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员守则
1、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贯彻落实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
2、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3、遵纪守法。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端正学习态度,准时到课,认真学习,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4、尊重教师,虚心求教。关爱同学,互帮互助。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
5、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
二、课堂纪律
课堂考勤实行桌签制。学员在标有本人姓名的桌牌位置就座。不得随意挪动位置,不随意在课堂走动。
1、上课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保持教室安静,手机等通讯工具要关机,不看与本课堂无关的书籍、报刊等。
2、维护课堂秩序,不迟到,不早退,不干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3、教室卫生由班委会安排,学员轮流值日,每次课后认真清扫。
4、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门窗、桌椅、墙壁上涂写、刻画,离开教室要关好电脑、电灯和门窗。
优秀学员三、自学纪律
自学是指课堂教学以外由学员自主进行的学习活动。它包括“读书、思考、研讨、交流”四个环节,是学员学习的重要方式。
1、认真阅读教学计划规定的必读书目和参考书目,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主动接受任课教员的辅导。
2、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工作及个人的思想实际,总结过去,研究现实,思考未来。
3、积极参与教学计划安排的学习研讨活动,不在讨论时闲谈或做一些与学习研讨无关的事
情。
4、认真撰写调查报告(结业论文)和各种学习心得,积极向有关刊物投稿,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和成果。
5、自学时间内不擅自外出和开展娱乐活动。
四、生活纪律
1、遵守作息时间。按规定时间起床、学习和休息。上课、听报告和开会期间不会客。
2、遵守住宿制度。原则上主体班学员须在学员公寓住宿,不在外留宿。不私自留客住学员公寓。
3、保持内务整洁。自觉清理宿舍卫生,维护宿舍周围公共场所的整洁。
4、爱护公物。对宿舍房间内配置的相关设施和用品要注意爱护。遗失和损害公物要赔偿。节约用水、用电。
五、廉政纪律
1、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
2、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
3、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生活消费用品的费用。
4、外出参观考察,不准接受接待单位的贵重礼品。
5、违反以上规定者,必须在学员党小组生活会上认真检查;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用于支付的公款一律由当事人负责偿还。
六、考勤制度
1 .学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应说明原因,超过三天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员在校期间,应集中精力学习,一般不准请假,不得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会议、出差、考察等任务。但有下列情况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批准。
①出席和参加各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重要会议, 参加确系别人不能代替的重要外事活动或接受其他特殊任务的;
②因病经县以上医院证明需作短期休养的;
1. 学员守则
2.课堂纪律
3.自学纪律
4.生活纪律
5.廉政纪律
6.考勤制度
7.组织管理
8.班(支)委委员职责
9.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评选办法
七、组织管理
1、各学员班(支)委会,在校委会和培训科的领导下,在班主任具体安排下,自主开展学员的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和集体生活的组织领导工作。
2、主体班班(支)委会成员由班主任提名,经培训科考查,报请校领导批准后,建立临时班(支)委会。班(支)委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体制,一般由7-9个人组成。设书记、班长、副班长、组织纪检委员、学习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文娱委员。各班根据学员人数设立若干个党(学习)小组。
3、班会(支部大会),由班(支)委会根据学习阶段的需要组织召开。主要内容是安排布置学习和工作任务,组织交流学习经验,开展民主生活、党性教育和党性分析等。班(支)委会研究重要问题时应有班主任参加。
4、班(支)委会和党(学习)小组要根据教学计划和异地教学的要求。督促学员按时到课,组织自学、基层调查、课题研讨、成果交流等学习活动.
5、学习结束前,班(支)委会在集中小组意见的基础上总结班委(支部)工作,并形成文字材料报培训科。
6、、班(支)委会和党(学习)小组协助做好学员考察工作,对学员在校的表现做出综合鉴定。
八、班(支)委委员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桂阳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行政学校)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各主体班成立党支部、班委会,其组成成员工作职责如下:
党支部书记:
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大会,传达贯彻党校总支的指示;研究、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制定支部工作计划, 组织过好全班的组织生活。结业前,负责作好支部的工作总结报告。
班长:
在党支部领导下主持班委会全面工作,对全班学习、调研、生活及其他活动负全面责任;负责全班主要活动计划安排;协助班主任和教员组织教学和研讨活动;督促班委会成员履行职责。
副班长:
协助班长工作,负责课堂到课情况和班集体活动的出勤登记。分管学习、文体、生活及重大活动的安排组织等工作。
组织纪检委员:
提出支部组织生活意见,督促检查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负责党员学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负责支委会和支部大会的会议记录;负责党性教育和党性分析活动的组织工作,检查各小组的会议记录本。
宣传委员:
负责本班学习、教学研讨、考察活动情况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向校网络或新闻媒体报导。负责班刊的编辑,及时反映班级活动、学员意见、心得体会、情况动向等,做好思想宣传工作。
学习委员:
了解掌握学员的学习情况,及时反映学员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教与学之间的沟通工作;保持与班主任、教学单元负责人、授课教师的联系;抓好听课、自学、讨论、社会调查、学习交流等活动。协助班主任检查学员的学习笔记;协助班主任做好教学质量考核工作;领发学习资料,下发授课老师的教学提纲。积极与宣传委员配合完成好关于学习调研活动的宣传报道。
生活委员:
做好开展班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教室清扫保洁的安排、检查和督促;及时征询、反馈学员对生活管理方面的意见;检查督促学员管理制度的落实,抓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文娱委员:
负责本班文体活动的计划制订和组织;组织学员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体育锻炼活动和各种文艺、体育比赛;领发体育活动用品。
九、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评选办法 
为了加强主体班的各项管理工作,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鼓励和表彰先进,对学制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培训班,根据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党性锻炼情况,以及学习成绩,遵守纪律等各方面的表现,组织评选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并颁发荣誉证书。现将评选条件及办法规定如下:
(一)优秀学员评选条件
1、制订一份个人学习计划,做到字迹工整,态度端正,
③个人或家庭有特殊情况的。
3.学员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应事先向班主任递交《请假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因公请假须由学员选派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因病请假应由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病明),并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方可生效。学员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校,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而需续假的,必须提前向班主任报告,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凡不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校以及请假期满而无故超假的,均按旷课论处。
4.学员请假严格执行下列批准权限:
①请假半天的,由班主任批准;
②请假1天的,经班主任同意,由党校主管领导批准;
③请假2天及2天以上的,经党校校长同意,由县委组织部领导批准;
5.学员请假的时限,根据学制长短作如下规定:
①学制为一周的,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天;
②学制为一个半月的,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天;
③学制为3个月的,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天。
6.考勤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学员结业时,将考勤情况(包括不按时报到、缺勤、中途请假、提前离校等)记入《学员考核登记表》,归入学员档案。
(三)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评选办法
1、每期培训班学习结束前一周时间内举行评选活动,由班主任组织班(支)委会参照优秀
学员、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讨论提名,选出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候选人报班主任。
2、班主任组织班级全体学员对各候选人进行考核、评议,通过公开投票方式从候选人中选出优秀学员和优秀班干部,确定推荐名单后报培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