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来我国对《马可波罗游记》的介绍与研究(上)
内容摘要:
马可波罗(1254—1324)是中世纪⼤旅⾏家。他1275年(元世祖⾄元⼗⼆年)从意⼤利到达中国,遍游中国各地,1291年(⾄元⼆⼗⼋年)初离华。他的《游记》,不仅详细记录了元代中国的政治事件、物产风俗,对西⽅世界也产⽣过重⼤的影响,因⽽在西⽅,关于《游记》的版本、译⽂和研究论著层出不穷。在我国,映堂居⼠于1874年(清同治⼗三年)在《中西闻见录》第21号上发表《元代西⼈⼊中国述》短⽂,是第⼀篇介绍马可波罗的⽂章。此后120余年来,我国已有《游记》汉⽂译本六种,蒙⽂译本⼆种,介绍及研究性专册、论⽂百余种。虽然⽐起国外研究此书的成就还有⼀些差距,但也有我们的特⾊,为这门学科的研究添砖加⽡,作出了⼀定贡献。
⼀、关于汉蒙⽂译本
六种汉⽂译本是:1.魏易:《元代客卿马哥博罗游记》,1913年北京正蒙印书局出版。
2.张星烺:《马哥孛罗游记》,1929年北美印刷局印刷,燕京⼤学图书馆发⾏。此前,张星烺曾将英⼈亨利·⽟尔英译本附注及法⼈亨利·考狄修订补注本《游记》导⾔部分译出,以《马哥孛罗游记导⾔》书名于1924年由北京地学会发⾏。⾄1929年,始将所译《游记》正⽂第1卷30章与《导⾔》合并印出。
3.李季:《马可波罗游记》,1936年4⽉上海亚东图书馆发⾏。
4.冯承钧:《马可波罗⾏记》,1936年11⽉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1947年2⽉第三版,建国后中华书局曾于1954年重印。全书分上、中、下三册。
5.张星烺:《马哥孛罗游记》,1937年7⽉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
6.陈开俊等合译:《马可波罗游记》,1981年11⽉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
从1913年到1981年68年间,出了6种译本,数量可谓不少。⾄于各译本质量,已有⼈撰⽂论及〔1〕,⽆需赘述。笔者的印象是,就译者所据版本⽽论,张星烺先⽣前后所译《马哥孛罗游记》较好。因为前者是英、法两国对马可波罗书深有研究的学者的英译本,其中附有丰富⽽有学术价值的注释,对理解马可波罗书的记载极有帮助,可惜所译正⽂仅30章,仅及全书七分之⼀;后⼀译本是根据⼀种较新的《游记》版本,即称为《z写本》的拉丁⽂写本,由意⼤利的拜内戴拖教授译为意⼤利⽂,⼜经⼈译为英⽂,张先⽣即据英译本译出。这⼀版本有许多记载为其它版本所⽆,弥⾜珍贵。不⾜之处是没有注解,因原英译本即⽆注解;⼜因“⼒求忠实,所有语句,类皆照译”(原书例⾔),使⾏⽂有⽋简练流畅,但作为史料,仍极有价值。
冯承钧先⽣所译《马可波罗⾏纪》是据法国⼈沙海昂(后⼊华籍)的法译本译出的,沙⽒译本则系将法
⼈颇节(⼀译鲍梯)的旧法⽂体转为新法⽂体,同时⼜将⽟尔·考狄本注释摘要附录,颇节本所⽆⽽见于剌⽊学(⼀译赖麦锡)本者亦为补⼊。据冯先⽣说,沙海昂译
此书仅出于业余爱好,⾮专家之作,其个⼈注解不免有误,冯译则“取其所长,弃其所短”,加之冯先⽣对元代历史颇有造诣,故所译本书较前译诸书在译⽂及注释⽅⾯具有独到之处。魏、李译本皆遭指责,张译本⼀则不全(旧本),⼀则⽆注(新本),满⾜不了读者的需要。陈译虽系较近出版,理应后来居上,但其所据译本并⾮新版,译⽂虽较通顺,仍有⼀些错误,有些涉及专业知识的地⽅,错误更明显〔2〕。因此,就⽬前⽽论,仍以张、冯译本为佳。
翻译马可波罗的《游记》,这是研究马可波罗的起步或基础⼯作,⾮常重要。前述六种汉⽂译本虽各有短长,难以尽如⼈意,但译书本⾝就是⼀项值得肯定的劳作,我国绝⼤多数学者和读者都是凭借汉译本这个阶梯才知有马可波罗其⼈并⾛上研究之路的。可是,由于《游记》中涉及的事物极其⼴泛,仅就他在中国所见所闻的事件,所游历的地⽅,要将其和中国史籍⼀⼀对照和解释,就是⼀件细致复杂的⼯作。兹举⼀例,略作说明。
元世祖时期,有⼀个⼤⾂阿合马,由于善于理财,得到元世祖的宠信,却引起汉⼈⾂僚的嫉视和不满,阿合马也恃权做了⼀些不法⾏为。⾄元⼗九年(公元1282年),以汉⼈益都千户王著为⾸的⼀伙⼈设计把阿合马杀死。此事《元史本纪》和《阿合马传》及其它有关⼈列传中记之颇详。马可波罗其时正在⼤
都(今北京,元⾸都),也记载了这⼀事件,正可以印证、补充《元史》的不⾜。他也提到王著的名字,但现今的汉译本都把这⼀为⾸者的名字译错了。如⾸译此书的魏易译为:“有契丹⼈名陈国者chen-ku,军官也,所部有六千⼈……欲谋举事杀阿马克。其⾄友中有名王国者van-ku,亦为军官,率众万⼈。”(译本卷⼆,第16页)李季译本说:“有⼀契丹⼈名张易,系⼀千夫长……他满怀忿怒,遂与另⼀契丹⼈王著——此⼈系⼀万夫长(按《元史》载王著为益都千户)——密谋毁灭阿⽒”(译本第155页,括号内按语为李季原加)。
张星烺新译本说:“有⼀个契丹⼈,名叫张库(chencu,⾳译)是⼀个千户军官……他盛怒之下,对另⼀个万户军官契丹⼈王著(vancu)谋杀阿合马。”(译本第163页)
最后,陈开俊等译本是:“有个契丹⼈,名叫张易(chenchu),是个千户……他满怀悲愤,和另⼀个契丹⼈,万户王著(vanchu)密谋杀害阿合马。”译者在“王著”名下附脚注说:“按《元史》,王著为益都千户。”(译本第113页)
按,《元史·世祖纪》和《阿合马传》,王著是益都千户,不是万户,译者也已指出;和王著同谋的⼈是⾼和尚,此⼈于⾄元⼗七年(1280年)⼆⽉由枢密副使张易推荐,说他“有秘术,能役⿁为兵,遥制敌⼈”,受命与⼤⾂和礼霍孙将兵赴北边,其后
⽆验逃回,是否封为万户,史⽆明⽂,但其⼈绝⾮张易。张易确有其⼈,但并未参与杀害阿合马的现场,
当时他任枢密副使,王著派遣其同党崔总管假传太⼦真⾦令旨,令其发兵,张易“莫察其伪”,即遣其部下领兵⽽去(《元史·阿合马传》)。⾄于陈国、王国、陈著、张库,只是魏、冯、张三先⽣就字⾯译⾳,更⽆其⼈;连他们译为王著的那个⼈,也并⾮《元史》上的王著,他们都译错了。
外国学者解释得更早。1927年,穆尔在题为《阿合马伯罗之被杀》⼀⽂中即指出,cenchu 确为千户王著,vanchu即万户,其⼈极可能是《元史》中的⾼和尚。其后伯希和更肯定其说
〔5〕。
由上可见,翻译《马可波罗游记》,不仅是⽂字的转译问题,⽽是⼀项严肃⽽艰难的探索和研究⼯作。我们不能要求汉译者毕其功于⼀役,把书中的⼀切问题都解决了,⽽应在他们译书的基础上,作⼀些校勘、补注、考证等前⼈未竟的⼯作。这些年来,我们已作了⼀些,以下分类述之。
顺便提⼀下蒙⽂译本。第⼀种是赛亚东根据李季的汉⽂译本转译的,由吉林⼈民出版社1977年出版。第⼆种是葛尔乐朝克图根据⽇本青⽊⼀夫所译意⼤利拜内戴托发现的“z写本”译为⽇⽂再转译为蒙⽂的。⼆书虽系⼀再转译之作,却说明了我国对《马可波罗游记》的重视。
⼆、研究情况概述
马可波罗在书中记载的元代中国的事情⾮常繁富,他游历的地区很⼴,所见所闻,多笔之于书。这些记
载,既可与中国史籍互相印证,也有⼀些晦涩不清、需要考证的地⽅,这就给研究者提供了课题。西⽅学者已研究并解决了⼀些问题,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上,补充、审正、提出新的看法,是我们责⽆旁贷的任务。
(⼀)马可波罗的⾝份问题
马可波罗在书中对他⾃⼰在中国担任的⾓⾊述说不清,他先说他为⼤汗(即忽必烈)出使各地,⼜说曾治理扬州三年,这在中国史志上都⽆迹可寻。对此,我国学者曾提出三说。
(1)枢密副使说法国学者颇节(⼀译鲍梯)于1865 年出版的《威尼斯⼈马可波罗游记》中据转译之《元史·世祖纪》⾄元⼗四年(1277)⼆⽉“以⼤司农、御史⼤夫、宣徽使兼领侍仪司事孛罗为枢密副使,兼宣徽使,领侍仪司事”记事及书《阿合马传》中王著等杀阿合马后,元世祖命枢密副使孛罗等“讨为乱者”等记载,认为此枢密副使即马可波罗,亨利·⽟尔从之。张星烺在译亨利·⽟尔英译本《游记导⾔》时,为之补《中国史书上之马哥孛罗》,详搜《元史》及其它资料,确证了颇节之说。束世澂见其⽂后,赞同其说,并著《中国史书上之马哥孛罗考》,较张⽂所搜孛罗资料更为完备。但也提出⼀点“存疑”,即,《元史》上的孛罗,在任枢密副使以前,⾄迟在⾄元七年(1270年)已任御史中丞,若其⼈果为马哥孛罗,则马哥之⾄中国,⾄迟亦在是年,⽽据《游记》,其抵华时间,当在⾄元⼗⼆年(1275)。他说:“岂枢密副使孛罗⾮马哥孛罗欤?然其⾏事与《游记》何⽆⼀不合者也?”这本是⼀个
击中要害的问题,然⽽束先⽣因基本同意张先⽣的枢密副史说,最后仍以波罗书记载有误的推测(此系张说)⽽未追究下去〔6〕。
张⽒此⽂,在当时颇有影响。法国⼈沙海昂(即将颇节本《游记》转为新法⽂者)读后,即译为法⽂,并在当年(1922)10⽉在北京观象台为之作宣传讲演〔7〕,表明⼆⼈看法相同。1926 年出版的李思纯《元史学》,有《补马可波罗传略》,也说马可于“1277年,遂拜枢密副使”。但《蒙兀⼉史记》作者屠寄(1856—1921)在其书卷⼀⼀七《马可保罗传》中则反对此说,他在该卷夹注中引证《元史·阿合马传》后说:“西⼈之稍读元史者,妄谓此副使孛罗即马可保罗,徒以孛罗⼆字与保罗⾳近⽿,实则副枢孛罗必是蒙兀种⼈⽽⾮马可,故《马可游记》旧本不载其事,明嘉靖间(1522—1566)西⼈续得《马可游记⾜本》始知之,并谓或
马可不愿当世知之,故先不传播。钱念劬《旧潜记》疑之,寄以为定是西⼈附会之说。”屠⽒此说远在张星烺补传之前,当系针对亨利·⽟尔《导⾔》之说,此据该⽂最后夹注有“英⼈尤⽒(即⽟尔——引者)云”可知。这是我国学者最早否定马可波罗为枢密副使的第⼀⼈。他译波罗为“保罗”⽽不⽤“孛罗”,免与《元史》中名孛罗者相混,颇有见识。虽然他仅从种族不同⽽推断,未举出更多论据,但⾸倡之功亦不可没。
此后,法国东⽅学者伯希和在1927与1928年合刊的《通报》(刊物名,荷兰出版)上,发表了《马可波
罗⾏纪沙海昂译注正误》⼀⽂,批评了沙海昂沿袭颇节“枢密副使说”之误。他提出,英⼈巴克尔(parker)在1904年曾说1277年的孛罗不得为马可波罗,他⾃⼰也曾引剌失德丁(rashu-d-din )的《蒙古史》(即今汉译《史集》——引者)的⼀段,证明中国史书所志参加阿合马案件的孛罗,也不是可马波罗〔8〕。冯承钧在所译沙海昂《马可波罗⾏纪》上册《序》中说:“考《元史》,⾄元七年以御史中丞孛罗兼⼤司农卿;⾄元⼗⼆年以⼤司农、御史中丞孛罗为御史⼤夫;⾄元⼗四年以⼤司农、御史⼤夫、宣徽使兼领侍仪司事孛罗为枢密副使,记载此孛罗拜官始末甚详,则不得为⾄元九年(按,应为⾄元⼗⼆年即1275年——引者)初⾄上都之波罗,彰彰明矣。”他说:“所以我名其⼈⽈马可波罗⽽不名之为马哥孛罗。”此注作于1935年2⽉20⽇。
同年12⽉,中央研究院《历史语⾔研究所集刊》第5本第4份刊载了岑仲勉先⽣的《蒙古史札记》,其第⼋篇为《枢密副使孛罗》⼀⽂,针对张星烺先⽣的论点作了详细的讨论。⾸先提出三点疑问:1.张⽒将孛罗⼀家⾃威尼斯⾄⼤都时间之三年半强缩为⼀年余,与事实不合,疑点⼀;2.张⽒缩短⾏程时间⽬的在证实马可⽗⼦于⾄元⼗年(1273)到中国并参加炮攻襄阳之役,但该役在⾄元⼗年正⽉,马可⽗⼦即令能到,⾏装甫卸,何能⽴即献炮法攻城,此其⼆;3.张⽒谓马可在扬州当任达鲁花⾚或宣慰使,如马可曾为枢密副使,则其出任扬州官员为降职,何以获元世祖宠遇者竟左迁外秩?且其治理扬州年代亦难以确定,疑点三。岑⽒更进⼀步就枢密副使孛罗的仕官经历与马可⼊华年代不合,孛罗所任职务(如宣徽使、侍仪司等)⾮⼊华不
久之马可所能胜任等问题展开评述,否定了马可为枢密副使说〔9〕。
⾄于《元史》上的枢密副使孛罗,已有⼈对其⽣平经历作了详尽的考证。余⼤钧教授在《蒙古朵⼉边⽒孛罗事辑》长⽂中指出,孛罗是蒙古朵⼉边部⼈,⽣年约在1246年左右,1283年(⾄元⼆⼗年)夏,孛罗奉旨出使波斯伊利汗国,于1284年末或1285年初到达,从此⼀去不返,于1313年4⽉去世〔10〕。可见此⼈与马可波罗毫不相⼲。
(2)扬州总管说马可波罗讲到扬州时,说扬州“被选为⼗⼆省城之⼀”,⼜说他“曾受⼤可汗的命令,治理这城三年之
久”〔11〕。他在扬州任何官职,我国史书及扬州⽅志均⽆记载。映堂居⼠在《元代西⼈⼊中国述》中说,博罗玛格(这是按中国习惯以姓冠名前的译法)“曾为扬州总管”,这是在我国提出扬州总管说的第⼀⼈。此后,屠寄在所著《蒙兀⼉史记·马可保罗传》中也说:“(⾄元)⼗四年(1277)……时宋已平,特授扬州路总管,在职四年。”再后,在冯译《⾏纪》的《叙⾔》(第9页)及第15章(注⼀,第35页)都说马可波罗曾被任为扬州总管,但在同书第143章《扬州城》⼀节的正⽂和附注中(见中册第542~543页),却未提总管⼆字。北京游记
扬州总管说外,尚有扬州宣慰使(张译《游记导⾔》第100页)、都督(李季译本第226页)、总督(张译《游记》第288页,陈译本第168页)等说。这些译⽂都值得推敲。
笔者认为,总管、都督、总督等都是汉译者⽤的官名,与马可波罗实际在扬州担任的职
位都不相⼲。
马可波罗讲到扬州城时,说扬州“被选为⼗⼆省城之⼀,所以⼤可汗的⼗⼆总督之⼀驻在这城⾥”。⼜说马哥孛罗“曾亲受⼤可汗的命令治理这城三年之久”(见张译本第288页)。这是把扬州作为⼀个⾏省的省会⽽说的,扬州确实曾有⼀段时间为江淮⾏省的治所。在元代,⾏省的长官称平章政事,这⽤欧洲⽂字表达不出来,只能译为gouverneur或gouverneur général(法
⽂),governor general(英⽂),颇节、沙海昂的法⽂本和⽟尔的英⽂本就是这样译的。这两种外⽂再译成汉语,则可译为总管、总督或都督。从翻译的⾓度看,这本⽆可指责。但在元代,⾏省以下的路,恰好有总管⼀职,因此,马可波罗便由西⽅⼈理解的⾏省长官变为中国⼈理解的扬州路总管了。总之,所谓马可波罗任扬州总管⼀说,只是⽂字翻译的偶合或巧合,以致误假成真。从马可书中的记述,是得不出这个结论的〔12〕。⾄于总督、都督,其意与总管同,元代⾏省并⽆其官,可不具论。
实际上,马可波罗是否在扬州任职,还难确定。亨利·⽟尔曾指出,有⼀种《游记》版本说马可波罗“奉⼤汗命居住此城三年”,未提任职。伯希和则认为,马可波罗所任的差使多半是盐税事务,他在扬州所担任的职务,也应当是有关盐务的官员〔14〕。当然,这只是⼀种推测,还⽆从证实。马可波罗在扬州任职以及他在华17年间任职问题,还是⼀个悬案。近年来,已有⼀位学者对此提出进⼀步的清理⼯作。
(3)斡脱商⼈说 1992年,蔡美彪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第2期上发表《试论马可波罗在中国》⼀⽂,在考察了马可波罗在华的“语⾔与观念”后,他就马可的“地位与⾝份”作了详细的探索和分析,推断马可波罗是“⾊⽬商⼈中的斡脱商⼈”。论据如下:
1.马可波罗《游记》中有关他是否担任⾏政官员或使⾂的记述模糊含混,难以置信。书中只说他被称为阁下(messer或译先⽣),⽽⽆任何官名和职衔。元朝出使使⾂必须持有朝廷授予的牌符(牌⼦),马可经⾏中国各地却从未提被授牌⼦,不可能是正式使⾂。他提到出使过哈剌章(云南)和印度,俱未⾔及执⾏任何⾏政使命,⽽只记当地风俗物产、贸易情况(前地)和采珠⽅法及宝⽯(后地)。既⽆牌符,⼜⽆奉使记录,表明他不具备使⾂的地位和⾝份,最多不过是随员。其扬州任职可疑,有版本说他居住此城三年,伯希和推测他是盐务官员,并⽆实证。可能他以商⼈⾝份参予过扬州的商务管理。
2.《游记》记述中国情况涉及⽅⾯很多,但不象旅⾏家那样去描述名⼭⼤川景⾊和⽂物古迹,也不象⼀名官员那样去记述⾏政事务和官场纷争,⽽是以极⼤兴趣记录各地物产、贸易、集市、交通、货币、税收等与商业有关的事物,表明他具有丰富的商业知识和在中国从事商业的实际经历。书中较多涉及的珍珠、宝⽯、⾹料、盐业等等,都是元代⾊⽬商⼈所经营的⾏业,可能也是波罗⼀家经营过的⾏业。马可不懂汉语,与汉族⽂⼠和⾊⽬⽂⼈⽆交往,他所交往的是商⼈和商务官员,因⽽他所记述的某些历史事件,往往确有其事⽽不尽相合。
3.波罗⼀家本是威尼斯富商,他们在华17年之久,并⽆奉使或任职记录,当是继续经商。回国时带回⼤批珍宝,成为“百万富翁”,表明他在中国经商致富。若只是旅⾏家、传教⼠或⼀般官员,不可能积累如此巨额财富。他书中记载中国麝⾹的出产,还带回麝⿅的⼀副头⾻和脚⾻,在威尼斯还因麝⾹贸易纠纷上诉,⽽贩运⾹料是元代⾊⽬商⼈经营的⾏业。
据此,作者认为,马可波罗在中国期间是⼀名⾊⽬商⼈,《游记》只讲各地见闻⽽很少讲其本⼈事迹,中国⽂献中不见有关他的记事,可能与此有关。作者进⼀步指出,波罗⼀家虽是⾊⽬商⼈,但⾮⼀般⾊⽬商⼈,⽽是⾊⽬商⼈中的“斡脱商⼈”。斡脱是突厥语ortoq 译⾳,意为“伴当”、“伙计”,或直译为“商贾”。他们是官商,是“见奉圣旨、诸王令旨,随路做买卖之⼈”,因⽽与⼀般⾊⽬商⼈有所不同。《游记》中提到的“奉使”,⼤约就是受忽必烈的接见和委付,为皇室做⽣意的⼈⽽⾮正式的使⾂。从这个意义来理解,马可的“奉使”不应全出于虚构。
笔者认为,此⽂摆脱了前⼈为解决马可波罗的任官问题⽽纠缠不清的困境,从《游记》本书的记载,结合元朝的社会情况,提出⼀个新思路、新见解,是马可波罗研究上的⼀个突破。不管读者赞成与否,就⽂章本⾝⽽论,可以说是持之有故、⾔之成理的。
(⼆)马可波罗懂不懂汉语?
马可波罗⼀家在中国住了17年,他懂不懂汉语?《游记》说,马可波罗到中国不久,“已经知道四种语⾔,
同他们的字母,他们的写法”(张译本第15页)。法国学者颇节认为这四种语⾔是汉语(⽂)、维吾尔语、⼋思巴蒙语和阿拉伯——波斯语。但英国的亨利·⽟尔和法国的亨利·考狄(⼽⽿迭)在为《游记》作注时却对其懂汉语⼀说持否定态度。⽟尔认为马可既不懂汉语,也不识汉⽂。我国学者邵循正先⽣就马可波罗在中国的交游⽽论说:“他交游往还的都是西域⼈,蒙古⼈很少,汉⼈怕是简直没有”,“《游记》中从未提到⼀个汉⼈朋友的名字……以他《游记》来判断他的语⾔知识,我们敢说他简直不懂汉语,蒙古语也很有限,他⽐较有把握的就是波斯语(包括波斯语中习⽤的⼤⾷语字)”〔15〕。笔者则从元代社会情势的考察说明这⼀问题:元朝是蒙古贵族建⽴的朝代,它虽然利⽤了⼀些汉⼈帮助其统治,但也利⽤了不少⾊⽬⼈(或称西域⼈),这些⼈的地位远在汉⼈之上。成吉思汗曾借⽤维吾尔字母拼写蒙古语⽂,元世祖时⼜⽤西藏僧⼈⼋思巴造蒙古新字,⼜设蒙古国⼦学,令蒙古、汉⼈官僚⼦弟⼊学,在各官府机构中普遍设置翻译⼈员。因此,汉语⽂在当时的官场上并不是必要的。现存元代政书《元典章》及元代碑⽂,其汉⽂多俚俗难解,即因是由蒙⽂直译或硬译⽽来。元世祖⾄元⼗五年(1278)时,有⼈上奏:“江淮⾏省事⾄重,⽽省⾂⽆⼀⼈通⽂墨者。”可见汉⽂在当时不被重视。在这种社会环境下,怎能要求马可波罗懂汉语和汉字呢?
(三)⼏个年代问题
(1)马可波罗的离华年代波罗⼀家何年离开中国,此前中外学者认为在1292年初。笔者于五⼗余年前在《永乐⼤典》卷19418 “站”字韵中所引元朝的《经世⼤典·站⾚》中发现⼀段⾄元⼆⼗七年⼋⽉⼗七⽇
(1290年9⽉21⽇)的政府公⽂,是份请⽰当年三⽉所派兀鲁*[⾓+“得”右]、阿必失呵、⽕者三⼈往阿鲁浑⼤王(即波斯伊利汗国王)处的随员应如何供应⼝粮事的呈⽂,这三个⼈正是《游记》中所记波罗⼀家随从到波斯去的那三位使⾂(见冯译本第37页,张译本第18页)。笔者据此并参证其它⽂献,推断马可波罗⼀家离开中国的年代当在1291年初⽽不是1292年初,此说已得到中外学者的赞同〔16〕。
(2)马可波罗在扬州的时间不管马可波罗在扬州任官与否,但他在扬州居留三年还是被承认的。这三年起迄时间,注释家说法不⼀,我国学者彭海根据《游记》所述,结合元代情况,作了具体论证:第⼀,从《游记》所述扬州有“⼆⼗七个城市附属于它”和扬州“被选
为⼗⼆省城之⼀”来看,可能是1282年⾄1284年的扬州;第⼆,从马可波罗说他治理扬州三年之久来看,可能是1282年元世祖颁定“内外官以三年为考”以后的事;第三,从扬州“⽤纸币”来看,是1280年江淮⾏省颁发元钞规定以后的事;第四,从马可波罗说从⽠州“由河湖”运粮⾷到汗⼋⾥(⼤都)⼀事来看,应是1285年组织海运以前的漕运。作者在对以上诸条作了分析后认为“1282年⾄1285年(⾄元⼗九年⾄⼆⼗⼆年)期间”,马可波罗“在扬州⼀带活动是可信的”〔17〕。
(3)马可波罗离开威尼斯、离华抵波斯及被俘的年代⽇期这三个年代⽇期是杭州⼤学黄时鉴教授在《关于马可波罗的三个年代问题》⼀⽂中提出的。⼀般认为,马可波罗随同其⽗、叔离开威尼斯的时间在1271年,这固⽆问题,但在这⼀年的什么时候,有⼈认为在11⽉,黄教授推算了具体旅程,并参考了
穆尔与伯希和的考证,认为应在1271年夏季离开威尼斯,最后在这年的11⽉正式奉教皇格⾥哥利第⼗之命从阿迦启程东来。
黄⽂在承认杨志玖考订的波罗⼀家离华年代在1291年初的基础上,进⼀步推算了他们到达波斯的⽇期,改正了杨志玖推算的波罗⼀家于1293年七⼋⽉间见到波斯的合赞汗说法,认为应在该年的四五⽉间,并将其⾏程⽇期列举为:
1291年1⽉,离中国泉州港。
1291年4⽉,抵苏门答腊,在此停留五个⽉。
1291年9⽉,离苏门答腊。
1293年⼆三⽉间,抵波斯忽⾥模⼦港。
1293年四五⽉间,在阿⼋哈⽿见合赞汗。
此前,先到帖必⼒思附近某地见乞合都。
波罗⼀家1295年回抵威尼斯不久,遇到与西岸城邦热那亚的⼀场海战,马可波罗被俘,在热那亚狱中同
狱友鲁思梯切罗合作,⼝述其经历,由后者笔录。长期以来,不少作者认为马可被俘在1298年9⽉8⽇的战⽃中。但各种主要《游记》抄本仅仅提到马可波罗1298年在狱中完成他的书,⽽据⽟尔所引史事,这次战⽃中被俘的威尼斯⼈⼊狱的时间是10⽉16⽇的中午,如果马可在此次被俘,他在这年余下的两个多⽉时间⾥是否可能完成他的作品?黄教授根据⽟尔《导⾔》中引述的与马可同时代⼈所记资料,该资料记有在1296年威尼斯与热那亚的⼀场海战中马可波罗被俘事,认为这条史料可信,⽽⽟尔则以此次战争与1294年的战争都在同⼀地点(剌⽛思),认为即是1294年的同⼀战争⽽不采⽤;穆尔和伯希和的英译《寰宇记》“导
⾔”(第34页)已同意1296年说,黄⽂也肯定马可被俘之年为1296年。此外黄教授还重译了这条资料,纠正了张星烺先⽣在汉译《导⾔》(第193页第7⾏⾄10⾏)中的误译〔18〕。这对于订正年代、澄清事实,都有裨益。
(4)在中国的旅程及年代除了以上⼏个年代外,马可波罗在中国的17年间,所到地区很多,其旅程及年代也应该弄清。对此,南京⼤学陈得芝教授在其《马可波罗在中国的旅程及其年代》⼀⽂中作了详尽考证。
1.出使云南的年代和旅程《游记》说,马可波罗第⼀次出使是从汗⼋⾥(⼤都)到哈剌章(云南),⾏程凡六⽉。途经京兆府(今西安市)时,马可说该地的领主是⼤汗之⼦忙哥剌;到达哈剌章后,马可说
该地之王是⼤汗之⼦(⼀本作孙)也先帖⽊⼉。陈教授据《元史·赵炳传》及其它元代资料,知忙哥剌死于⾄元⼗五年(1278)⼗⼀⽉,似乎马可在此前已抵京
兆府;但据《元史·诸王表》及《张⽴道传》,也先帖⽊⼉于⾄元⼗七年(1280)始袭封云南王,马可不会在此年前到达云南,这就与1278年到京兆府说⽭盾,因为从⼤都到云南不过六个⽉的时间,何需从京兆府到云南竟⽤⼀年甚⾄⼆年之久。陈教授认为这是《元史·世祖纪》和《诸王表》误记安西王忙哥剌的死期(⾄元⼗七年)所致。据《元史·商挺传》,忙哥剌死后,其妃使商挺请命于朝,以⼦阿难答嗣,元世祖以阿难答年少,未习祖宗之训,让商挺代⾏王相府事。到⾄元⼗七年六⽉,罢王相府,复⽴陕蜀⾏省,史家遂误把安西王忙哥剌之死⼀并记在此时。陈⽂结论说:“总之,波罗出使云南的时间不会早于⾄元⼗七年,当他路过京兆时,虽然忙哥剌已死,但王妃和王相府还在当政,⽽嗣王名声⼜不显,所以他只知道在当地声望很⾼的前王之名,以为忙哥剌还在世。”根据推论,波罗经过京兆的时间⼤约在⾄元⼗七年六⽉之前不久〔19〕。这⼀考证甚为精当,不仅纠正了《元史》关于忙哥剌死期之误,对沙海昂在《⾏纪·京兆府城》(注四)中所谓“按,忙哥剌离西安时在1277年(⾄元⼗四年),然则可以藉知马可波罗经过西安时,在此年前后”(冯译《⾏纪》中册第434页),也是纠误。
2.奉使各地——任职扬州和到杭州视察岁课据《游记》,阿合马被刺事件前后,即⾄元⼗九年(1282)三四⽉间,波罗正在⼤都。陈教授估计,马可波罗命驾南⾏并在扬州任职居住三年,应在⾄元⼗九年夏以后。在叙述并考察了南⾏路线之后,认定马可波罗在扬州的时间上限不得早于⾄元⼗九年夏,下限⼤
致在⾄元⼆⼗四年(1287)。陈教授同意伯希和所说波罗担任盐务机关官员的推断,并认为波罗所说他曾到杭州(⾏在)“视察”岁课,⾄少是检校盐课,并⾮虚⾔,时间可能在⾄元⼆⼗三年或⼆⼗四年。⾄于到镇江时间当在⾄元⼗⼋年(1281)之后的⼏年,应是赴杭州公⼲途中路过其地的。
3.出使印度和离华时间陈⽂把波罗出使印度时间定在⾄元⼆⼗四年⾄⼆⼗六年(1287~1289),根据是,《游记》说,当他出使印度归来时,恰逢伊利汗三使者,他们护送未来王妃阔阔真去波斯,⽽陆路不通,见波罗熟于海路,遂邀与俱⾏,拟由海路去波斯,得⼤汗准许。据《经世⼤典·站⾚》,诏旨于⾄元⼆⼗七年(1290)发下,则波罗与使者相遇必在此时之前。他从印度回航需利⽤西南信风,则应在⾄元⼆⼗六年(1289)的夏秋之间;其去印度需利⽤东北信风,时间不能迟于⾄元⼆⼗五年(1288)冬或更早,故作者定在⾄元⼆⼗四年⾄⼆⼗六年间。作者同意波罗⼀家离华时间为1291年春,他说,波罗⼀家与伊利汗三使⾂及其随员护送阔阔真王妃,“⼤约是1290年春夏之交从⼤都南下,到泉州后,等候信风启航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