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通知七篇
    贷款通知范文七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不行避开地要接触到通知,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贷款通知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贷款通知 篇1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进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舞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托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置一般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
人住房贷款购置一般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誉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托付贷款购置首套一般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托付贷款购置一般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三、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依据“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状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亲热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状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进展。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誉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xx年3月30日
贷款通知 篇2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又有提高,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市区买房最高可贷80万;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夫妻共同公积金贷款,离婚后不再“捆绑”,非主贷方离婚后满6个月可再次申请贷款……
    3月31日,记者从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又有调整,不仅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也有了放宽。
    【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再提高 市区买房最高可贷80万
    去年11月,我市打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标准,根据各地不怜悯况,不同程度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时隔4个多月,这份惊喜又有了延续,我市再次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变的是,贷款额度高低仍由购房所在地“说了算”。
    其中,购房所在地位于宁德、福安、福鼎、霞浦城市规划区内的,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了8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到了60万元;购房所在地位于屏南、寿宁、周宁、柘荣城市规划区内的,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45万元提高到了7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35万元提高到了50万元。调整比较大的是古田县,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45万元提高到了8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35万元提高到了6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不仅是新购住房,在各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形也同样能享受到这样的额度。而根据此前的政策,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论在哪里,执行的都是统一标准,即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放宽首套房首改房认定标准 放开一般住宅与非一般住宅界限
    市民张先生已有一套商品房,要在过去,他购置第二套房时得慎重了。因为假如他买的是一般商品住房,便称为首改房,可以按首套房来认定;而假如他买的是非一般商品住房,则不属于首改房。
    “是否一般商品住房,有三个判定标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规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购房总价在150万以下的住房属于一般商品住房。
    “此次的政策调整中,放开了一般商品住房与非一般商品住房的界限,规定除购置别墅外,个人购置首套房、首改房(含一手房和二手房),不管其面积大小,均可享受首套房有关优惠政策。”该负责人说道。
    是否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成关键 首付比例降至20%
    今后,买房市民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您购置的是第几套房子已不是关键,重点在于是否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知记者,新政明确,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不再查询个人房产登记信息。假如是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首付比例降至20%;假如非首次申请,首付比例则不低于30%。
    另外,在利率的执行上也有转变。此前的规定是,属于首套房或首改房的,执行基准利率,否则利率上浮10%。今后,将统一执行基准利率。此次规定,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基准利率。
    共同贷款买房夫妻离婚后 非主贷方6个月后重新买房可申请贷款
    市民王先生和李女士结婚时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王先生作为主贷方、李女士作为非主贷方写入了贷款合同中,共同还款。两年前,两人因为感情不合离婚了,不久后李女士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再买一套房子。可这在当时的政策中是不允许的。
    “根据此前的政策规定,夫妻即便是离婚了,在住房公积金的还款上他们还是‘捆绑’在一起的,只有等到这笔贷款还清了,他们各自才可以再次提出贷款申请。”据市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中明确提出将支持离婚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离婚,非主贷方在离婚后满6个月后重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置、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申请时应提供法院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财产、债务分割证明,证明离婚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归主贷方(原配偶)单独全部,由主贷方承担偿还义务。
    也就是说,根据现行政策,在王先生和李女士离婚满6个月后,李女士想在我市重新买房,只要提供离婚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归王先生单独全部的证明,她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放宽提取条件】
    一次性结清购房贷款 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
    经过几年还款,目前市民林先生的公积金贷款还差20000元没有还清。此次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剩有23000元。根据规定,每位缴存者在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时,要在账户中保存6个月的缴存余额。
贷款申请
    林先生每个月公积金的缴存额是1000元。过去,假如林先生想要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他的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保存6个月的缴款余额,即6000元。那么,他只能提取账户余额中的17000元来还款,另外再“自掏腰包”3000元。
    政策调整后,将支持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提取。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可全额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时间不受上次提取时间限制,但提取总额不超过结清贷款本息的实际发生额。
    也就是说,如今林先生想要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不用再保存6个月缴款余额,可直接提取账户余额中的20000元。
    缴存公积金满三月可提取支付房租 申请材料也简洁了
    小李和妻子都是市区某企业的职工,目前正处于事业起步阶段的他们,工资不高也没法自己买房,只能在外租房子住。过去,每次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时,他们都得备上一堆材料,包括工作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和配偶无房证明、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地税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的房租发票及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如失业的,提交失业证明)。
    新政实施后,小李再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将便利不少,只要提供工作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和配偶无房证明即可。
    政策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依据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根据租金缴纳证明及租赁合同);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每间隔6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申请时效一年,每个缴存者每月提取上限为300元,夫妻双方则为600元。
    公积金政策转变
    贷款额度
    市区、福安、福鼎、霞浦、古田:双职工最高可贷80万元,单职工最高可贷60万元;
    屏南、寿宁、周宁、柘荣:双职工最高可贷70万元,单职工最高可贷50万元。
    首付比例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20%;
    假如非首次申请,首付比例不低于30%。
    离婚家庭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离婚,非主贷方在离婚后满6个月后重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置、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条件
    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可全额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用再保存6个月缴款余额。
    支付房租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只要提供工作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和配偶无房证明即可。
贷款通知 篇3
    根据20xx年5月22日住建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进展,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实行可提可贷政策
    岳阳市缴存职工购(建)自住房需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先申请提取职工夫妻两人的公积金,提取后仍不能足额支付购(建)房款的,可以再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先提取,后贷款),但提取金额加上贷款金额的合计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同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款的80%和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限额。其他贷款条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