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读书随笔
毛姆读书随笔
毛姆读书随笔1
我们常说言多必失。我在《总结》中曾经写过,经常有一些年轻人问我该读什么书,那时我无法预知自己的回答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自此以后,有许多读者给我寄来各种信件,他们想知道我究竟给出了什么样的建议。我竭尽全力写信回复他们,可是,一封短小的信不可能完全说明我的想法。太多读者想知道我的择书建议,鉴于这种情况,我索性根据自身经验归纳总结写成文章,以便读者在阅读中获得享受,并且有所增益。
阅读理当成为一种享受,这是我首先要强调的。当然,也有许多书是我们必须要读的,因为某些时候,读书只是为了考试过关,或者得到想要的资料。我们阅读这类书的目的是接受教育,读了全书没有枯燥的感觉,就已经达到了我们的要求。我们读这些书,不是为了从阅读中获得享受,而是迫不得已。我要谈及的“阅读”要把这些书排斥在外。我下面谈到的书,给不了你学位和谋生技巧,也给不了你船舶驾驶技术和故障机车的维修方法。但是,如果你能够享受这些书,就能把你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有些好书不容错过,否则就是一种损失。一些业余时间比较充足的成年人可以读一读这样的书。正是这样
的人构成了我所说的“你”。书虫不包含在“你”之中,因为他们容易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去探寻无人问津的孤僻小路,从寻那些早被束之高阁的好书中获得极大的满足感。我在这里要说的书,是那些真正的好书,是那些无论以前还是现在都被认为是经典的好书。这些书才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读的,遗憾的是,绝大多数人都忽略了这些书。有一些特别优秀的书不仅受到许多权威评论家的推崇,还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普通人读这些书会感觉枯燥,但学生们却会把它奉为必读经典。
我们阅读的终极目的是享受阅读带来的快乐,然而,使一些人快乐的东西一定也会使另一些人快乐吗?谁能够向我们保证呢?追寻乐
趣并非是不道德的行为。乐趣本身有什么不好呢?聪明人之所以放弃对一些乐趣的追求,不是因为讨厌乐趣,只能在感官享受层面停留下来,而是因为追求乐趣有时候也会导致一些不好的后果。在一个时代中,最聪明的人应该是这样的:他们发现了最大最长久的满足是汲取知识。想要不断受益的人,可以把阅读当成一种习惯。很少有什么运动可以带来持续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一般在我们年富力强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
同时代的诗人也有可能把丰厚的宝藏留给我们,所以一样值得我们铭记。有一本诗歌选集我不想提它的名字,因为写得确实不怎么好,它可是我所知道的当代唯一一本了,真的很不走运。莎士比亚既是英国最卓越的诗人,又是民族的骄傲,我觉得所有人都应该把他的悲剧拿来读一读。如果有谁对莎士比亚的
剧本比较了解,有着优雅的品味,有着深厚的知识,并且判断严谨慎重,我希望他能够编出一本莎士比亚的选集,节选他剧本和诗歌中一些经典章节、段落,就算把单独的句子收集起来都行,如此这般我就可以随时读一读身上带的书,以满足诗歌滋养心灵的需要。
毛姆读书随笔2
受《星期六晚邮报》的委托,我写了三篇文章[注释]。为了响应众多读者的需求,既便于读者阅览珍藏,又让那些没有看到过原文的读者能有一些收获,现在将它们重新印刷装订成册。委托方告诉我每篇文章写四千字,因而就算我写的比四千字稍微多一些,也只能竭尽全力压缩。说实在的,在这三篇文章中,任意拿出一篇都可以扩写成厚厚的一本书。
在前人留下的众多精神财富面前,许多读者感到无所适从,不清楚自己应该读哪些书,我的目的是列出一张推荐书目的清单给他们,清单上的任意一本书都会使读者享受到阅读的乐趣,并获得很大的收获。
怕读者们嫌弃书单太长而心生沮丧,所以迫不得已把很多重要的著作都省掉不写了。每个作家的书我只推荐了一本,但是很少一部分作家(像简·奥斯汀、狄更斯、萨克雷、巴尔扎克和陀思妥耶夫斯基),
我把他们的几本书都推荐给读者,而且任何一本都严格按照我的择书标准来推荐。除此之外,我迫不得已删去了像夏洛蒂·勃朗特这样一些有才华的作家,因为篇幅不允许加进那些接近一流的作家。我还删除
了所有像艾萨克·沃尔顿的《生活》和詹姆斯·莫利阿的《伊斯法罕的哈吉·巴巴历险记》这样名气不太大的书籍。这些书都能给人阅读上的享受,但是篇幅的限制促使我只列举那些大家都认可的名篇佳作。我这样做就像带着一位朋友去雕塑馆游览,虽然这位朋友有很大的热情,但是他的时间却很仓促,如何在短暂的时间里使他领略到最辉煌的风景呢?我避开罗马时期的肖像,跳过古风时期的雕塑,直接把他领到希腊黄金时代的经典作品面前,但是我这样做并不代表我不认可那些被跳过的艺术瑰宝的价值。
在浩如烟海的欧洲文学里,我挑选的`作品都是令我十分佩服,并且被公众认可的经典佳作。如果哪本书称不上特别出众,那么我有什么必要推荐它呢?但是我不能用同样的标准来推荐美国文学,因为它的历史比较短,如果我只列出四位作家来,我想读者们不会满意的。
再说说美国文学。美国文学的历史很短,著作也不多,三流作家因此能够进入主流,但是我觉得他们的作品根本不应该受到这么高的推崇。现在的美国不该再抱着爱国主义的偏见,不要只把美国作家看成美国人,还要把他们看作世界公民;要想做出恰当的评价,就要把他们和那些卓越的艺术家们放到一起对比。
最后,我想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处引用约翰生博士写给斯莱尔夫人的一句话:“那些不读书的人,没有什么可以去思考的,也没有什么可以去说的。”
毛姆读书随笔3
黎戈在博里就这本书写了一个笔记:“我亲爱的毛姆叔叔”。这本毛姆叔叔的书我虽然比她看得早,却一直没动笔。头一次觉得她没说透,可能是自己此时此地的视觉不太一样的缘故。
毛姆写了六十五年的畅销书,对市场信息特别敏感,写东西也特别刻苦。据说,成名以后,某一天经过大剧院,那里正在上演他的一出戏,听到观众在落幕时雷鸣般的掌声,他老先生对着落日长长舒了
一口气:“这下我终于可以从容地欣赏落日,而不用挖空心思想着如何优美地描写它了”。
因为有这些杂碎打底,书就读得比较另类。譬如他在书的开篇写“读书是一种享受”时,说“你最好还是随你自己的兴趣来读,我甚至都不认为你一定要读完一本再读另一本。我自己就喜欢同时读四五本书,历史、散文、评论、传记、诗等等分开时段来读……”他这么写固然不错,但显然,他还是从大家都喜欢的视角在写。你看,他介绍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自己读了三遍,然后又说,我打算承认,他的书并非每部分都很有价值的,读者可以对其受当时思潮影响而表述冗长的那部分抛掉,真是蛮体贴人的。
随笔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关于读书”,第二部分“哲学与人生”,哲学与伦理学方面读书的影响,第三部分介绍“作家与作品”。第二部分里,毛姆先生写“真、美、善”的视角非常独特,也特别耐人寻味。
人们要使生活过得有意义,“真、美、善”是可以能达至这一目的的三种价值观。
“真”虽然排在最前面,占一席之地却是出于修辞方面的缘故。人们把一些道德品质,勇敢、荣誉感、独立精神等,划入真的范畴。毛姆先生对此嗤之以鼻。他认为这些品质大多只是人们为求“真”而自我表现而已,与“真”本身无多大关联。如果“真”是一种价值,那只因为它是真的,而并非因为说出“真”来是“勇敢”。若说“真”是一种判断呢,人们往往误以为其价值更多在其判断的独特,并不在乎它的“真”本身。就譬如说连接两座城市的桥,要比连接两块荒地的桥来得重要一样。若说“真”是一种终极价值呢,哲学家、历史学家往往争论不休,他们各持已见,相互攻讦。历来的事实是,说真话未必聪明,人为了虚荣、安乐和利益,总是不顾“真”的。大多人的理想主义,不过想借“真”的名义弄虚作假。写了一辈子畅销书的毛姆谈论“真”的笔墨最少,取了他简单陈述事实的观点。也由此可以窥见,他在这里所说的,也未必就是真的,他得考虑市场的视角。
“美”:美的情况稍好一点。在一位杰出小说家的眼里,美首先
是一个句号。因之还是不要真正达到完美。完美无缺是乏味的。完美无缺就好比高山的峰巅,你一旦爬到山顶,可以做的事情就只是再爬下来而已了。这也是现实生活中处处皆在的小讽刺:我们还是不要真正达到完美,虽然完美无缺是人人追求的目标。毛姆在随笔中引介的所有小说大作,没有一部是完美无缺的。说到题外,若要说完美无缺,我们的“红楼梦”堪称完美了,可是却也只有前八十回,就也算是有憾,不至于等读者爬到山顶后,仅止于爬下来而已了。
对美的评判从来没有固定标准,人的审美情感非常复杂。美感固然愉悦,是一种智性又充满感性的激越之情,让人宁静、温柔,充满幸福感喟,然而毛姆先生的最终观点,还是落脚到实用的功效。美感除非能提高人的品性而且能使人有更多的能力去做好事,否则,再大的欣喜也是毫无意义的。他的观点就不是典型美学家指称的“为艺术而艺术”了。倾向于认为个人的审美陶冶,最好有利于性格培养,从而更适宜做出正确的行为。而艺术作品本身呢,“蜜蜂只为自己生产蜂蜡,并不知道人们会拿它去做其它事情”。读书趣事
三种价值观里,善最有大众性,因而也可能才最具实用性。其实。盲目的善,也是很害人的。毛姆将善与爱合在一起。纯粹的爱与单纯的爱,亦即性爱与仁慈之爱很难精确区分。人生的大悲剧不是因为人会死,而是因为人会停止爱。两个情人之间也总是一个爱、一个被爱,正是因为这种不和谐,人们将永远不可能获得幸福圆满的爱情。爱情能带来人所能得到的最大幸福,爱情却难得无忧无虑。就好比人们常常在拥抱自己锁链的同时又怀恨在心。可是仁慈之爱就不然了。善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宣称有其自身目标的价值,德行就是它自身的回报。善和美不同,永远不会达到尽善而使人厌倦。善比爱伟大,从正确的行为中表现出来。那么作为个人,正确的行为究意是怎样的呢?毛姆用一位16世纪西班牙宗教诗人的话作结,虽说人脆弱,也勿需将其视为畏途。美好之人生,不外乎各人顺其性情,做好分内之事。
在毛姆的笔下,他所引介的作品,个性却是要首先考虑的最重要因素。看完他介绍的作家与作品后,无疑会让读者在读其介绍的读本时有相当大的指导与启发作用。首先,寥寥几笔,他就把作品的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