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培训管理,树立培训发展的观念和可持续学习的全员培训思想,加强全体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建设,针对员工适应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薄弱、迫切需要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提高专业化水平的基本情况,根据“人才兴行”的战略发展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旨在通过培训实现完成“五个一”建设的具体目标,即健全、完善一套培训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设立培训基地(中心)并按层次和业务条线组织一系列培训;挖掘优秀人员,建立一支内训师队伍;培养造就一支信念统一坚定、业务精湛优良、作风廉洁自律的高素质队伍。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三条本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全行员工的培训管理,总行各部门、各专业组织的培训,须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
(一)举办全行共性培训课程,包括管理人员培训、内训师队伍培训、新入行人员及待岗人员培训等;
(二)制定、修改全行培训制度;
(三)制定、审批年度培训计划;
(四)检查、考核培训的实施情况;
银行培训(五)审批全行外派培训;
(六)教育经费的预算与管理。
第三章培训计划
第五条全行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每年十一月底,部门、分支机构应以书面形式向总行人力资源部提交《**银行培训计划表》(附件1),作为本单位员工下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草案;
第六条总行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上年度绩效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作为本年度培训计划制定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总行人力资源部参照各单位的需求及绩效分析结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拟定全行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
第八条总行人力资源部依据经培训计划,制定某项具体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形成包括明确培训项目的
负责人、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教师以及培训经费预算等内容的实施方案,交由主管领导审批;
第九条总行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的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培训课程及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章培训分类
第十条员工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外出培训。
(一)内训是指由总行内训师做为主讲人,由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全体员工或相关条线人员均可参加内训。
(二)外训是指参加本行以外其他各类机构举办的培训或由外聘讲师做主讲人的培训。
第五章培训内容
第十一条政策理论培训。学习各类重要思想、当前政治、经济、金融形势、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惠民方针政策、各项会议、文件精神,特别要组织开
展学习与工作息息相关的《货币银行学》、《政治经济学》等知识的培训,把握重要精髓,掌握精神实质,将各项政策理论知识进行消化吸收。
第十二条价值观念培训。树立员工的先进思想理念、正确价值观,包括危机意识教育、企业文化精神培树、团队意识、创新思想、竞争思想、服务意识、营销意识等,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以增强队伍的核心价值观、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三条业务知识培训。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与当前工作紧密联系的知识培训,按照人力资源管理、客户经理、信贷业务系列、前台营销业务、理财业务、会计结算、核算管理、内审稽核、资金运营、科技信息、安全保卫、行政文秘等系列进行,使员工掌握当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达到增强员工知识含量、强化业务水平的目的。
第十四条制度法律培训。开展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如《公司法》、《经济法》、《商业银行法》等各项金融法规,特别总行出台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风险管理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努力提高依法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第十五条专业技能培训。开展信贷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财管系统、非现场监管系统、统计报表系统等相关技能操作培训,熟练掌握系统操作知识,提高专业化操作水平和能力,提升相关操作技能,真正成为工作的行家里手。
第十六条学历教育培训。继续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员工的函授教育培训,尽可能邀请教学经验丰富、专
业水平较高、业务知识精通的优秀教师来我市授课,提高函授教育的总体质量,提升各层次人员的金融理论水平,增强员工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真正达到函授学习的目的。
第十七条职业资格培训。与相关专业培训机构联系,积极动员员工参加各类职业资格、技术职称授课学习,加快持证上岗工作步伐,增强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员工岗前培训。对新招录的员工,组织金融知识、业务知识、
法律法规的基础性培训,为新员工的基础性知识提供保障,增强新招录员工尽快适应岗位的能力。
第六章培训形式
第十九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实地讲解、组织考察、视频内训、岗位练兵、拓展训练、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二十条集中授课。根据课程安排,按照培训内容组织参加学习人员集中进行培训。
第二十一条实地讲解。根据培训内容的要求,安排经验丰富、应变能力较强的专业人员深入一线实际,现场讲解、解决困难,为相关人员实行岗位实际操作培训。
第二十二条组织考察。与国内、省内同行业的先进单位取得联系,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及各条线的代表组成考察团队,深入先进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学习。
第二十三条视频内训。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结合培训时间,组织外县人员集中视频学习。
第二十四条岗位练兵。根据培训内容,准备相关设备,组织培训人员实际操作,提高学习技能。
第二十五条拓展训练。联系相关专业拓展训练基地,确定拓展时间,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工作单位及部门等条件将员工分成若干小组,分批分期组织员工进行拓展训练。
第二十六条以会代训。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的时机,利用会议时间,通过以会代训方式,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吸收,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七章培训要求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各条线组织的培训,要坚持提升员工整体素质的原则,树立长远观念和大局观念的意识,由部门负责人牵头,积极落实,正确引导,认真将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十八条总行各部门每月至少保证本部门人员集中学习两次以上,学习内容由各部门自行确定,每次学习要有专人记录,员工有笔记,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对学习记录和笔记进行抽查。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每举办一次培训后,要组织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试,并以书面的形式形成培训总结和体会,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将分数报人力资源部。
第八章注意事项
第三十条培训时参加人员需着农商行行服,遵守培训时间,课前至少提前5分钟到场。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学习时间,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第三十一条遵守培训秩序,培训座次以部门或支行为单位坐成一排,手机等通讯设备要关闭或调至静音、振动状态,培训期间禁止随意进出。
第三十二条专业培训后必须进行考试或抽查笔记,试卷试题由组织学习的部门负责编制并评阅,考试成绩进行公示。
第九章培训考核
第三十三条培训档案管理。
(一)建立培训项目档案。保存培训过程资料,据以建立培训项目档案。包括电子课件、纸质教材、讲师简介、培训机构简介、培训人数、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