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实习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医院实习生宿舍由科教科、护理部、总务科协同负责管理。工友管理办公室、学生辅导员、宿舍管理员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
2.新生来院时凭科教科、护理部提供的报到单和财务科收据到总务科办理住宿登记并领取寝室钥匙,由总务科与宿舍管理员交接,按规定到指定的房间入住。未经总务科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强占床位,不得带入非宿舍配备家具。
3.新生入住前,需对电表、寝室家具、卫生间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确认,如有损坏立即提出,并由医院负责维修。确认完好后,由入住学生签字,交宿舍管理员保存,供退宿时使用。
4.学生宿舍寝室钥匙每人一把,在入住时发给,由学生自行保管。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员并填写维修单,由维修部门尽快重换锁心,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成本费由遗失者支付。学生不准私自调换门锁。
5.任何备用钥匙的使用、借用,需二人以上同时在场,宿舍管理员负责登记并存档。
6.实习生因实习结束、转学、休学、退学、开除学籍及其他原因退宿时,需凭科教科(护理部)实习结束签收单,按规定程序办理退宿手续,检查寝室家具设施的完好情况,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
7.退宿学生办完退宿手续后,必须在2日内带走自己的物品,否则因清扫、调整、维修或另作他用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退宿者本人负责。因特殊原因需滞留的,需经科教科批准。
8.放假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的学生需办理“放假住宿申请表”,由科教科严格审核,集体报总务科。留院实习生需详细填写申请表事项,并履行安全承诺。假期进出宿舍的学生需凭学生本人有效证件。禁止进入异性同学寝室。
9.实习生要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返回宿舍。宿舍夏令时间6:00开门,23:00关门,冬令时间6:30开门,22:30关门。晚归、早出者要说明理由,经管理员批准、登记后,才能进出。
10.严格宿舍会客制度,来访客人须持有效证件到值班室登记,会客结束离开时取回有效证件。晚上22:00以后学生寝室一律不准会客。
11.保持宿舍楼内的宁静氛围,维护宿舍楼的文明秩序。禁止在宿舍内抽烟、酗酒、赌博、吵架。不得在楼内乱写乱画、乱踢脚印、乱贴启事。
12.实习生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员管理和医院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13.任何人及单位、团体不得在寝室内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非法传销等经营性活动。
14.宿舍内禁止携带或私藏有毒和易燃易爆物品、观看带有反动淫秽内容的书刊、音像物品,禁止搞封建迷信、宗教活动,禁止携带或私藏各种管制刀具。
15.增强防盗安全意识,养成离室锁门(包括阳台门)的习惯,贵重物品、大笔现金妥善保管,对搬出宿舍的大件物品(如电脑等)需到管理员处登记。
16.学生用电自费。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电热壶、电热杯、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17.严禁私自修理、拆卸、更换寝室内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严禁移动、挪用、损坏公用设施。
18.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对违反用电、消防管理规定,拆卸、破坏用电、消防设施者,将责令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对造成事故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9.爱护公物,保持室内设施完好,家具责任到人,公用设施由全室人员共同负责,如有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0.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由科教科、护理部、总务科、保卫科及学生辅导员、宿舍管理员负责,采取值勤与巡回检查相结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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