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二手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XXXXX
甲方:  (身份证号码:XXXXXXX)
乙方:  (身份证号码: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在真实、公开、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出售、甲方购买位于四川省XXX市XXX区XXX街道的房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房产”指的是位于四川省XXX市XXX区XXX街道的房产,具体地址为XXXXXXXX号,房产证号为XXXXXXXX。
第二条 交易价格
2.1 本次交易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XXXX 元整(¥XXXX.00)。
2.2 甲方向乙方支付房产交易价格的方式如下:
(1)首付款:甲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房产交易价格的30%(¥XXXX.00)作为首付款;
(2)全款支付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等合法方式向乙方支付房产交易价格的70%(¥XXXX.00)作为尾款。乙方收到尾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并交付房产相关证件。
2.3 若甲方逾期支付房产交易价格,甲方每逾期一天需支付给乙方房产交易价格的0.1%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仍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相应款项。
第三条 过户手续
3.1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完全部房产交易价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负责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3.2 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户口本、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并确保房产的产权证书上显示甲方为房产的合法所有人;
(3)将过户完成的房产品质交给乙方。
第四条 房产瑕疵
4.1 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房产没有举债、查封、抵押、转让、租赁、诉讼、纠纷等瑕疵。
4.2 若甲方所出售的房产存在上述瑕疵,甲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附属设施
5.1 房产包括以下附属设施:供暖设施、供水设施、燃气设施、通风设施、电力设施等。
5.2 甲方对附属设施的负担、维修、更换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房产之日起,享有附属设施的使用权,但须履行公共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第六条 房产保险
二手房买卖协议6.1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购买合适的房产保险,保证房产在交付之前具备足够能够承受险风险的条件。
6.2 房产保险购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相应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8.2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所有义务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