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新员工风险教育培训
银行培训第一篇:银行新员工风险教育培训
新员工风险教育培训
一、会计要素管理
会计要素包括空白重要凭证、一般凭证、、卡类、印章、重要机具、重要物品和印刷品。核算要素分为控号要素与不控号要素。空白重要凭证、卡类和会计核算专用印章必须为控号要素;其他核算要素由一级(直属)分行根据管理需要确定是否为控号要素。
关注重点:
1.机构要素发放与柜员要素领用、柜员要素上缴与机构要素收回、柜员要素往出与柜员要素往入必须当天办理、当天完成。
2.空白重要凭证必须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规定,空白重要凭证应与其共同构成支付要件的会计核算专用印章、密押机具、支付密码器等实行分人使用、分开管理。
3.营业中柜员临时离岗,应将空白重要凭证上锁妥善保管。营业终了,空白重要凭证应入库或保险柜保管。
4.负责出售空白重要凭证的柜员不得兼办账户密码的预留、重置等业务及支付密码系统的操作。
5.柜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空白重要凭证,按号码顺序发售和使用,不得跳号,并及时进行销号处理。
6.银行内部员工不得为客户代购、保管和传送各类空白重要凭证。
7.营业终了,柜员应在监控下清点未用的空白重要凭证实物。8.各级库房管库员应每周至少一次清点库存的空白重要凭证
实物,并在与会计要素管理系统相关信息核对相符后,打印《要素库存明细登记簿》,进行签章确认。《要素库存明细登记簿》至少半年装订一次,并集中到一级(直属)支行运行管理部门保管,并纳入会计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为15年。
9.会计核算专用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应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负责”的原则,并坚持印押证分管分用。核算事项证明章、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国内信用证专用章应同其配套使用的空白重要凭证实行分管分用。
10.不得预先在空白凭证上加盖会计核算专用印章。
11.各级柜员保管印章应做到“专匣保管、固定存放;临时离岗、人离章收”。除用于办理及上门收款业务的受理凭证专用章(收妥抵用)外,各级柜员不得将会计核算专用印章带离营业场所。
12.会计核算专用印章在非营业时间应入库或保险箱(柜)保管。
二、日常业务
1.客户身份识别
(1)坚持联网核查制度。对以下业务进行联网核查:A银行账户业务,包括开立、变更个人储蓄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B支付结算业务,包括票据结算业务、银行卡结算业务、汇兑等业务。
案例:
2013年2月27日,一外地男子到西青中北假日支行办理开卡及注册网银U盾业务,柜员接过客户身份证后核实,发现反馈的相
片与客户相似,但是反馈的相片脸上有两颗非常明显的黑痣,分别在眉心和鼻子上,而办理客户的男子脸上却没有这两颗黑痣。网点员工再次询问客户是否为本人时,客户表示自己就是身份证上的人,我行员工对其脸上的黑痣提出质疑,并说要拨打110报警进行进一步核实后,该男子忙说“身份证是他朋友的”正在网点外打电话,并在未取走身份证的前提下,借口出去喊其朋友后逃离营业网点。
(2)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支行要求对于一次性客户要求填写资料登记表,涉及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或单位地址、、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期限。
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印鉴核对
1998年8月10日,天津旭帝公司在建行天津南开支行开立支票户,存入500万元。1998年8月28日,天津迈柯恒公司也在该行开户,存入2000万元。两公司于12月9日到该行取款,南开建行
告知款项已被取走(其中旭帝公司被取493.6万元,迈柯恒公司被取1998.8万元)。1998年12月14日两公司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南开支行支付被取的存款。1998年12月11日,南开建行向天津市公安局报案,公安部门认定:经刑科所鉴定,取款票据上的印鉴系伪造,犯罪嫌疑人以伪造票据手段骗取在银行的存款,涉嫌票据。2000年2月,犯罪嫌疑人成敬被抓获。
3.严格操作流程进行账务处理,不得规避反交易、错账冲正。(1)严禁对客户正常办理的业务使用反交易或冲正交易。对于由于内部处理差错时需授权进行更正时,必须由网点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在凭证上批注原因。
(2)各类业务设计的反交易,其应用范围仅限于在我行内部处理差错时,经授权后对错账进行更正处理。
(3)规定:柜员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现操作错误后,为掩盖其错误操作行为,未按规定的反交易流程进行账务处理,有意采取其他方式调整错误账项的,依照《规定》 单收回,仅支付给杨某本金8000元及利息。存单收回后,又将存单上的大小写金额均改为八千元。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支行支付存款72000元及利息。
最高法院《存单纠纷规定》 5.外部欺诈 案例:
2010年5月18日,2名手执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公务证的人员和另一自称是律师的人员到交通银行上海市虹口支行营业部办理关琦、刘炫辰账户查询、扣划事项。三人提供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民事调
解书中写明关琦、刘炫辰一次性偿还原告银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欠款,但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都要求该行将款项划至银丰国际法定代表人翁小强名下,支行柜员觉得两者内容明显不符,按规定,此项扣划款项应划入法院专用账户,因此拒绝办理。随后,上述三人向总行投诉了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5月19日,上述三人在哈尔滨市公安局2名警官的陪同下,再次来到该行虹口支行营业部,要求该行立即扣划关琦、刘炫辰已被冻结的存款1108万元至翁小强名下。该行与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电话联系,核实执法人员身份,法院确认没有这两名工作人员。后在警方的协助下,控制住对方。后查明该团伙利用各种渠道、人际关系和不法手段实施金融的犯罪事实。两名所谓的法院工作人员系假冒,相关扣划资料部分属于伪造,部分属于盗窃、欺骗所获得。
6.业务完成后不要急于将相关资料交客户。
三、柜员自身管理
1.柜员要保护好自己的柜员号,做好密码和柜员卡的管理,做到“卡不离身”。
案例:
2000年3月,中国银行衡阳常宁支行柜员谭德华利用已调离同事未注销的柜员号虚存存款4笔合计272.1万元,实施巨额盗窃案。
2.严禁自办业务。
(1)不要将本人的现金、卡、折带入业务区。(2)办理业务施行回避制度。
(3)规定:柜员为其本人名下账户办理各项业务的,依照《规定》 52笔,共计2126万元。2006年9月17日,在刁娜购买中得500万奖金时,她归还了部分库款。2006年10月13日,建行德州分行计划财务部监控资金头寸时,发现平原支行现金库存达2152万元(大部分为空存现金,即有账无款),超过上级行核定现金库存200万元近10倍。经突击检查,刁娜的案件才浮出水面。但最终留给建行1680万元的现金空库;扣除公安部门追缴冻结的资金74万元之后,建行涉案风险资金为1606万元。
四、违规积分
为强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规范业务操作行为,提高员工合规意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升全行合规管理水平,总行重新修订了违规积分管理办法,1月1日开始施行。
1、违规积分不得替代监管部门和本行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2、违规积分标准依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为1至4级,分别为轻微违规行为、一般违规行为、较重违规行为、严重违规行为,对应积分标准分值分别为1分、3分、6分、12分。
3、不同检查发现的同一次违规行为只积分一次。
4、同一次检查发现同一员工的多次违规行为,如果属同一违规行为,按一次积分。同一违规行为是指发生在同一业务操作环节的相同违规行为。
5、不同检查发现同一员工的多次违规行为,如果属同一违规行为,且发生在被要求整改之前,只积分一次。
6、对于违反多个部门违规积分标准的同一次违规行为,按最高标准积分一次。
7、若干员工对同一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应分别积分。
8、日常检查、业务监督发现的违规行为以月度为单位进行积分,当月监督发现同一员工的
多次违规行为,如果属同一违规行为,按一次积分(应整改而未整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