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优秀学员评选标准
1.评选学员在培训合格的学员中择优产生,根据学院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纪律考勤、内务卫生、参加的活动和为大家的服务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依据量化考核的分数由高至低进行排名。
2.加分项目:
(1)参加文体活动,对活动的组织策划人员和参加人员分别加1分。参加晚会和合唱人员由文艺委员整理上报。篮球赛人员名单由警体委员上报。
(2)热心为大家服务,主动帮助他人,得到大队学员的广泛认可。每项加3分。如帮助大家购买火车票、发放运动服、整理课件。由中队长整理上报.
(4)被培训班老师及干部在点名时表扬的一次加1分。由中队长整理上报。
4.扣分项目:
(1)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不尊重老师的行为每次扣1分。由纪律委员整理上报。
(2)警容风纪不整,由纪律委员整理上报。优秀学员
(3)夜不归宿、无故旷课、逾假不归的每次扣3分
(4)迟到、早退现象的每次扣2分
(5)被培训班老师或中队委员点名批评一次扣1分。由警体委员上报。
(二)优秀学员评选程序
(1)优秀学员由本人自愿申请,提交300字以内的简要事迹,对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情况、纪律考勤、内务卫生、参加的活动等情况进行自查。
(2)中队干部对各方面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初步筛选,提出优秀学员初选名单。每位中队委员可根据自己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可直接向大队推荐一名表现突出的学员,并由中队委员写出所推荐选优秀学员的300字以内简要事迹及鉴定。各中队上报的优秀学员初选名单和中队由大队委员会审评。
(3)中队委员的评选有大队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