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发改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09.13
【字 号】六发改纪监〔2016〕249号
【施行日期】2016.09.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秋节文章【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六安市发改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本委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加压,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现就节日期间深化作风建设,加强执纪问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严明纪律要求。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委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守住“底线”。继续贯彻执行省委三十条、市委二十条和市纪委的纪律要求,节日期间,严禁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严禁利用虚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紧盯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中秋节、国庆节来临之际,为防止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反弹,进一步巩固改进作风成果,市发展改革纪检监察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专项督查。 
      三、坚持挺纪在前严肃责任追究。委纪检监察工作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四、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社会监督。要创新监督举报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发动众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进行举报。要注重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信息大数据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实时加强对“四风”方面网络舆情监控,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对两节期间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让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