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1.15
【字 号】同政发[2011]225号
【施行日期】2011.1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的实施意见
(同政发[2011]2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转型发展的强劲动力。加快推进城镇化对于我市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实现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转型发展为主线,确立转型发展、绿崛起的战略;着力推进文化名城、旅游名都、生态名邑、经济强市“三名一强”建设步伐;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低碳发展的创新之路。着力突破支柱产业单一的发展格局,尽快形成加快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机制体制,使城乡一体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2、坚持以人为本、现代化导向。
  3、坚持区域协调、城乡统筹。
  4、坚持节约发展、绿发展。
  5、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二、总体目标
  大力推进城镇化,确定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0%;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镇面貌明显改善;实施城市建设工程和综合整治工程重点推进项目,全面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配套完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历史文化遗存和自然生态环境得到较好保护;城乡体制障碍逐步消除,发展差距逐步缩小;每年转移一定数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能力明显提高;城乡一体化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5%以上。
  三、主要任务
  根据全省“一核、一圈、三”的城镇空间布局框架,结合我市自然地理环境、资源禀赋和城镇发展条件,坚持“空间集聚、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以中心城市为龙头,以8个农业县区驻地镇建设为中心,实施“大县城”战略,以20个“百镇建设”重点示范镇为重点,通过产业集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和政策优惠,大力推进人口向县城集中,壮大县域中心城镇规模;择优发展特鲜明、具有产业支撑的示范镇,积极推进县域人口与经济布局的空间集中化进程,形成连动推进一体化的城镇化格局。
  (一)提高城市规划水平
  规划是城乡建设的总纲,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发展和建设的重要手段。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必须突出规划的龙头地位,充分发挥规划对全市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十二五”期间,我市要高水平、高标准地完成《大同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大同都市区规划》,科学制定城镇化的发展目标和实施保障措施,从而有力指导我市城镇体系结构的发展和完善。与此同时,要完成《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并结合城市发展情况对总
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我市将全面编制完成七县四区的总体规划和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全面编制完成20个重点示范镇的近期建设规划,以及我市行政村的新农村规划等建设规划。
  要牢固树立已批准规划的权威地位,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进行修改。要逐步开展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检查力度,切实发挥规划对城市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监察体系,保障各项建设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二)塑造城市新形象
  按照“一轴双城,分开发展;古今兼顾,新旧两利;传承文脉,创造特;不求最大,但求最佳”的思路,加快实施城市发展战略。即以御河为纵轴,御东加快建设新城区,御西整治传统旧城区。
  在御西旧区,通过按照原材料、原形态、原工艺、原技术对大同古城标志性历史建筑及街道的修复,恢复古城原有形制,逐步拆除各类与古城不协调的建筑,全面展现“塞上古都,大佛名城”的历史神韵和巍峨风采。
  在御东建设以行政中心、文化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的综合服务区,塑造现代化城市形象。“十二五”期间内,形成新区建设的总体框架,大力引进高新技术,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形成城市信息枢纽,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初步打造“总部经济”。以大同大学为中心的院校积极发展产学研基地,凭借古城新城的双重魅力吸引更多科技人员从事科技研发,使御东新区成为科技人才交流中心、信息交汇中心、科技研发中心,成为城市形象的新亮点。
  (三)实施大县城战略
  加快县城发展是我市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县要结合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县域为单元、县城为中心,创新体制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等“六个一体化”,做强做大县城,通过大县城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土地向集约化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精心培育重点镇
  “十二五”期间我市力争每年有2-3个小城镇列为省“百镇建设”重点示范镇,扶持2个市级“百
镇建设”重点示范镇。被纳入“百镇建设”的示范重点镇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建设实施方案》;依照《百镇建设实施标准》和技术指标,因地制宜,编制近期建设规划,重点抓好“五建设两整治”(及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中心街市、居住社区等五项建设,镇区景观风貌和环境卫生两项整治)塑造体现乡土特、和谐统一的小城镇整体形象,把重点镇建设成为集聚产业、吸引人口、服务三农的中心镇。
  各级政府要把握推进城镇化的良好时机,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摆脱我市小城镇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的现实状况的契机,力争在“十二五”后形成一批特鲜明、具有产业支撑、经济辐射周边村镇、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小城镇。“十二五”省、市、县按照7:7:6的比例每镇补助的2000万元要重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大重点镇的扶持力度,涉及小城镇发展的示范选择、政策试点和资金支持应当优先安排于重点镇。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百镇建设重点示范镇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落实配套资金。同时为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市政府每年安排3000万元城镇化建设激励资金,重点对省、市示范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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