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学员评优方案
一、评优工作流程及原则
(一)学员评优流程
坊主推荐(线上)——县区管理员筛选——省项目办核定——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复审并公示——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操作方法:坊主个人工作室统计报表评价成绩查询推优。
(二)评优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选的原则,实行多层次、全方面考核,坚持线下综合实践测评成绩与线上学习成绩两种考核相结合,力争科学、准确的进行评价。
2.优秀学员评选按班级合格人数20%的比例报送。
优秀学员
3.坚持不重复评优的原则,同一个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优秀名额,同时确保评优项目的真实性,及时公示评优结果,接受公众的核实与举报。
二、优秀学员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网上课程的学习,总计学时不少于900分钟。
2.综合评价中各项成绩总和不低于90分方可参加优秀学员的评选。
注:工作坊内如没有达到90分的学员,则该工作坊不评选优秀学员。
3.个人研修计划、教学课件、教学设计、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我的再发展行动计划被评为良好及以上的,方可参与评优。
4. 积极、参加主题研讨与答疑;浏览和观看简报、观看专家视频答疑;以上考核项如有其中一项成绩为0者,将不予评选为优秀学员;同时发表主题帖不少于5篇,发表回复贴不少于15篇。
5.参加V大赛和案例大赛者优先参加评选。案例大赛参赛作品坊主可以查看到, V大赛将会根据继教网项目办统计对学员进行评定。
6.评选时如学员的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如下原则进行评比:
1)根据优秀作业数量进行评比;校本研修作业和研修总结都被评为优秀的学员优先评定为优秀学员。
2)根据是否提交V大赛作品来进行评比,提交V大赛作品者可优先评定为优秀学员。
3)根据学习回顾来进行评比,被推荐学习回顾数量多的学员将被优先评定为优秀学员。
4)如果以上方法计算依然不能评选出优秀学员,则根据学员课程学习的总时长来进行评选。 
7.被省项目办、市、县教育局通报,没有按照阶段任务要求按时完成培训任务的,不得参与评选优秀学员。
三、奖励办法
省项目办将对优秀学员统一颁发优秀学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