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工 业 大 学 简 介 | |||||||||||||||||||||||||||||||||||||||||||||||||||||||||||||||||||||||||||||||||||||||||||||||||||||||||||||||
| |||||||||||||||||||||||||||||||||||||||||||||||||||||||||||||||||||||||||||||||||||||||||||||||||||||||||||||||
广 东 工 业 大 学 机 构 设 置 | |||||||||||||||||||||||||||||||||||||||||||||||||||||||||||||||||||||||||||||||||||||||||||||||||||||||||||||||
|
| ||||||||||||||||||||||||||||||||||||||||||||||||||||||||||||||||||||||||||||||||||||||||||||||||||||||||||||||
相关文件链接: 广工大校字〔2010〕36号(2010-11-25) (校园网内访问) | |||||||||||||||||||||||||||||||||||||||||||||||||||||||||||||||||||||||||||||||||||||||||||||||||||||||||||||||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园,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岛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占地面积2394.33亩,:510006。
广东工业大学设于大学城校园的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轻工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广东工业大学设于大学城校园的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轻工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占地面积589亩,:510520。
广东工业大学设于龙洞校区的学院:管理学院、使用数学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广东工业大学设于龙洞校区的学院:管理学院、使用数学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广东工业大学东风路校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9号,占地面积213亩,:510090。
广东工业大学设于东风路校区的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政法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广东工业大学设于东风路校区的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政法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广东工业大学番禺校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占地面积90.3亩,:511495。
广东工业大学设于番禺校区的学院:商学院。
广东工业大学设于番禺校区的学院:商学院。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教学部 工程训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 机电工程学院 计算机集成制造重点实验室 信息工程学院 电动汽车驱动装置重点实验室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重点实验室 机电工程学院 先进设计技术实验室 自动化学院 先进控制技术实验室 信息工程学院 现代信息技术实验室 信息工程学院 现代通信技术实验室 计算机学院 现代计算机技术实验室 广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型重点实验室 机电工程学院 现代产品设计与制造技术实验室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装备与集成实验室 轻工化工学院 清洁化学技术重点实验室 材料与能源学院 功能材料的制备与使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重点实验室 |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站)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自动化学院 电气与控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轻工化工学院 基础化学与化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与网络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教学部 工程训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教学部 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教学部 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教学部 计算机基础教学示范中心 | |||||
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
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依托广东省高等学校现代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高等学校现代通信技术重点实验室,于2006年被评为广东工业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于2007年被评为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我校创建“信息工程”和“测控技术与仪器”2个广东省名牌专业提供有力支撑,促进了我校电子信息和通信技术、仪器仪表学科的发展和专业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为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所急需的IT技术合格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心面向信息技术类本科生实验教学,以提高型实验为主,兼顾面向技术创新的综合型设计性实验。实施校、院级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负责制,成立由学科专家教授组成的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内容等审定工作,发挥对实验教学的决策和对示范中心的引导作用。 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紧紧结合IT技术发展,注重先进性、开放性、创新性,力求形成面向21世纪的、适应时代发展潮流的科学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师资结构合理,教学队伍完备,拥有一批高水平的实验教学和管理人员,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12人、具有中级职称者14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20人。中心适应新技术发展要求,采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发虚拟实验平台,充分利用实验资源,在实验教学、实验队伍、管理模式、设备与环境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中心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围绕信息获取检测、信息处理存储、信息传输和信息控制利用等技术,开设相关课程实验以及实习训练,内容包括传感器、信号信息处理、数字图像处理、通信技术、EDA、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智能测控等。 中心拥有宽敞、舒适的实验环境,实验室分布在工学一号馆和实验一号楼,实验室面积、空间、布局科学合理,实验室设计、设施、环境体现以人为本。中心还建立了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站,实现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教学、实验室对外开放、对外服务等的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实验室总面积4645平方米,固定资产1400多万元,仪器2100多台套 。 中心实验室着重动手能力的培养,强调实践技能训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启发式教学为主,注重个性培养和创新思维的训练,鼓励学生开动脑筋,提出不同的实践方案,培养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能力。从低年级的电子工艺实习开始到高年纪的毕业设计,实验室可针对学生不同的知识结构,根据实验要求提供实验条件,围绕主题进行自拟实验设计,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培养学生的协作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中心实验室不仅开出教学实验,为省名牌专业的创建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结合学科建设,为师生开展科学研究创造有利条件。几年来,中心教师承担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省级科研项目6项,发表论文165篇,被SCI、EI收录12篇,获得专利3项,承担教改项目5项,出版教材5部,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1等奖1项。 信息技术实验中心的主要特: 1.充分发挥理论教学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各自长处,探索实验教学课程化,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广东重点大学 2.验证性实验和创新性实验互为有机配合,促进各类实验室的互补与共享,努力做到验证性实验精炼有效、创新性实验不拘一格,实验教学发挥最好效果。 3.探索实验室开放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大学城校园良好的实验室环境,将所有集中实验课以外的时间全部对学生开放,同时还开出了分散性实验,使实验室实现充分开放。 4.中心不仅可为学生开出实验,同时作为学生的课外基地,积极开展学生创新实践的课外科技活动,支持学生参加挑战杯、电子设计竞赛等,学生在各类科技竞赛中多次获奖,成绩优异。 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的开放使用制度,逐步优化验证性实验项目,不断增加综合设计创新性实验项目,使中心的各种实验训练项目面向校内乃至校外进行开放,做到资源共享,同时与科研相结合,建设成为“产学研”一体化的实习训练基地和创新中心。 地址:广州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工学一号馆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 广东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510006 : :39322255 | ||||||
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 Admin 发表时间: 2009-01-01 点击数: 18805
博士后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培养和造就年轻高级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促进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强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一条 学校由一名校领导分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管理工作归口人事处负责。
第二条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我校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由所依托的学院负责本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学院应指定一名管理人员作为本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的联系人,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申请招收博士后的教师条件
第三条 凡我校申请招收博士后的合作导师,应是在职教师,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具备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资格,并且符合我校规定的可招收博士生的年龄条件;(2)有在学校科技处立项的、由申请者本人主持的在研项目,且现有到校科研经费余额不低于10万元;(3)按学校规定上交相关费用。
第三章 申请博士后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 凡是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或从国内外其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出站,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的人员均可申请到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五条 为鼓励人才交流,博采众长,我校优先招收在兄弟院校和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出站的人员。按人事部颁发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凡我校培养的博士,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四章 申请手续和审批权限
第六条 申请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人员,应提前半年向我校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应提供以下材料:(1)进站申请书(说明申请进站理由与研究目的);(2)个人简历(含学历、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成果);(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它的有效证明文件;(4)博士学位论文和两篇学术研究代表作;(5)属委培、定向、在职等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本人申请做博士后的证明材料,同时注明对其出站后工作去向的意见。对经初审拟考虑接受其申请的人员,我校人事处将向申请者寄发《广东工业大学博士后申请表》。申请者在递交《广东工业大学博士后申请表》时还需要递交两份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留学人员还需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推荐意见》。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