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文理学院委员会党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纪律要求及相关规定
一、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为已经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未经过党的基础知识系统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内容和学习形式
1.培训内容。以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为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对学员的理想信念教育、纪律观念教育和人生观教育等,增强学员党性观念,促进学员成长成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体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见《课程安排表》。
2.学习形式。集中授课与课外自学相结合;老师讲授与分组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除集中授课的形式外,辅之以观看专题录像片、主题活动、专题讨论等其他学习形式。计划开设10个专题讲座,开展党的知识竞赛等活动。
3.考核方式。采取平时考核与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占40%,结业考试占60%。平时考核包括考勤、平时作业、检查笔记本、检查课堂听讲情况和参与活动情况等。结业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题型和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管理要求
(一)学习纪律要求
1、学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认真参加各项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切实端正入党动机。
2、党校发给每位学员《新编入党教材》和《学员笔记本》各一本,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将教材和笔记本带至课堂。学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准擅自离开课堂,不准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手机一律关机,与党校学习无关的书籍、资料一律不准带进党校课堂。
3、坚决不准带早餐、零食等进入教室。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4优秀学员、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认真听讲并自学,做好听课堂笔记(课堂笔记的格式见“教工部网站
下载中心党校”),积极参加小组讨论活动;要互助互学,培养团队意识,争作党校优秀学员。
5、学员参加集中授课等活动时要至少提前十分钟到指定地点。学员在培训期间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6、培训期间严格实行考勤制度。考勤签字必须由学员本人签字,不能代签、补签。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培训纪律,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如因病、因事确需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填写《中共重庆文理学院委员会党校请假登记表》(“教工部网站下载中心党校”下载)到所在学院党总支签字盖章,经党校班主任老师批准后方才有效;请假未批准擅自缺课,按旷课处理
7、自觉爱护教学场所的各种设备、设施,并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准乱扔纸屑等。
8、党校为每位学员建立培训档案,并存入个人档案。学员在培训结束时要上交一篇1000—1500字的学习小结(填表)。
(二)党校对学员的实践要求
1、加强党性锻炼,培养奉献精神,积极为学院和系部做贡献;
2、自觉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起好带头作用,做到行为文明、语言文明、社区文明,严守学院规章制度与纪律;注意个人仪表大方得体,不染发、不烫发、不穿奇装异服。
3 、自觉参加院爱心活动、义务活动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三)结业制度
培训结束时举行结业考试,培训成绩合格者,发给党校统一印制的培训合格证。
有以下行为者,取消其本期党校结业资格:
1)参加党校培训期间,凡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2)在党校平时考核或结业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
3)无故旷课一次者;
4)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或公假、事假累计达3次者;
5)结业考试缺考;
6)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四)奖励制度
党校设“优秀干部”、“优秀学员”、“先进集体”等奖项,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有迟到、早退或其他违纪现象的一律不能评为优秀学员。“先进集体”的条件是:
1、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小组讨论准备充分,发言踊跃。
3、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优秀,平均成绩80分以上。
4、学习小结内容充实,有一定深度。
四、班长、副班长、班委委员的职责
(一)班长、副班长职责
1、在党校和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充分调动和发挥组长的工作积极性,对本期培训班学员的学习、生活、活动等负全面责任,参加本班的一切活动。
3、维护好全班的学习纪律,为任课教师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创造良好学习氛围,起好师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4、组织分组讨论,联系指导教师,落实讨论场地,督促组长做好讨论准备工作和讨论记录。
5、组织好班级集体活动,及时传达落实党校召开的“班组长工作例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6、协助党校督促、检查、考核组长的工作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并推荐评优人选。
7、积极完成党校交办的其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班委委员职责
1、组织本总支学员按教学计划认真完成党校学习任务。
2、严格考勤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包庇违纪行为。
3、组织好本总支讨论,认真做好讨论准备工作和讨论记录。
4、如实考核本总支学员平时成绩,协助党校评选优秀学员。
5、认真收集学员对党校工作,特别是教学效果的意见,并及时报告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