完善城镇化政策,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步伐。总结农民工城镇化中的经验、问题和
矛盾,提出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措施,稳妥推进全省700多万农民工市民化。一是努力扩大就业,让农民工“有工作岗位”。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服务业,从资金、信贷、市场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二是健全住房保障制度,让农民工“有合适住房”。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展农民工纳入城市保障性住房试点,努力解决农民工的住房困难问题。三是加强培训,让农民工“有生存本领”。设立就业培训专项资金,动员各方力量,全面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建立农村劳动力输出地与输入地对接合作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四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让农民工“无后顾之忧”。着力破解农民工市民化的户籍障碍,在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基础上,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政策,合理降低外来人员的落户条件。加快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险、计划生育等与户籍管理相关的配套制度改革,让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七、扎实开展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各地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开展和谐城乡建设行动。要把和谐城乡建设行动作为推进城镇化的抓手,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积极化解城镇化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创建和谐城市、和谐城镇与和谐村庄(社区)的力度。要结合村庄环境整治,突出抓好和谐村庄(社区)创建活动,建设和谐家园。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抓紧制定年度考核细则,落实考核措施,搞好和谐城乡建设行动考核工作。
八、强化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城市化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大财政投入,增强工作力度。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牵头组织好和谐城乡建设行动考核;公安部门要研究农村人口转移过程中户籍改革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研究统筹城乡就业、社会保障问题,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就业市场;省统计局要做好城镇化有关数据统计和监测;国土资源部门要研究城镇化过程中土地用地保障和制度改革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城镇化投入,支持开展城镇化课题研究;教育部门要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制度;组织、宣传、政法、发展改革、经信、民政、交通、卫生、环保、工商等部门要依照各自分工,充分履行职能,加大对城镇化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会同新闻媒体,对和谐城乡建设行动的先进做法和新型城镇化的典型经验,及时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对县市和乡镇的主要领导进行城镇化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对城镇化工作的认识,提高驾驭能力。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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