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心廉洁自律承诺书
社保中心廉洁自律承诺书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保障事业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在这样重要的事业中,任何不当行为都会对人民众的权益和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因此,社保中心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自身的纯洁和廉洁自律,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开,为人民众提供优质服务。为此,社保中心成立了廉洁自律委员会,要求所有工作人员签署“社保中心廉洁自律承诺书”,全面保障人民众权益,保护中心的公信力。
廉洁自律承诺
一、廉洁自律承诺
为了维护社保中心的形象和信誉,我保证:
1、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公正文明地为社会保险参保人和领取人提供服务。
2、落实国家、省、市、区规定的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3、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权钱交易,坚决防止利益输送和受贿。
4、严格保守国家、企业和客户的商业机密和秘密,绝不泄漏。
5、自觉维护廉政工作,正确对待同事之间的关系,不进行攀比、拉帮结派。
6、自觉接受纪律、组织和众的监督,真诚接受批评和指导,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
7、不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利用职权违法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廉洁自律制度
郴州市社保中心的廉洁自律工作是一项复杂而严谨的工作,社保中心对自身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十分严格,从中出台了多项制度方案,确保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规定,并根据不同的违规行为,制定了不同的处理方案。
1、工作纪律制度:严格按照职权范围职责行使工作职责,不得改变或者篡改政策规定的应审批事项。
2、接待访问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接待来访人员和电话咨询人员,不得私自接待不属于本中心工作范畴的来访人员和外部代表。
3、工作借条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在办理企业制度上必须签署工作借条,一切会计用款必须按照财务科目分类、清楚明细落实。
4、报销单使用制度:严格对各种费用报销单据进行审核,认真核对各项报销费用,不得私自篡改、分离、改变和跨月使用。
5、值班制度:按照岗位职责人员分工配合,对工作要求严格,做到“有人值岗,不留空、无人值岗,及时请假”。
6、保密纪律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在办理复查和退款业务工作,必须保密,不得将业务情况泄露给外界。
三、廉洁自律工作开展
社保中心廉洁自律委员会由中心主管领导任免,分设内部监察、经济责任、检查等多个部门,负责社保中心工作的各类监督和管理。
社保中心廉洁自律工作开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宣传。社保中心通过发布内部通告、悬挂廉政标语、发放PPT等形式,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宣传。
2、自查自纠。社保中心委员会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纪律。
3、日常监督。社保中心廉洁自律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每季度对工作人员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4、投诉举报。对社区人民众的投诉举报,社保中心委员会将受理并跟进处理,做到及时清晰、细致彻底。
5、廉政考核。社保中心委员会对各工作人员的廉政报告评分进行排名,并将当年总排名前50%的干部列为优秀干部,并根据排名对干部进行岗位考核。
四、结论
社保中心作为一个为人民众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的部门,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众权益的重要职责。因此,社保中心一定要切实做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抵制权钱交易、维护工作纯洁,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保中心的作用,为保障国家民生、促进社会进步,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