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为了消除或降低员工及相关方可能遇到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实施、保持、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卫生体系,更好地实现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及指标,根据D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作如下交底: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管理人员负责落实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实施、检查、监督。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1、现场内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均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一位管理人员和工人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以防止或减轻头部的损伤。帽子的帽壳、内衬、帽带应齐全完好;佩戴时先将帽衬的头箍调整至舒适长度,戴上后将帽带于下巴处扣好,以松紧适度为宜。
(2)护眼罩:在进行工件打磨、焊接、使用化学液体时应配戴护眼罩以防止眼部受伤。 
(3)耳塞:凡处身噪声超过85分贝时,员工应佩戴合格的耳塞进行工作,以避免员工耳部损伤。
(4)呼吸防护器:当工序可能出现大量尘土、有毒烟雾等,此等特质进入身体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中毒或形成某一种疾病,因此,必须选择适当的口罩或呼吸器,以防吸入物质而导致身体受伤。
(5)手套及保护衣服:在焊接或接触溶液的工序中,可能会产生某种化学反应或燃烧物质,为防止这类物质接触身体表面,应当选择适当的手套及保护衣服作防护。在进行车、刨、钻等工作时严禁戴手套操作。
(6)工作鞋:为防止脚部受伤,当工序有要求时,操作工必须穿合适的工作鞋以防护。
(7)安全带:凡于2米或以上工作者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以防由高空坠落造成员工的伤害。
(8)在路边或公路上工作时,应穿戴上反光带或反光衣,使驾车者容易看见,从而避免人员伤害。
2、项目部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与发放。当项目有分包工程时,项目经理应责成分包方做好劳保用品的发放。
3、劳保用品的购买应根据经集团公司管理评审合格列入劳动保护用品合格供方名录厂家的产品;其中安全帽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公司统一购买。子公司、项目如需购买“劳动保护用品合格供方名录”外厂家的产品,购买前必须先对该厂家的供货质量进行采购评审,要求提供证明厂家供货能力(质量)的背景资料报公司安全科备案,经评审合格后方可采购发放。
4、施工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持劳动保护用品的完好、整洁,不得挪作它用。对有更新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及时进行更新,防止因防护用品的失效而造成员工的职业伤害。
5、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应仓库统一管理,应作好借用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仓库人员确保库存劳保用品的完好,防止因受潮、“四害”等引起劳保用品安全可靠度下降,甚至报废的发生。
三、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管理
    1、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包括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机械安全和防护装置设施,消防器材等。
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网、安全棚、安全门、防护隔栓、作业安全通道、外电屏护设施、架体支撑杆件。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包括机械和各种限位装置、联动/联锁装置、防护、保险装置、通讯、监视装置、机械架设的稳定装置等。
消防灭火器材包括灭火机、消防箱、消火栓、干砂箱。
2、生活卫生器具设施包括与员工生活有关的娱乐设施及卫生、保健、消毒设备器材、垃圾收集、处理器具。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作为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内容与施工组织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验收。
3、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制作、设置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满足安全防护要求。项目部/公司在施工日常安全检查中应把其列为主要内容;施工作业时任何人如需将其拆除、移动,必须通知项目经理或车间负责人同意,经同意并设置好其他防
安全管理措施
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拆除、移动。对擅自移动、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单位和个人,项目,公司必须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4、机械设备使用根据国家、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安装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前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井架、外架安装验收制度,塔吊、人货梯两用电梯等大型设备管理制度,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条文说明3.0.13条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表3.0.9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表3.0.10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检查评分表,表3.0.12起重员装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13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中安全防护设施的各项要求,不得带病投入使用。使用前按照机械设备运行制度进行试运行,发现机械不安全隐患,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或项目施工人员进行检修,不安全隐患排除前,机械不得投入使用。机械使用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故意损坏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
四、消防灭火器材管理
消防器材是一种应用于火灾发生时危急时刻的重要安全用品。它设置在重要工程和火灾危险源的地方。如果消防器材产品质量不佳,保管维修不好,使用不当,不但不能起到灭火作用,
反而会造成人员伤亡和延误灭火时间。因此,公司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1、消防器材采购。消防器材采购要按照集团公司整合管理体系文件物资采购控制程序要求进行。要求对消防器材供方进行合格评价。由供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同意批准的单位方可采购使用。
2、消防器材维修保管。当新购灭火器材发现不合格品应退货处理(二次提供不合格品取消采购),在使用或备用灭火器材失效后,要立即维修改装,维修改装企业要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定点企业。消防器材采购维修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日晒雨淋,并贴有有效使用标识,严禁失效灭火机挂放使用,影响使用效果。
3、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器材设置应在明显位置和火灾危险源的地方。不准随意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放置位置要畅通和取用方便,基地和施工现场应绘制消防器材设置图、消防器材统计表、表时数量、管理人员,高层、重点工程要设消防竖管(对管)、水带、水,重点部位、楼层设置消防器材要符合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儿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生产、使用的消防器材,设置的消防器材要符合“环保”要求。
4、消防设备使用。消防设施在火灾发生危急时刻使用,使用消防设施要符合火灾种类,按照消防设施使用方法正确使用,防止使用不当发生意外。
5、项目部常用消防设施及检查。项目部消防设施要经常检查并按位置编号,以确保正常使用,公司现行使用灭火器材:(1)消防竖管、高压泵、水带、水;(2)酸碱灭火器;(3)二氧化碳灭火器;(4)干粉(APC、PC)灭火机,上述灭火设施要勤检查,定期更换药剂及老化设施。
6、消防设施合格产品识别登记,项目采购的消防设施要进行合格识别,负责对采购的灭火设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