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
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1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营造学生学习、成长的优良环境,学校将加强学生出勤管理。经研究,特规定如下:
  一、考勤范围
  学生上课、社会实践活动、寄宿生的晚寝以及学校、班级、班级组织(经学校批准的)的各种活动,都纳入考勤范围。
  二、管理要求
  (一)加强学生出勤管理
  1.学生上课和各种活动出勤,由班主任负责。请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请假条,如发现无故缺勤学生,班主任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做好记录。班主任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
  2.寄宿生在校期间,不允许私自离开学校。因病或其他原因确需出校的,事前必须向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请假。凭出入卡由教师或家长陪同离校,返校后及时交出入卡。
  3.寄宿生晚寝期间,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班主任及家长联系。
  4.课堂出勤管理:
  (1)、每一个课堂,由课代表和科任教师负责学生的上课出勤考核工作。
  (2)、任课教师应对不按规定上课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上课后首先检查学生人数并问询缺勤原因,发现无故缺课的要及时和班主任联系。
优秀学员  (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
  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如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上课或上课期间需离校,事前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班主任要和家长联系通报情况,最好让学生家长到校接走学生,以免中途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的,请假一周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核实上报,教务处批准。
  4、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不能按时到校,必须由家长来校或打电话请假,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班主任须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学校。
  5、班级学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若情况异常应立即向学校汇报。
  6、如果班级学生离家出走,无论什么原因,班主任都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并主动调查该学生有关情况,协助家长寻学生,将相关情况做好记录。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2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
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