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廉洁自律承诺书4篇
廉洁自律承诺书 篇1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根据《州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的通知》(州纪发【】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州纪委统一部署,本人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禁超规模或巧立名目举办节日庆典等活动。坚决制止名目繁多、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奢侈学学浪费等不良风气。
  二、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及实物。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基层和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四、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相互拜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五、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除执法、执勤、救灾救济、抢险、下基层慰问困难众等
工作需要安排外,公务车辆一律入库封存。
  六、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宴请事宜和借机敛财。
  七、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尤其不准参组织或参加利用赌博变相活动。
  八、严禁参与有异性提供有偿陪侍服务的娱乐活动。
  九、严禁向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收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土特产之类的礼品等。
  十、严禁以任何借口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及家属外出旅游、观光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级单位提供的旅游、观光。
  以上承诺我将严格履行,并自愿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xxx
  x月x日
廉洁自律承诺书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根据县委推行的《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廉洁自律承诺
  一、自觉加强党风纪风和廉政学习教育,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章制度,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和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滥用职权。
  二、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政策,坚决抵制用人不正之风。
  三、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廉洁从政。加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队伍管理,带头执行指导员“五不准”规定,坚决做到不用所驻乡(镇)、村的公款请吃,不收受乡(镇)、村发放的各种补贴,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
  四、加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队伍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指导员学习培训、工作例会、考勤和请销假、挂钩帮扶、设岗定责、民情日记、服务承诺、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和规定。
  五、团结并带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尊重基层实际和众意愿,切实做到亲民爱民、利民富民。
  六、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锻炼,工作中注重细节、身体力行、言行一致、公道正派,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本人联系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掌握情况,推进工作。
  七、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不滥用岗位职权化公为私,本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不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八、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在违规的经济实体或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等活动,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从事经营活动、承揽工程项目等。
  九、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以及配偶、子女承担的费用。
  十、勤俭节约,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在工作日午餐饮酒。
  十一、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实报告本人有关收入事项、住房、投资、配偶及子女移
居国(境)外、从业等应报告的事项。
  十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
  十三、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以上承诺敬请组织和全县广大干部众监督。
  承诺人:
  日期:
廉洁自律承诺书 篇3
  我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要求和规定,向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众郑重承诺如下: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不以权谋私,在工作中,不弄虚作假。环境保护标语
  2、不参与也不用公款支付高档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参与公款出国旅游。
  3、不理解也不送任何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严守廉政纪律。
  4、不理解可能影响正常公务的宴请、馈赠及各种隐行的馈赠活动。
  5、不支持和参与任何形势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也禁止家人参与活动。励志作文
  6、不违反国家、省市区效能建设的有关“禁令”的规定。
  承诺人:
  日期:
廉洁自律承诺书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教育部门良好形象,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以或变相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
  四、不利用公款搞无实质性内容的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和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不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五、不私设“小金库”,不违反财务制度、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
  六、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利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七、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八、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九、自觉遵守《“十条禁令”》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努力形成务实、高效、文明、勤政良好作风;
  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