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    县(市)      煤矿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意见
根据        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的申请报告(200  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盘江监察分局与    县(市)安监局、县煤炭局组成专家组于200 日对        煤矿矿井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    煤矿关于矿井安全设施建设情况汇报,分别对矿井各个系统、各个环节、作业场所等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现场检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和《    煤矿改扩建方案设计安全专篇》进行了验收。
一、 矿井概况
      煤矿设计生产能力  万吨/年,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    县(市)      镇(乡)境内,距      镇(乡)政府北西约4公里,      镇(乡)距离    县(市)城31公里,至安顺市139公里,至兴义市166公里,矿区内有专用公路与县级公路相接,县级公路与320国道相接,交通方便。
本矿位于贵州高原乌蒙山南段,矿区地处滇东高原向黔中高原过度的斜坡地带,为构造-剥蚀低中山地貌。单面山地形,地形较陡,相对高差较大。井田内最高点海拔标高+1410米,最低海拔标高+1235米,相对高差为175米。
贵州省煤炭管理局设计研究所于200 1 月编制完成了《贵州省    县(市)      镇(乡)      煤矿技改方案设计安全专篇(修编)》,并报盘江分局备案。
井田边界:      煤矿矿区范围大致呈一个长方形,有ABCD4个拐点圈定,井田面积0.2635KW2
该矿改扩建生产能力为6万吨/。平硐开拓,主井口标高为+1245m。利用原平硐井改造而成,工业场地布置在井筒附近,采用中央抽出式通风,主扇电机为FBCNO12-45KW2台,由主平硐进风,回风斜井回风;矿井可采煤层2层(C14煤层、C15煤层),采煤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设计首采煤层为C14煤层,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9.36立方米/,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152立方米/,该矿为低瓦斯矿井。
该矿井安全验收评价由贵州鑫诚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7月进行评价报告,结论为该矿井
各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基本可以满足初期安全生产要求,      煤矿基本达到安全验收条件,为B类矿山。
矿井涌水量:正常涌水量为  m3/h、最大涌水量为  m3/h
二、验收意见
(一)      煤矿安全设施按照《贵州省黔西南州    县(市)      镇(乡)源兴煤
矿改扩建方案设计安全专篇》进行了建设,多数安全设施达到了设计要求。经联合试运转(2006   日进行联合试运转),已竣工的系统、安全设施运转正常。
(二)矿井在建设过程中,根据灾害变化情况,对采区巷道布置及首采工作面等设计及时进行了调整,满足了安全生产需要。
(三)已竣工的安全设施,单位工程认证合格,
(四)      煤矿按有关规定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基本齐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经煤矿安全
监察机构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了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五)存在的问题
1
根据以上验收情况,要求      煤矿对上述问题和各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经    县(市)安监局、煤炭局复查合格后报盘江监察分局审查。
三、建议
(一)该矿目前为低瓦斯矿井,目前所开采的14号煤层未发生过动力现象,今后开采其它煤层(含掘穿其它煤层)时必须重新验证煤层的突出性。如是属突出煤层,须按突出煤层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完善。
(二)要认真贯彻“以风定产”的方针,不得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三)要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及时调整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四)待相关证照齐全后,方能组织正常生产。
(五)要在井田范围内进行针对性的地质勘探,进一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构造(如断层、破碎带及陷落柱等)情况;制定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贵州省黔西南州    县(市)      镇(乡)      煤矿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情况及意见
一、矿井通风系统
(一)概况
该矿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现有1个进风井,1个回风井,即一个主斜井、一个回风斜井。
矿井总进风量为1203m3/s,总回风量11221m3/s。回风井安装了2FBCNOR-45KW型防爆轴流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
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使用11kW 局部通风机和φ400mm风筒向掘进面压入式供风,风机实现了“三专两闭锁”。井下构筑了风门、调节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保证了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
矿井反风通过主要通风机反转实现,当风机出现故障时,备用风机可在10min内投入运行,回风斜井口都安设了防爆门。
(二)验收意见
1.矿井安装了2BK60-30KW型防爆轴流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采用主要通风机反转反风,反风风量大于正常供风量的40%;外部漏风率0.89%;回风斜井口安设了防爆门。符合设计要求。
2. 矿井有1个进风井,即一个主斜井断面为4.6 m2,风速分别为5.83m/s,符合《规程》要求。
3. 矿井有1个回风斜井,断面为3.66m2,风速为5.33m/s,符合《规程》要求。
4. 进、回风巷道之间的联络巷设置了双向风门;在控制风量的巷道中设置了调节风门;在废弃井巷及工作面两条顺槽之间的联络巷中设置了密闭。在主要风巷中建立了测风站,符合设计要求。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都实现了“两闭锁”,符合规定。
6. 矿井1个安全出口距离符合《规程》规定。
7. 矿井有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图纸绘制符合规定要求。
(三)存在问题
1井下有部分密闭质量不合格,门墙厚度不够,不接顶(门墙与顶板之间空隙太大,漏风严重);
验收结论:
以上存在问题整改完成后同意通过验收。
系统验收人(签字)
二○○    

二、粉尘灾害防治系统
(一)概况
根据煤矿对煤层取样分析化验,该矿可采煤层煤尘均有爆炸危险性。
矿井有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矿井在地面场地建有200m3水池,主供水管为DN50、支管为DN35,管材为无缝钢管,主管每隔100米设置三通阀门,支管每隔50米设置三通阀门、支管和水针供到各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井下部分防尘管路的铺设及三通阀门设置符合设计要求。采取了湿式作业、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井下各转载点喷雾齐全,使用正常。
(二)验收意见
1.井下防尘洒水系统基本完善,各采掘工作面及进回风巷道均设置了防尘管路。
2.转载点喷雾及主要进回风巷净化水幕安设齐全,使用正常。喷雾装置齐全,使用可靠。
3.矿井配备了专职防尘人员,定期对井下巷道进行了清扫和冲洗。
4验收报告模板.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设置了辅助隔爆水袋。
5.测尘仪器、仪表齐全。在生产期间及时对井上下作业场所进行了粉尘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规定。
6.地面生产系统防尘设施齐全。原煤转载点、落煤点以及其他容易产生煤尘地点安装了洒水器。
(三)存在问题
1井下隔爆水袋吊挂不规范;
2)防尘管路三通及阀门数量不足。
验收结论
对存在问题整改后同意通过验收。
系统验收人(签字)
       
二○○    

三、煤与与瓦斯突出防治
(一)概况
贵州省煤炭管理局设计研究所设计的《贵州省黔西南州    县(市)      镇(乡)      煤矿改扩建方案设计安全专篇》中第四章第四节表述本矿在以前回采中没有出现过煤与瓦斯突出先例,所以本矿不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无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低瓦斯矿井)。
(二)验收意见
该矿目前为低瓦斯矿井,目前所开采的C14煤层未发生过动力现象,今后开采其它煤层(含掘穿其它煤层)时必须重新验证煤层的突出性。如是属突出煤层,须按突出煤层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完善。
验收结论
由于该矿井不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属低瓦斯矿井,通过。
(三)建议
1.应尽快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授权的机构扩大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定及突出危险性评价的测试范围,提出科学合理的评价报告,报请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矿井瓦斯等级。
2. 应立即对员工开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培训,使井下作业人员熟悉各种突出征兆,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系统验收人(签字)
 
二○○    

四、瓦斯抽放系统
(一)概况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9.36立方米/,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152立方米/,该矿为低瓦斯矿井。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规定,1个采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立方米/分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立方米/分,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由于该矿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远远低于上述规定,故该矿暂时不安装瓦斯抽放系统。
(二)验收意见
验收时未安设抽放设备。
验收结论
通过。
系统验收人(签字)
二○○    

五、防灭火系统
(一)概况
根据煤矿可采煤层煤炭自燃发火的鉴定,该矿现开采的14号煤层为不易自燃煤层,未开采的15号煤层为自燃煤层。
矿井建立了完善的消防洒水系统;其他火灾的防治措施及装备可靠。
(二)验收意见
1.矿井在地面建消防水池容量300m3,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井下消防洒水系统(与防尘系统共用)完善。
2.矿井采用平硐开拓,巷道布置方式走向长壁方式,巷道支护形式为木支护或锚杆支护,开采方式为上、下山开采。
3.采煤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开采,开采方法符合要求。
4.井下消防硐室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防火门设置符合要求,硐室内配备了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5.矿井工业广场构筑物,建筑面积不大,且分散布置,能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三)存在问题
1、井口20米范围内存在坑木等易燃材料。
2、井下消防器材(灭火器)数量不足。
验收结论
对存在问题整改合格后同意通过验收
(四)建议
矿井开采15号煤层时必须严格采取综合预防煤尘自然发火的措施。
系统验收人(签字)
   
二○○    

六、防治水系统
(一)工程概况
该矿设计年生产能力6t/a。现开采C14煤层,矿床充水的主要补给水源为大气降水,地表水及地下水排泄条件良好。井田范围内有较强含水层,水文地质类型属裂隙充水矿床,水
文地质条件简单。间接充水水源为老空水,区内老窑和小煤矿分布广泛,且开采历史悠久,其老空大多有积水,对矿井生产有一定的威胁,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制定了雨季对小窑积水监测及防探措施。地面有排水沟,导水涵洞及防洪河堤,并储备了防洪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