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资源配置及措施
1、安全管理资源配置
1.1 选择合格供应商
项目物资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1.2 购置
项目物资部编制需求计划,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1.3 验收
(1) 批量材料:由分管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1.4 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用品,进入库房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
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1.5 安全管理资源配置计划
安全管理资源配置计划见表1-1。
表1-1  安全管理资源配置表
种类
名称
标准
备注
标志标示
警示牌、标识牌、围栏护栏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易发生伤亡事故或危险处放置,必须醒目
安全防护及应急救援物品
安全帽
1顶/人
按照施工人员高峰时人数10%预留备用
安全带
至少2条/施工单元
按照施工人员高峰时人数50%配备
安全网
《安全网》(GB5725-2009)
按至少2个工作面数量配备
护目镜(包括焊帽等特殊护目用具)
1个/人
按特种作业人员种类、人数发放,及时补充。临时作业可向材料部门领用,用完归还。
防毒、防尘面罩
1个/人
按月发放过滤网
防护服(包括工作服)
2套/人
按照各类施工人员高峰时人数10%预留备用
防护手套
3双/人
按月发放
防护鞋
1双/人
按照施工人员高峰时人数10%预留备用
耳塞
1个/人
按月发放
急救箱
1个/施工单元
内有急救药品,绷带若干,及时补充
担架
2架/施工单元
妥善保管,及时补充
灭火器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定期检查补充
防雷设施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定期检查
手灯
最少2个/施工单元
及时补充更换
救生衣
(GB4304-1984)
大涌水、洪水救援
反光背心
1件/人
安全保护、应急救援
安全员
区域安全员
不少于2人/施工区域
按照项目部施工组织计划划分施工区域
机械设备
救援车
1辆
事故救援
洒水车
1辆
防尘除尘以及火灾救援
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措施
卫生防疫室
常驻工地医生一名
备有常用医疗药物、一般器械
2、安全资源管理措施
2.1 安全标志管理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生产设备标示整齐、规范,做到现场标示清晰,确保工作人员不误碰误动设备,不误接触带电物体,不出现因标示不清晰而出现的各种事故和异常,同时优化资源配置,根据集团公司上级的有关要求以及招标文件,制定本安全标志管理措施:
(1)各种标志的制作必须选择正规的专业厂家,其式样、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应规范,必须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要求。
(2)各种标志的布置必须符合现场条件,能够满足现场需要,并且布置整齐、合理,调一致,整体协调,最为重要的是必须醒目;
(3)各种标志的安装必须根据现场采用合适的固定方式固定;
(4)安全标志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相应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等的要求,确保日常生产以及现场作业的安全;
(5)各种标志的增加或撤除应经安全管理部批准,特殊的应经上级安全负责人批准。安全管理部应建立各种标志的档案,并且及时记录标志变更情况。施工现场及相应施工队应做好各种标志的日常管理和现场维护工作,将其管辖范围内的标志分解到人,落实责任。
2.2 安全防护品管理措施
我公司按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向工地施工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教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品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网、护目镜、安全带、手套、防护服、防护鞋、特种作业人员专用防护品等。基本原则是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但劳动保护用品非正常损耗且属于个人责任的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为进一步优化安全防护品资源配置,保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制定管理措施如下:
(1)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和栓挂安全带。
(2)凡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失。
(3)凡发给各施工单元公用的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丢失。
(4)借用防护用品,用完后应按期归还,不得长期占用,拒不归还者,要进行处罚。
(5)外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劳保用品时,由其自带或到施工现场物资部门领用,用完归还。
(6)劳动保护用品不得变卖,否则,一经发现,按原价处以2倍以上。
(7)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不穿戴劳保用品者,一经发现,每次处罚5~50元,因不穿戴或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造成工伤、安全事故者,按事故分析、报告、处理制度进行处罚。
(8)仓库对发放防护用品,应专帐登记,及时补充确保数量充足。
另外,各消防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就要及时更换。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焊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工
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发放。各施工单元必须配备急救箱一个(内有救急药品、绷带若干,及时补充)。
2.3 建立完整的安全资源配置及使用检查与监督机制
(1)施工单元负责人的检查与监督:开始作业前,应检查各类安全用品用具是否齐全、完好,如有损失立即补充;作业中,监督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作业完成后,再次检查各类安全用品用具,如有遗失损坏,及时补充。
(2)安全管理部的检查与监督:安全部指定区域安全员在其负责范围内进行每日巡检与监督,如发现有未按规定放置的标示或者未按规定进行的施工作业情况,应给予纠正,对于不听劝告者,处以相应处罚。
(3)项目负责人的检查与监督: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在整个施工项目范围内不定期检查各类安全资源配置情况和监督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品使用情况,定期检查仓库存储是否充足,及时催促采购部门。如发现有未按规定进行的采购、验收、存储、物品使用情况以及未认真履行其检查监督责任的,予以处罚,并处罚相应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