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学2018年考研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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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师范⼤学2018年考研招⽣简章
  华南师范⼤学简介
  华南师范⼤学始建于1933年,前⾝是⼴东省⽴勷勤⼤学师范学院。1996年进⼊国家“211 ⼯程”重点建设⼤学⾏列,2015年成为⼴东省⼈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校,同年进⼊⼴东省⾼⽔平⼤学整体建设⾼校⾏列,2017年学校进⼊国家“世界⼀流学科”建设⾏列。学校现有⼴州⽯牌、⼴州⼤学城和佛⼭南海3个校区,占地⾯积 3025亩,校舍⾯积155万平⽅⽶,图书374万册。
  学校设有31个学院(所)招收硕⼠研究⽣。现有教育技术学、发展与教育⼼理学、光学、体育⼈⽂社会学(重点培育)4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国家 “ 211 ⼯程 ”重点建设学科, 22个⼴东省重点学科(含5个攀峰重点学科,14个优势重点学科和3个特⾊重点学科,共18个⼀级重点学科和4个⼆级重点学科)。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理学、体育学和教育学3个学科进⼊全国⾼校前10%;化学、植物与动物学、⼯程学和数学4个学科进⼊ ESI 全球前 1%。学校拥有84个本科专业,32个硕⼠学位授权⼀级学科、200多个硕⼠学位授权点、14个硕⼠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博⼠学位授权⼀级学科、100多个博⼠学位授权点、1个博⼠
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博⼠后流动站。学科布局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学、历史学、理学、⼯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 12个门类。
  学校教师队伍结构良好、⽔平较⾼,拥有⼀批在国内外具有⼀定影响的专家学者。现有专任教师1934⼈,其中副⾼级以上1098⼈,博⼠、硕⼠研究⽣导师1132⼈,具有博⼠、硕⼠学位的1810⼈。现有院⼠(含双聘和外籍)11⼈,“长江学者”7⼈,国家杰出青年基⾦获得者6名,“****”⼊选者9⼈,“青年****”⼊选者6⼈,“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3个,国家教学名师2⼈,百千万⼈才⼯程国家级⼈选6⼈,教育部新世纪优秀⼈才⽀持计划⼈选20⼈,“****”⼊选者2⼈,中宣部“四个⼀批”⼈才3⼈,国家优秀青年基⾦获得者1⼈,⼴东省领军⼈才8⼈,⼴东省创新科研团队2个,珠江学者15⼈,⼴东省⾼等学
校“千百⼗⼯程”国家级培养对象7名,并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名,教育部⾼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13名。
  学校拥有⼀批实⼒较强的实验室和科研基地。有激光⽣命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环境理论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电化学储能材料与技术教育部⼯程研究中⼼、教育部光信息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教育部互联⽹应⽤创新开发平台⽰范基地、卫⽣部(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与光⼦技术实验室、教育部部省共建⼈⽂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理应⽤研究中⼼)、国家体育总局重点研究基地(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有6个⼴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东⼯程实验室、20个⼴东省⼯程技术研究中⼼、1个⼴东国际合作基地、6
个⼴东省⾼校科研型重点实验室、3个⼴东省⾼校⼯程技术研究中⼼、7个⼴东省普通⾼校⼈⽂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东省普通⾼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等。学校还拥有1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范中⼼,19个⼴东省实验教学⽰范中⼼,3个国家级⼤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7个⼴东省⼤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此外,⼴东省⽹络图书馆、⼴东⾼校建筑规划设计院等机构均设在学校。
  学校积极⼴泛开展对外交流。已与国(境)外130多所⾼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了合作关系,在引进智⼒与优质教育资源、⼈才培养、学术研究、合作办学、举办国际会议、出版学术成果、对外汉语教学等⽅⾯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其中,与荷兰埃因霍温理⼯⼤学、荷兰特⽂特⼤学与瑞典隆德⼤学等联合组建的“光信息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标志着学校国际化科技进程迈进了新的阶段。学校与加拿⼤卑诗省⾼贵林市、法国留尼旺⼤学、拉脱维亚共和国拉脱维亚⼤学共建了三所孔⼦学院。
  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改⾰开放前沿、毗邻港澳的优势,努⼒打造国内⼀流的教师培养与培训基地、教育研究与政策咨询智库、教师终⾝学习与资源共享平台。作为⼴东各阶段教育的“⼯作母机”,学校⼀直承担着全国⾼校中最⼤规模的教师培养与继续教育任务;是教育部“⾼等学校继续教育⽰范基地”、教育部“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教育部 “国培计划”海外培训项⽬执⾏办公室、教育部⾼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教育部全国⾼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东省⾼等学校师资培训中⼼、⼴东省中⼩学教师发展中⼼等先后落户我校。教育服务范围辐射全国,并率先持续开展中英、中美中⼩
学校长双向交流培训,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全⽅位的教师职后培训体系。学校依托教育⼼理等学科优势,强化教育研究,全⼒打造南⽅教育⾼端智库,在珠三⾓、粤东西北努⼒建⽴若⼲教育发展研究院(中⼼)。学校服务⼴东教育综合改⾰,与多个地⽅政府签署全⾯战略合作协议,优质附校资源辐射各地。学校在服务港澳台教育发展⽅⾯具有深厚的历史基础和先发优势,是最早在⾹港澳门合作办学的内地⾼校,被誉为澳门师资三⼤⼒量之⼀。
  80多年来,学校数易校名,⼏度迁徙,虽历经沧桑,却弦歌不辍。⼀代⼜⼀代华师⼈秉承勷勤⼤学师范学院“研究⾼深学术,养成社会之专门⼈才”的优良传统,践⾏“艰苦奋⽃、严谨治学、求实创新、为⼈师表”的校训,筚路蓝缕,薪⽕相传,共同铸就了学校今天的繁荣与发展。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向,⽴⾜⼴东、辐射港澳、⾯向世界,致⼒于培养卓越教师、推动区域教育发展、引领中国南⽅教师教育,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才⽀撑、智⼒⽀持和⽂化服务,为建设国内⼀流、世界知名的综合性师范⼤学⽽努⼒。
  2018年硕⼠研究⽣招⽣类型为学术型硕⼠研究⽣(全⽇制)和专业学位硕⼠研究⽣(全⽇制/⾮全⽇制)。其中专业学位硕⼠研究⽣包括教育、公共管理(MPA)、⼯商管理(MBA)、法律、艺术、汉语国际教育、体育、⼯程、应⽤⼼理、翻译、⾦融、新闻与传播、旅游管理、⼯程管理硕⼠等14个专业学位。
  我们热忱欢迎您报考华南师范⼤学,招⽣单位代码10574。
  ⼀、报考条件
  (⼀)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研究⽣的⼈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健康。
  2.申请⼈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校的应届本科毕业⽣,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续完备,材料齐全。
  我校接收推免⽣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华南师范⼤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学位研究⽣章程》。
  (⼆)报名参加全国硕⼠研究⽣招⽣考试的⼈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学业⽔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含普通⾼校、成⼈⾼校、普通⾼校举办的成⼈⾼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 及⾃学考试和⽹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录取当年9⽉1⽇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学本科毕业⽣同等学⼒,且在复试时必须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5门以上本科专业课主⼲课程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按本科毕业⽣同等学⼒⾝份报考。
  (5)已获硕⼠、博⼠学位的⼈员。
  在校研究⽣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意:我校部分招⽣专业(领域)不接收统考⽣或同等学⼒考⽣报考,请考⽣报考前务必参阅
  (三)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研究⽣招⽣考试的⼈员,须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法学)专业学位研究⽣招⽣考试的⼈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等学校本科专业⽬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和⾃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法学)专业学位硕⼠研究⽣招⽣考试的⼈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等学校本科专业⽬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和⾃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商管理、公共管理、⼯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研究⽣招⽣考试的⼈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含3年)⼯作经验的⼈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
含5年)⼯作经验,达到与⼤学本科毕业⽣同等学⼒的⼈员;或已获硕⼠学位或博⼠学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作经验的⼈员。注意:我校公共管理、教育硕⼠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不招同等学⼒考⽣。
  (3)我校⾮全⽇制教育硕⼠、体育硕⼠专业学位硕⼠⽣统⼀安排在寒暑假授课。⼯商管理、公共管理、⼯程管理、旅游管理四个专业学位硕⼠⽣安排在周末授课,寒暑假不上课。⾮全⽇制应⽤⼼理专业学位硕⼠⽣主要安排在周末授课。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法学)、法律硕⼠(法学)、⼯商管理硕⼠、公共管理硕⼠、⼯程管理硕⼠、旅游管理硕⼠、教育
硕⼠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研究⽣招⽣考试的⼈员,须符合(⼆)中的各项要求。
  注意事项:
  硕⼠研究⽣按其学习⽅式分为全⽇制硕⼠研究⽣和⾮全⽇制硕⼠研究⽣两种。全⽇制和⾮全⽇制研究⽣考试招⽣依据国家统⼀要求,执⾏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研究⽣按其就业⽅式分为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研究⽣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硕⼠研究⽣按本⼈与⽤⼈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广东重点大学  全⽇制研究⽣是指符合国家研究⽣招⽣规定,通过研究⽣⼊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学⽅式,被具有实施研究⽣教育资格的⾼等学校或其他⾼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
  ⾮全⽇制研究⽣指符合国家研究⽣招⽣规定,通过研究⽣⼊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学⽅式,被具有实施研究⽣教育资格的⾼等学校或其他⾼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脱产学习的研究⽣。
  请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学习形式和就业⽅式报考。
  ⼆、报名办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作资格的⾼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包括“研究⽣⽀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研究⽣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址:yz.chsi/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单位接收的推免⽣,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研究⽣考试招⽣,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报名包括⽹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研究⽣招⽣考试的考⽣均须进⾏⽹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图像等相关电⼦信息。应届本科毕业⽣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续;其他考⽣应选择⼯作或户⼝所在地省级教育招⽣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续。
  报考点⼯作⼈员发现有考⽣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上报名。
  1.⽹上报名⽇期:2017年10⽉10⽇—31⽇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24⽇⾄9⽉27⽇每天9:00-22:00。
  2.考⽣登录“中国研究⽣招⽣信息⽹”(公⽹⽹址:http://yz.chsi ,教育⽹址:yz.chsi,以下简称“研招⽹”)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单位的⽹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可⾃⾏修改⽹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位考⽣只能保留⼀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只填报⼀个招⽣单位的⼀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进⼊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可通过“研招⽹”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主多次平⾏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份报考的⼈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要准确填写本⼈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等学校招⽣考试、全国硕⼠研究⽣招⽣考试、⾼等教育⾃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等学校招⽣违规⾏为处理暂⾏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学历(学籍)信息进⾏⽹上校验,并在考⽣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可随时上⽹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等教育学⽣信息⽹(⽹址:www.chsi)查询本⼈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我校不招收“少数民族⾼层次⾻⼲⼈才”计划。
  6.报考“退役⼤学⽣⼠兵”专项的考⽣请参照《华南师范⼤学2018年“退役⼤学⽣⼠兵”专项硕⼠研究⽣招⽣计划的说明》(附2)的内容执⾏。
  7.国防⽣和现役军⼈报考地⽅或军队招⽣单位,以及地⽅考⽣报考军队招⽣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8.考⽣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
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本⼈承担。
  9.考⽣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因⽹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本⼈承担。
  10.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00)04⾄13⽅向、美术(135107)专业各⽅向的考⽣,报考点必须选在华南师范⼤学(报考点代码为4415),在华南师范⼤学报考点进⾏现场确认,最后在华南师范⼤学考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选择报考点导致不能考试的责任由考⽣⾃负。
  11.报考我校⼯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必须到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
并集中到我校参加考试。(如有变动,以我校最新公告为准yz.scnu.edu/)
  (⼆)现场确认。
  所有考⽣(不含推免⽣)均须到报考点指定的地⽅进⾏现场核对并确认其⽹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华南师范⼤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1⽉8⽉-11⽉11⽇(以我校最新公告为准yz.scnu.edu/)。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应留意报考点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进⾏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现场确认应提交本⼈居民⾝份证、学历证书(普通⾼校、成⼈⾼校、普通⾼校举办的成⼈⾼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持学⽣证)和⽹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作⼈员进⾏核对。报考“退役⼤学⽣⼠兵专项硕⼠研究⽣招⽣计划”的考⽣还应提交本⼈《⼊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2018年9⽉1⽇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学考试和⽹络教育本科⽣,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等教育⾃学考试办公室或⽹络教育⾼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办理⽹上报名现场确认⼿续。
  未通过⽹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均要对本⼈⽹上报名信息进⾏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确认后⼀律不作修改,因考⽣填写错误引起的⼀切后果由其⾃⾏承担。
  (2)考⽣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图像等相关电⼦信息。
  三、考⽣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全⾯审查,并重点核查考⽣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准予考试。未通过⽹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四、初试
  (⼀)2017年12⽉14⽇-2017年12⽉25⽇,考⽣可凭⽹报“⽤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在使⽤期间不得涂改。
  (⼆)考⽣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期和时间。2017年12⽉23⽇⾄12⽉24⽇(超过3⼩时的考试科⽬在12⽉25⽇进⾏)。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25⽇,起始时间8:30,截⽌时间由我校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期举⾏的硕⼠研究⽣招⽣考试,国家⼀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
  12⽉23⽇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
  12⽉23⽇下午外国语
  12⽉24⽇上午业务课⼀
  12⽉24⽇下午业务课⼆
  12⽉25⽇考试时间超过3⼩时的考试科⽬
  每科考试时间⼀般为3⼩时;我校初试科⽬请参阅
《华南师范⼤学2018年硕⼠研究⽣招⽣专业⽬录》,除考试科⽬代码5开头的科⽬是6⼩时的外,其余科
⽬考试时间均为3⼩时。初试⽅式均为笔试。
  (五)考⽣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志愿⽣源上线情况⽽定。调剂⼯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可通过“研招⽹”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复试
  复试是硕⼠研究⽣录取的必要环节,由我校各招⽣学院(所)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推免⽣复试请查阅《华南师范⼤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学位研究⽣章程》(yz.scnu.edu/)。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研究⽣⼊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并参考专业招⽣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差额复试。
  (三)⼯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治地⽅,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员考⽣,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我校各招⽣学院(所)在复试前应对考⽣的第⼆代居民⾝份证、学历证书、学⽣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资格进⾏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如期提供认证报告的,将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份以报考时查验的⾝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修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治地⽅简表》为准。
  (五)对以同等学⼒⾝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复试时,应加试⾄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课程。加试⽅式为笔试。报考⼯商管理硕⼠、⼯程管理硕⼠或旅游管理硕⼠的同等学⼒考⽣可不加试。
  (六)⼯商管理硕⼠、⼯程管理硕⼠和旅游管理硕⼠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成绩计⼊
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试、外国语测试。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可在复试前留意我校招⽣考试处和各院(所)⽹站公告。全部复试⼯作⼀般应在2018年4⽉底前完成。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等学校招⽣体检⼯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部办公厅关于普通⾼等学校招⽣学⽣⼊学⾝体检查取消⼄肝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
  七、录取
  (⼀)根据考⽣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进⾏录取。
  1.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考⽣复试加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考⽣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状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国家规定,硕⼠研究⽣按就业⽅式分为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研究⽣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单位、⽤⼈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因报考硕⼠研究⽣与所在单位产⽣的问题由考⽣⾃⾏处理。若因此造成考⽣不能复试或⽆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新⽣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相关部门请假。⽆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考⽣在2018年9⽉1⽇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