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培训教案
(一) 驾驶员安全操作职责
1  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地区、本单
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依法经营。
2  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避免为主”的方针,树立强烈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员责任感,积极参与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业务和机务知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和守法习惯。
3  认真钻研业务,精心保管和爱惜车辆,熟悉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掌握车辆的常规维护、修理技能,保证车辆向、制、灯光等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安全齐备有效。
4  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和例保制度,自觉配合车站的安全门检工作,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原则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保证行车安全。
5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物或者麻醉药物,或者患有阻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者过
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车辆。
6  按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出车携带好多种证件,认真执行运营作业筹划,按调度规定线路、时间正点运营,严格遵守运送纪律,服从交警、运管和车站管理,安全、优质、低耗地完毕运送任务。
7  行车前检查行包、货品与否装捆牢固,载客量、载质量及货品长、宽、高与否符合规定;注意装载物品安全,严禁超载及客货混装,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8 车辆在任何状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站内起步须服从站务人员旗笛指挥,无站点起步前须仔细观测车辆周边状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车未停稳严禁上下客。
发生较大交通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积极急救伤者和财产,按规定放置警告标志,并迅速向本地交警部门、车属单位(车主)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解决。
(二)  车辆平常维护操作
平常维护是平常性作业,由驾驶员操作执行,其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车辆平常维护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个阶段操作,并特别注意轮胎的使用。
1 出车前,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料、冷却液、制动液及液压油等多种工作介质和轮胎气压等进行检查补给,保证行车前车辆油液充足、清洁和性能良好,保证轮胎气压符合规定、对车辆制动、转向、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部位和装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查、校紧,保证连接装置结实可靠。
2 行车中,在半途休息时,重点检查轮胎气压、表面磨损和车辆花纹间有无镶嵌物并别除;天气尖热时应检查车轮轮毂温度,若温度过高,应将车停在阴凉通风处自然降温;察看仪表灯光工作与否正常;带挂车的要检查挂车连接装置;检查货品的捆扎牢固状况
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清洁,保持车容和发动机外表整洁;对车辆进行检查,记录车辆行驶的状况。如有故障,应具体记录车辆故障状况,为车辆维修提供资料。
轮胎使用必须保证无任何也许导致对人或路面导致损害的缺陷。严禁使用轮胎与它的使用不相配、使用的轮胎气压局限性、轮胎浮现由于破裂或局部破裂而引起的结块与扯破或凸出、轮胎的帘布层或帘布线的任何部分裸舜、轮胎的帘布层中有开裂或有不小于25mm或不小于轮胎剖面宽度10%的开口以及轮胎胎面花纹深度低于1mm等情形。
(三)  车辆运送安全操作
车辆在道路同方向时的操作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迅速车道,右侧为慢车道。在迅速车道的车辆应当按照迅速车道的速度行驶,未达到迅速车道规定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车辆超过前车时,可以借用迅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车辆不得影响有关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下常行驶。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速度的操作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车辆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驾驶员安全培训1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都市道路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2) 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都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