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不动产二手房买卖合同
《山西省不动产二手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位于山西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的不动产(二手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状况
1.1 甲方出售的不动产位于山西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房屋结构为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
1.2 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准)。
二手房买卖协议1.3 房屋现状:_______(附房屋照片)。
二、买卖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双方确认,乙方购买甲方的上述二手房,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房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支付。
2.3 乙方支付房款后,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
三、交付及过户
3.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应将房屋内的所有物品清理干净,并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3.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办理完毕房屋过户手续,将房产证交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2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或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房价的_______%。
五、争议解决
5.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6.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