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章
1.
院区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公共场所。住宿生及所在医院,宿舍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机构和人员,都有义务维护宿舍区的秩序,创造安全、舒适、文明、健康的休息、生活和学习环境。
2.院区学生宿舍的居住对象是本科、研究生、住培生等,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入住。其它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宿舍或在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它活动。
3.医院宿舍区为5号楼和16号楼,宿舍作为医院院区组成部分,受医院及医院各职能部门协同管理,适用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4.医院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在宿舍区设立班委负责制,在班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做好宿舍区的室内卫生、安全防火等工作。
二、住宿管理
1.组织构架
1.1医院成立宿舍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委员会主任,教务科作为委员会执行职能部门,负责执行本科、研究生、住培学员的宿舍管理,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协调,学生的住宿统一分配和调整;后勤部全面负责宿舍建筑、房屋、家具检修,水电费用收取,水电安全,公共区域如卫生间、盥洗室等环境卫生清洁和维护、检查督导等工作;宿舍内卫生应由住宿学生(本科、研究生、住培学员)自己打扫和清理;医院保卫科全面负责宿舍学生安全和检查督导、消防演练培训等工作;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如感控科全面负责宿舍区疫病防治、医务科和质控科负责医疗安全宣教等等,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
2.入住须知
2.1入住学生需遵守《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学院宿舍管理规章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2.2学生必须按医院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宿,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
换门锁。确需调整者,需经教务科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调整。
2.3医院需要对宿舍房间进行调整时,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医院的调整工作。
2.4因各种原因未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对未入住宿舍区及在宿舍区外住宿的学生,出现安全事故及意外等由学生承担全部责任。
3.退宿须知
3.1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离开时要将宿舍和床位清理干净并在医院办理退宿手续。
3.2毕业或结业生离校时请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3.3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4宿舍区内不能饲养宠物。
日常管理
作息制度
1.1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文明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
1.22.纪律管理方面
1.1教学管理部门督促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2教学管理部门监督学生不得留客过宿。
1.3由于医院上班需值夜班,大家作息时间不一致,请宿舍各个人员相互体谅,尽量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1.4学生不得私自在宿舍内点蜡烛及易燃物。
1.5教学管理部门对宿舍学生进行安全宣教,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同学及同事关系,避免出现吵架、打架。
1.6宿舍内禁止做饭、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内容。
3.安全保卫制度
3.1学生宿舍区每天24小时由保卫科巡查,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请按规定在保卫人员巡查时
抽查宿舍,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要积极配合。
3.2学生进出宿舍应及时并自觉关好大门,不得将本人钥匙借与他人,使他人随便进出。钥匙遗失者应及时到相关人员做好遗失登记。
3.3监督并通知各宿舍成员,寝室内不得私拉电线,乱接电灯。
3.4全体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和水电开关。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科。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贵重物品。
3.5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严禁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和有毒物品,严禁在宿舍使用煤气罐,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等。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夏季使用蚊香,要做好安全措施。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3.6凡本院各类学生的电动车统一放置在16号楼北门左侧存车处,免费停放,电动车充电需要缴费。
3.7本科生、研究生、住培学员的汽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需遵守院保卫科的相关管理流程。
4.宿舍水电
4.1严禁使用电炉、电磁炉、电板锅、电烤箱、电暖器、电磁锅、热得快、电熨斗、电热毯、电热杯等电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网线,严禁将台灯、笔记本电脑放在床上;严禁使用一切明火、违章电器自炊;严禁点用蜡烛、煤油灯等;严禁在宿舍区焚烧信件、废纸或其他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以上安全规定,违反者除没收违章器具外,并依照规定给予处理。
4.2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请勿浪费资源,出现漏水或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4.3住宿学生水电费缴纳用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5.宿舍家具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5.1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如需维修,班委联系后勤部,后勤部安排人员负责及时修复。(凡人为损坏的设施,一律由损坏人员照价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
5.2学生在使用宿舍内提供的公用设施时应爱护公物,按章布置、装饰。
5.3宿舍内的家具、设备等责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
5.4不得将宿舍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
5.5宿舍设备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报修,免费修理;如属于人为损坏,按价收取维修费和材料费。
6.宿舍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6.1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请勿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
6.2各宿舍安排宿舍值日人员,要求每个宿舍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叠好被褥,保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的整齐洁净轮流打扫,学生应将宿舍垃圾投
放到指定垃圾桶内,请勿在走廊、楼道堆放垃圾。班委做好监督作用。
6.3遵守宿舍公德,保持楼道畅通、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抛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杂物和垃圾。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禁止将家具任意挪位或搬出室外。
6.4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请保持宿舍安静,严禁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6.5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予以没收处理。
6.6未经允许,严禁在宿舍区集会、游行、示威或从事宗教活动。
6.7为维护宿舍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服务活动或者中介代理活动。
6.8严禁在宿舍区内随意张贴广告。
6.9禁止在宿舍区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未经批准,不得将家用电器搬入宿舍。严禁将自购的
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宿舍。
6.1010吸烟危害健康,严禁在宿舍内吸烟或在宿舍区内乱扔烟蒂。
6.11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反动、迷信、黄、赌、毒的书刊、影带、影碟。
四、附则
1.本规定自20195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