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的主要流派与风格
古筝的主要流派与风格
古筝是中国古老的弹拨乐器,二千多年来,古筝的流传范围已遍及祖国各地乃至海外。在其传播与传承的过程中,因地域环境、政治经济、语言文化及民俗民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与各地民间音乐的融合,逐渐派生和形成了各种具有不同音韵、演奏技巧和浓郁地方彩的流派、曲目等。从地域特征上有南北两大派系之分,从具体风格特征上则有“茫茫九派流中国”之说。
我们知道,每个筝派的形成和发展,既有其民间性、区域性、保守性、延续性等共性的特征,又有着它们所依存的客观环境、形成过程、社会背景和文化特质等个性因素。它们的个性因素和民间性决定了它们必须依附于某个区域性的乐种之中,表现该乐种的内容,并成为该乐种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它们还具有它所依附乐种特定的技法、音律、音韵、调式、调体、节奏、板式结构、套曲程序等,包括了一些专用名词、术语,以及约定俗成的审美标准。相对固定的音乐表现形式也是每一流派存在的基础和传承载体,并被其音乐功能所决定。一个流派还必须具有系统的曲目(包括记谱法)、典型的代表人物,因为系统的曲目标志着流派形成条件的
成熟,典型代表人物对流派的奠定、流派的承上启下,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古筝乐曲
一个流派承传在某一个地区,是经过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文化因素中,经过孕育、生长、开花、结果全过程,由渐变、突变、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本文拟对古筝主要流派的成因、流变、衍展、风格特点、演奏技法及代表人物等进行探讨,目的在于让我们在对各流派的学习中,可更好地把握各流派的精髓,发扬光大各流派的艺术特点,不足之处,尚祈专家和同仁们雅正。
一、浙江筝派
浙派古筝又称武林筝,起自浙江杭州,盛于上海,是一个具有广泛影响的中国古筝流派。据《白居易集》记载: 唐代白居易在杭州任太守时,有一名随身歌妓,名谢好,善弹筝歌唱,而诗人本身也常以弹筝自娱。唐末五代时杭州已成为文化名城。南宋都城临安,即今杭州,当宫廷需要用乐时即“追呼市人”、“临时点集”,可知此时宫廷和民间的筝已在杭州广泛流传,筝曲曲目《会仙》等都被记录在南宋周密所辑的《武林旧事》一书中。明代开始,筝已在各种丝竹乐曲、套曲中被广泛地运用。特别是曾经盛传的杭州滩簧说唱音乐中,筝也是主要的
伴奏乐器。20世纪20年代,杭州出现的国乐研究社,除经常演奏江南民间的丝竹乐外,还演奏弦索十三套等大曲,所用弹拨乐器有三弦、琵琶、筝等,今天的浙江筝曲就是由杭州滩簧、江南丝竹乐、弦索十三套等演变而来。建国后,浙江筝得到空前的发展,其中浙江筝派主要传人王巽之先生的贡献最为突出。
由于他早年有过较长时期艺术实践,积累了江南民间众多的演奏技法,在不断探索中推陈出新,把原谱的内容和技法予以充实、丰富、提高。他先后改编了《高山流水》、《将军令》、《月儿高》等十多首器乐曲,成为浙江筝派的主要代表曲目。从这些曲目中,我们可领略到浙江筝派的演奏特和艺术风格。
浙江筝派的“摇指”,即右姆指在一根弦上较长时间地快速托劈演奏。五十年代末,王巽之先生为使筝曲《将军令》能具备合奏的特有气势,并受琵琶轮指的启发,首创在一根弦“摇指”(长摇)的这一特技,取得较好的效果。由于“摇指”具有使原来只靠手指弹拨的一个个断音变成一片连音的功能,使激愤、抒展的情绪毕尽于古筝音乐之中,这种音乐更能激起人们的共鸣。筝曲《霸王卸甲》中“楚歌”的声声悲切、凄凉就是通过隐隐约约的持续长篇“摇指”技巧来表现的。
“摇指”手法,绝不仅仅是把单个音变到连音的效果,它在实际运用中经过不断发展和变化,技法越来越丰富,如配上其他手段组成“扫摇”、“双指摇”、“扣摇”等富于和声效果的技法,又进一步丰富了古筝的表现力。“扫摇”技法即在摇指的同时,中指勾打八度旋律音弦,产生了一种激烈、宏大气魄的音响。
20世纪50年代起,“摇指”手法的成功应用,使它已作为浙江筝派的特演技而区别于其他流派。如今“摇指”手法已成为我国古筝演奏常采用的演奏技法。
浙江筝派的许多筝曲,不仅大篇幅地采用了“勾托”、“抹托”指序组成的“四点”技法,并且根据音乐的需要提高了力度和速度,表现出不同的音乐效果。
浙江筝派不仅演奏特丰富多彩,而且艺术风格细腻而又浑厚、豪放,因而能充分表现出乐曲丰富的内涵和丰满的感情。
浙江流行的筝原来只有十五、十六根弦,共鸣箱较小,音域窄,音量小,王巽之先生越来越感到其不适 应表达浙江筝曲规定的情景,他与上海民族乐器厂的徐振高、上海音乐学院的戴闯一起改良了原来的浙江传统筝,在他们的努力下,终于成功地研制出S 型21 弦改良筝。这
种筝由于放大了共鸣箱,增加了弦数,不仅扩大了音域,增加了音量,还美化了音。之后改良筝配上改良的弦,有了较完美的演奏性能——高音清脆明亮、中音柔和、低音深厚,她为浙江筝艺的演奏手法和表现力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古筝虽然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但也是到S 型21 弦传统筝的出现,筝的音量音才起了显著的变化,她既能奏出优美轻柔、恬静开阔的《月儿高》、纯厚典雅的《高山流水》,又能奏出气势磅礴的《战台风》或诗情画意的韩江丝竹《寒鸦戏水》。各种风格、演奏手法迥然不同的乐曲都可在改良筝上尽情发挥。令人关注的是这一S 型21弦浙派改良筝竟是我国及海外各地区流行最广、使用最多的古筝独奏乐器。
二、河南筝派
河南古筝流派的形成,虽可以追溯到本世纪初,但它与所依附的乐种形式——河南大调曲子(又称鼓子曲)及后来的河南曲剧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大调曲子,可以说差不多概括了河南筝曲的绝大部分。大调曲子,也称鼓子曲,是一种以曲牌联缀为其演唱特点的曲艺形式。鼓子曲的伴奏乐器为三弦、筝、琵琶,加以手板、八角鼓。筝与鼓子曲的结合是河南流派所赖以生存的.根基,筝伴随着鼓子曲得以生存和发展。如果说河南流派古筝初创于明清小曲及后
来鼓子曲的伴奏,那么,它的衍进、发展、日臻成熟同样伴随着鼓子曲(后改名为大调曲子)的伴奏。凡是大调曲子广泛流行的地区,筝乐艺术也就兴旺繁荣;凡是大调曲子演唱人才辈出的地方,弹筝名家也会不断涌现。这是因为筝乐艺术没有形成独立的艺术形式。
今天,河南筝乐仍与大调曲子和戏曲等民间音乐紧密相连,豫剧、曲剧、越调,都以筝为其伴奏乐器。正是这些丰厚的民间音乐土壤,培育了刚健的河南流派筝乐。河南筝曲有一部分是从大调曲子的唱腔牌子曲和板头曲中衍化而来的,它是在长期的合奏伴奏中,经过筝人的不断加工、提炼、创作而成的。
在大调曲子的合奏、伴奏中,艺人们创造性地发挥了各自乐器的特点。比如三弦,作为主奏乐器,高音比较明亮、清晰,常以随腔弹奏的手法进行衬托。筝作为特乐器,它的按、颤、揉、滑最能表现其特点,在中音区彩效果尤佳,所以多在中音区垫空、润。流传下来的板头曲,依然保留着这一特征。
演奏中,艺术处理手法在世代艺人的艺术实践中渐趋定型,在旋律上便有了各自乐器的特点和一定的独立性,使之既可独奏,又能合奏。适合于筝演奏手法的分离为筝独奏曲。如在五十多首板头曲中,根据旋律特点,而形成各自乐器的独奏曲,适合筝演奏的就有二十多首。
分离为纯器乐曲的筝曲,它在内容和曲体上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凡属板头曲的筝独奏曲,保留原合奏曲中筝的基本面貌;而在牌子曲中,以同名变体的形式居多。
河南流派筝曲包括传统筝曲和创作曲。在传统筝曲中又包含唱腔牌子曲和板头曲。这类乐曲有:《山坡羊》、《倒推船》、《扬调》、《银钮丝》、《剪靛花》等,它们的特点是短小、精悍、活泼,地方风格很强。
河南流派的确立,除了历代河南筝人的不断努力修订出丰富的传统曲目外,具有浓郁地方特的创作曲也成为这一流派的延续和有机组成部分。
汉魏时阮的《筝赋》“大兴小附,重发轻随”可谓是对河南筝技极形象的描述。“大兴”和“重发”,强调了大指的旋律音,发挥了左手的技法,体现了筝乐的灵魂。在河南筝人中世代流传着这样一首《掐筝诗》,正是对河南筝的高度概括:“名指扎桩四指悬,勾摇剔套轻弄弦,须知左手无别法,按颤推揉自悠然。”
在具体技法运用上,河南筝曲比其它流派更显其大指的重要性——“十音有八为大指”。而在摇指的运用上,则多为短摇,时值为四分音符一拍或更短。“倒剔正打”是河南筝特有的指法,
为曹东夫先生所创。另外在左手的运用、延音的处理、小颤音、大颤音等的运用上也颇具特。
河南筝派除了上述音律、调式、技法的特点外,它的独特之处显然与方言有极大的关系。河南筝派的筝乐艺术在与声腔交融中,一是把声腔中的音韵变化吸收到筝乐中来,二是随腔送韵既丰富了声腔,又丰富了筝乐本身。这是筝“以韵补声”、“声中有韵”之功能所具体体现的,也是河南筝乐的泼辣与细腻兼具,奔放与委婉并存的魅力所在。
古筝是中国古老的弹拨乐器,二千多年来,古筝的流传范围已遍及祖国各地乃至海外。在其传播与传承的过程中,因地域环境、政治经济、语言文化及民俗民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与各地民间音乐的融合,逐渐派生和形成了各种具有不同音韵、演奏技巧和浓郁地方彩的流派、曲目等。从地域特征上有南北两大派系之分,从具体风格特征上则有“茫茫九派流中国”之说。
我们知道,每个筝派的形成和发展,既有其民间性、区域性、保守性、延续性等共性的特征,又有着它们所依存的客观环境、形成过程、社会背景和文化特质等个性因素。它们的个性因素和民间性决定了它们必须依附于某个区域性的乐种之中,表现该乐种的内容,并成为
该乐种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它们还具有它所依附乐种特定的技法、音律、音韵、调式、调体、节奏、板式结构、套曲程序等,包括了一些专用名词、术语,以及约定俗成的审美标准。相对固定的音乐表现形式也是每一流派存在的基础和传承载体,并被其音乐功能所决定。一个流派还必须具有系统的曲目(包括记谱法)、典型的代表人物,因为系统的曲目标志着流派形成条件的成熟,典型代表人物对流派的奠定、流派的承上启下,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