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道路运输、水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是本预案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本预案的实施。应急指挥部由以下人员组成:
(1)总指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应急预案的实施。
(2)副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责具体协调应急预案的实施。
(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副总指挥兼任,下设若干个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3. 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是实施应急救援的主力军,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伤员救护、现场清理等工作。应急救援队伍分为以下几类:
(1)专业救援队伍:负责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的救援。
(2)医疗救护队伍: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护。
(3)交通疏导队伍: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疏导。
(4)现场保障队伍:负责事故现场物资保障、人员疏散等工作。
三、预警与报告
1. 预警
(1)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预警等级。
(2)根据预警等级,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传递。
2. 报告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
四、应急处置
1. 事故现场救援
(1)应急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展开救援工作。
(2)针对不同类型事故,采取相应救援措施,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2. 伤员救护
(1)医疗救护队伍对事故现场伤员进行救治。
(2)对重伤员,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3. 现场清理
(1)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确保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2)对事故现场进行封控,防止事故扩大。
4. 交通疏导
(1)交通疏导队伍对事故现场周边道路进行疏导,确保交通秩序。
(2)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救援车辆通行。
五、后期处置
1. 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应依法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2. 事故善后
(1)对事故遇难者家属进行安抚,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2)对事故受损单位进行救助,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六、应急保障
1. 人员保障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救援能力。
(2)应急救援队伍应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应急救援资金预算,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2)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救援资金。
3. 物资保障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储备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2)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调配应急救援物资,满足救援需求。
七、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与本预案相抵触的,以本预案为准。
4. 各单位应按照本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报应急指挥部备案。
5. 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补充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