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
二、贷款基本条件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重庆市户籍,能在异地提供身份和婚姻关系证明,在户籍所在区县正常缴纳社保,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
2. 借款申请人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且已连续正常缴存满12个月以上,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含组合贷款)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无公积金贷款逾期。
3. 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4. 借款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5. 借款申请人同意将贷款所购住房的房屋权证交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管,直至该笔贷款本息结清为止。
6. 借款申请人同意用所购住房进行抵押。
7. 其他需要满足的条件。
贷款申请三、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 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水平、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2. 贷款期限:最长期限为30年,但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具体期限根据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年龄、还款能力、房屋总价款等因素确定。
3. 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具体利率可能会因国家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四、申请材料及流程
1. 申请材料: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材料,以及购房合同或协议、房屋权证等其他必要材料。
2. 申请流程:
(1)借款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贷款政策和要求,并领取相关表格;
(2)借款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借款申请人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4)签订合同后,借款申请人到指定银行办理放款手续。
五、还款方式及注意事项
1. 还款方式: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等还款方式,具体方式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2. 注意事项: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如逾期还款将会产生罚息和违约金等费用。同时,借款人应妥善保管好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以便出现问题时及时处理。
3. 提前还款: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满一年后申请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金额应不低于一万元,并需提前一个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违约金或罚息。
4. 抵押物处置:如借款人连续逾期90天以上未还清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将抵押物处置并优先受偿。处置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等相关费用。
5. 其他事项:如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发生婚姻变动或其他情况导致影响还款能力的,应及时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同时,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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