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汽曾取名“汽车厂”
  1950年2月,访问苏联,就苏联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援助与斯大林进行会谈。会谈中,斯大林说,你们这么大一个国家,一个汽车厂不行,最少要建两个。回应,先建一个再说。
  1952年11月,周总理带领一个代表团访问苏联,就苏方对我国的援建项目由141个增加到156个,以及关于汽车几年建成的问与苏方谈判。谈判中,我方提出建二汽,得到苏方首肯。
  于是,中央决定在中南区建设二汽,1953年1月8日,一机部汽车局编制出了《第二汽车制造厂建设说明》和计划任务书,并组成代表团赴苏联谈判,与莫斯科国家汽车拖拉机设计院达成承担二汽工厂设计的意向。3月着手筹备,7月成立二汽筹备处。同年10月,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对武汉市青山地区进行了地质钻孔取样,随后,李先念提议,时任湖北省委第一副书记的刘西尧调任筹备处主任,准备任二汽厂长。二汽建设紧锣密鼓上马了。
  1954年5月19日,根据李先念同志意见,二汽将选定的武汉青山厂址转让给华钢(后来的武汉钢铁公司)。根据省委意见,二汽又另选定武昌东湖与沙湖之间的水果湖地带作为厂址。1955
年年初,一机部在向国务院呈送的“关于选择第二汽车制造厂等厂址的报告”中说:“武汉厂址介于两湖之间,空中目标显著……似另外选择厂址为妥。”并建议将呼和浩特和成都、绵阳一带作为二汽厂址选择区域。
  经过对以上两地的勘探后,根据专业化协作及建设铸锻中心的设想,和汽车总局建议,考虑十万辆设计能力,设计出了分别按专业部署在成都、德阳和宝鸡、西安、郑州等地区建设十个分厂的方案。后因国家建设投资过大、石油紧缺,这便有了1956年的“反冒进”。苏联援建的156个项目,好多因此下马。8月间,二汽也下马了,主要负责人均另行安排工作。
  两年后,1958年夏末,中央决定二汽再次上马筹建。这年秋天,考虑大批入朝志愿军的安排问题,说,调一个师去湖南建设二汽。有关部门就指派陈祖超带人到湖南选厂址。因为决定建在的故乡湖南,所以取名叫“汽车厂”。
  1959年,一机部和农机部分开,二汽选厂址因此无疾而终。这次,从上马到下马,不到一年;而且,只有一个调查组,没有成立筹备班子。
  老营会议明确二汽建厂地址
  1964年,余秋里、沈鸿、林乎擒。带着国家计委拟定的一个几年计划,到杭州向汇报。汇报中,提出三线建设,并再次提出要建二汽的问题。1965年11月,的指示传到一机部,正在_一汽搞“四清”的一机部部长段君毅得到指示后,飞抵四川,向正在四川视察工作的党中央总书记请示。请示周总理并转报同意,根据中央关于川汉铁路改在长江北岸建设的决定,指示二汽可在襄渝沿线选择厂址,进行建设。选厂工作随即转入鄂西北一带。
  同年12月21目,中国汽车工业公司决定再次成立第二汽车制造厂筹备处,并指定由时任一汽厂长的饶斌负责筹建工作。1966年3月,二汽筹备处派何方等人到湖北均县(现丹江口市)老营镇建点,同时参加二汽选址工作的有关单位同志陆续进入均县老营。同年4月16日,中国汽车公司以汽办字356号文件通知,成立中国汽车工业公司中型载重汽车生产阵地(即二汽)建设委员会,饶斌任主任。开工典礼
  经过反复踏勘比较,选厂址的范围,缩小至从十堰到将军河86公里的老自公路沿线范围内。
  沿老白公路从十堰到将军河86公里的带状范围内,山沟一个接一个,可以设计出许多方案,
实际情况也正是这样。
  有的方案,把主机厂布置在堵河以西。堵河以西,山高沟狭,虽然隐蔽条件较好,但平地少。如陈庄、小河,只是一个山冲,狭长狭长的,根本就没有开阔地,布置厂房困难。再说.山陡沟长,平时干旱,雨季水意或灾;沟口两岸陡蛸,连公路都难以修筑。可是持这种方案的人,总是用中央的“靠山、分散、隐蔽”作为理由,气势逼人。
  还有人以“五七指示”为依据,提出工厂建设农村化,把厂房化小,厂房面积不要超过2000平米。这种意见,必将扩大厂区范围,增加投资。
  有的方案,居然让车身厂、车架厂、总装厂天各一方,把总装厂摆到谷城石花一带。有人甚至提出二汽要建在谷城、盛康或庙滩一带。
  林林总总,加起来有24个方案。这24个方案,以堵河为分界线,划分为“东方案”和“西方案”。两种方案各有各的理由,谁也说服不了谁,这就是闹得沸沸扬扬多年后还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东西方案”之争。
  东西方案之争,传到了一机部。
  1966年10月,按一机部部长段君毅安排,在老营召开了设计方案审查现场会(简称老营会议),会议由一机部副部长白坚主持。
  参加会议的有国家计委、一机部、汽车局、省计委、省建委、郧阳地区、均县县委领导以及全国支援二汽建设所属单位的领导机关代表,全国17个设计院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
  会议从10月7日开到26日,经过20天大会小会反复分析、比较、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东方案优于西方案。便从东方案中抽出一个方案,把厂址选择地段定为东不出六里坪,西不过堵河,北不过东沟,也就是确定在从白浪到花果沿着老白公路25公里的范围内。
  最初挂牌叫“东风机械厂筹备处"
  老营会议讨论出来的方案,报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二汽厂址就确定在十堰了。因此饶斌带领筹备处于1966年11月20日,从老营搬到十堰垭子办公。
  筹备处在十堰正式挂牌办公,那时的组织机构对外名称是:东风机械厂筹备处。一机部通知二汽为二级保密厂。
  筹备处决定1967年4月1曰举行开工典礼,会场设在红卫大炉子沟,即现在的动力厂。在1967年2月,组织3000民工修筑了二汽第一条厂区公路——大炉子沟公路。
  这一年,二汽建设受到文化火革命严重干扰。二汽在长春的各众组织,联合成立了所谓的“二汽革命造反大军”。“二汽革命造反大军”总部写信给李富春、谷牧并周总理,询问二汽厂址中央是否批准,由湖南改湖北中央是否知道。
  据《二汽大事记》载,李富春函告“二汽革命造反大军”:二汽是1967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中要开工建设的项目,革命的职工同志们应当为二汽早日开工和顺利施工创造条件。二汽项目的确定是中央批准的,不是某—个人整准批的。厂址由湖南改为湖北,是因为修铁路计划的改变而改变的。
  1967年4月1日,二汽在大炉子沟召开开工典礼大会,时任一机部副部长的出席并讲了话。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开工不久就被迫停工。
  紧接着,武汉“七·二0”事件的发生,使“东西方案”之争雪上加霜。有人写报告并绘图上报中央,说十堰缺少金木水火土,不宜建厂,坚持要求把厂址定在谷城,盛康或庙滩一带。还有
人回到了长春,要在长春成立革命委员会;没有回长春的,则要在十堰成立革命委员会。一个要北建革委会,一个要南建革委会,这就是二汽建厂史上有名的“南北之争”。它与“东西方案”搅和在一起,闹得天昏地暗。甚至有人主张,干脆二汽停建,扩大一汽。筹备组负责人饶斌被抓到一汽去批斗。
  周总理指示二汽建在十堰
  1967年8月31日,国家计委、建委发出加速二汽建设的联合通知,指出“第二汽车制造厂是配合军工任务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已列入第三个五年计划和1967年国家计划,明年继续施工。1968年3月26日,由谢北一和沈鸿主持,在北京召开的二汽众组织和筹建、包建单位部分代表座谈会上,对二汽的十堰厂址和建设规模问题,在原则上取得一致意见,概括为“十万辆规模,分期建设”、“厂址基本不动,适当调整”。同年5月,各专业厂筹备组到襄樊、谷城、十堰等地勘察厂址,提出布置方案。
  在二汽准备建设的那段时间里,虽然在副总理李富春同志的电报指示和军代表的支持下,经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于1968年9月底二汽革命委员会在十堰成立了,因文化大革命进行到1968年,形势更加混乱,革命委员会徒有虚名。在十堰参加二汽建设的人员,大部分回
到了长春,十堰没剩几个人了,二汽建设被迫停顿下来。
  同年9月30日,二汽革委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十堰举行,刘景修主持会议,会议作出“十条决定”,要求将正在长春由众组织审查、批斗的饶斌、李子政于10月T5目前由原“专案组”负责带回十堰基地,交革委会审查。同时,要求擅自离开基地职工限10天内返回基地,参加工厂建设。
  1968年11月21日,一机部军管会通知,11月19日22时30分,国家建委军管会传达周总理对第二汽车厂厂址的指示:“二汽厂址可以确定在湖北郧县十堰地区进行建设。”同年12月4日,国家计委、国家建委批准二汽建设方案,生产纲领10万辆。
  1969年1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一机部、武汉军区在十堰地区召开了二汽现场会议,全国106个单位参加会议。武汉军区副司令员孔庆德、国家建委副主任宋养初、一机部副部长周子健、湖北省军区参谋长熊一心乐等在会上讲了话。会议宣布,经武汉军区批准成立二汽建设总指挥部,总指挥长熊心乐,确定了二汽总体布置方案,安排了建设总进度。这实际上是第二次开工典礼。所以1969年就成了二汽的建厂年。
  改称红卫厂 分厂用代号
  这次会议后,参加二汽建设的设计、施工队伍重新汇集起来,陆续进入现场,武汉军区三线建设领导小组随后通知,二汽对外称红卫厂,二汽建设指挥部对外称红卫厂总指挥部。4月1日,二汽革委会决定,从即日起,二汽所属单位对外称红卫厂,并启用代号:通用铸锻厂5720,设备修造厂5721,设备制造厂5722,刃量具厂5723,动力厂5724,冲模厂5725,车身厂5740,车架厂5741,车轮厂5742,总装配厂5743,车箱厂5744,底盘零件厂5745,钢板弹簧厂5746,木材加工厂5747,铸造一厂5748,发动机厂5749,铸造二厂5750,车桥厂5751,铸造厂5752,锻模厂5753,传动轴厂5754,水箱厂5760,标准件厂5761,化油器厂5762,仪表厂5763,轴瓦厂5764。
  4月18日,第一辆两吨半军用越野车样车经过二汽临时产品组设计人员的艰苦努力,在第一汽车制造厂大力协助下试制出来。
  1971年6月26日,经湖北省革委会批准,红卫地区建设总指挥部改称第二汽车制造厂建设总指挥部,红卫厂改称第二汽车制造厂,所属各专业厂亦同时取消代号,改称正式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