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tom line If you have someone else in your heart, make it clear and I will quit.通用参考模板(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
电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局二级安全教育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局职工、临时工、外用工、实习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
  二、管理职能
  1)安监科是安全教育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科、室、站所是执行部门。
  2)安监科职责。
  (1)负责对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对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定期组织每月一次安全例会。
  (4)组织生产、经营部门每年一次的《安规》考试。
  3)各科、室、站所职责。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1)制订本部门安全教育计划。
  (2)组织本部门人员接受安全教育。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安全教育的目的提高全局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增强职工自我保护能力,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夯实安全基础。
  2、二级安全教育内容
  1)凡经被录用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大中专生和技校生、外来培训实习人员)均经过本局所
在单位和站所的二级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工作、实习。
  2)未经厂级安全教育或《安规》考试不合格者,各单位或站所应拒绝接收。擅自安排其工作、实习的,安监部门有权停止其工作、实习,若由此而发生后果,则要追究安排人员的责任。
  3)外来参观人员由接待部门进行参观前的现场安全教育。
  4)外委项目施工单位,安监部门要对其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属电力系统单位的人员由该项目负责人对其进行必要的局纪、局规和现场安全教育,外系统来局施工人员,应由有关负责管理的单位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须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3、特殊工种专业性安全教育
  1)全局各生产和生产管理岗位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
  2)焊接、起重、架子工、电梯操作工、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运行工、水化验工、爆破压接工、电工都必须经过地方劳动部门或电力系统有关部门的特殊工种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
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工种作业,并按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定期参加学习、培训、换证工作等。
  3)对特殊工种人员违章操作或到期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换证者,安监部门有权停止其工作,经教育不改者,有权收缴其操作证,并建议有关单位另行分配工作。
  4)培训部门应经常组织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国家有关新颁法规,了解掌握新工艺、新技术,提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4、调岗、复工安全教育
  1)职工岗位变动或脱离生产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在上岗前均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安全教育由该单位专职安全员进行,并进行《安规》考试,未经安全教育、《安规》考试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工作。若擅自安排工作,追究安排者责任。
  2)站所长安全教育
  站所安全管理是全局安全管理的基础,安监部门应配合教育培训部门不定期地组织对全局站所长及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劳动保护方面知识的培训。
  3)《安规》学习考试
  (1)生产岗位和生产管理人员每年二月至三月份自行抽出时间学习《安全工作规程》。三月底前,中层干部及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由安监科命题考试,生产人员由本单位安全员命题考试,凡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必须及时补考,特殊情况应注明详细原因。
  (2)《安规》考试不合格者应下岗学习,并停发当月安全奖金,经补考合格后方可恢复上岗。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