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标准
(简表)
一、自然科学类
1.重点项目:在核心期刊或SCI、EI发表1篇学术论文。
2.一般项目:发表1篇学术论文。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
1.重点项目:在核心期刊或SSCI、CSSCI发表1篇学术论文。
2.一般项目:发表1篇学术论文。
三、科技发明制作
1.重点项目:制作出实物,同时要获得1项专利授权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一般项目:制作出实物,同时要获得1项专利授权或发表1篇学术论文。
四、补充说明
各申报单位原则上须推荐立项项目参加“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综合成绩将作为本单位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立项项目参加“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及“挑战杯—彩虹人生”广东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的获奖奖项可作为项目结项成果认定。
1.“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凡参加“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获奖的项目可参照发表1篇论文作为结项评定条件。对本科生、研究生项目,参加“挑战杯"竞赛并获得省赛一等奖以上可参照发表1篇核心论文作为结项评定条件;对专科生项目,参加“挑战杯”竞赛并获得省赛二等奖以上可参照发表1篇核心论文作为结项评定条件。
广东重点大学2.“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凡参加“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可参照发表1篇论文作为结项评定条件。对本科生、研究生项目,参加“挑战杯·创青春”竞赛并获得省赛银奖以上可参照发表1篇核心论文作为结项评定条件;对专科生项目,参加“挑战杯·创青春”竞赛并获得省赛铜奖以上可参照发表1篇核心论文作为结项评定条件。
3.“挑战杯——彩虹人生”广东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凡参加“挑战杯—彩虹人生”广东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可参照发表1篇论文作为结项评定条件。其中,获得省赛一等奖以上可参照
发表1篇核心论文作为结项评定条件。
4.被地方政府采纳:被地级市政府部门采纳,可参照发表1篇期刊论文作为结项评定条件;被省部级以上领导签批,可参照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作为结项评定条件。
5.会议论文:需经过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和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委托的专家组进行判定该会议论文是否可等同
论文以及可等同的论文等级。
6.立项项目参加其它比赛获奖: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将委托专家组根据举办单位的层级和赛事影响力,对标广东省的“挑战杯”“挑战杯·创青春”和“挑战杯—彩虹人生”三大赛事,按获奖结果等级判定该获奖可参照的论文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