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最新8篇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本店铺分享了8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希望对于您更好的写作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篇一
  一、指导思想
  岁末年初历来是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工作的关键时期,冬季施工作业条件恶劣,特别是临近春节长假,部分建筑工程项目容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情况,极易引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市质安两站、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务必高度警醒,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部署春节、“两会”期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工作,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重点和范围
  一是督促企业主体开展自查。市质安两站、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立即组织辖区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逐项排查,重点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加强深基坑和高切坡、脚手架和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和提升设备、施工消防安全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市本级及各县市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排查,主要排查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是否落实整改,特别是对小型零星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工程项目要进行重点排查。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支模架(含操作架)脚手架、深基坑与高切坡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严防坍塌、高坠、火灾、中毒、触电、机械伤害等死伤事故发生。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含分包单位人员)不到岗履职、无方案或不按论证审批方案强行施工以及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要坚决予以停工,督促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执行停工指令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按规定上报记录不良行为。
  三、精密部署
  市质安两站、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制定节前排查、节后复工复查方案,
明确复工条件。申请复工的施工单位应对项目开展隐患自查自纠,重点对施工现场的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建设、监理单位要开展同步检查,消除隐患后由项目经理、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复工意见,向受检项目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复工核查。对申请复工项目,各级监督机构要对施工单位复工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隐患未消除相关项目责任未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要求。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
  四、工作要求
安全管理措施
  市质安两站和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督促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春节停工项目,各级监督机构要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安排专人值班,落实安全防火、防中毒、防无关人员擅入施工现场等工作责任,防止各类突发事件,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上报;对个别春节正常施工项目,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施工、监理企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
、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雨雪冰冻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春节后我局将组织对各县市的节后复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市质安两站及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于20XX年3月底前将行动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局工程质量安全科。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篇二
  依照消防条例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火源管理,规范过程管理,遏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施工情况制定消防管理措施。
  一、严格执行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消防条例,及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做到落实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二、按消防法规定要求搭设临建及木工操作区,生活区,办公区做到布局合理,审批手续齐备,照图搭建,严禁私搭乱盖,木工操作区必须远离明火,木料半成品、成品分类码放,班后及时清除锯末等可燃杂物。
  三、严格火源、电源和危险物品的管理控制,做到动用明火作业实现申办审批,严禁违章
用火,违章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确保安全用火用电。
  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满足施工现场作业面的要求,消防器材架统一尺寸制作,做到布局合理,数量充足,有效。保管保养责任落实,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消防通道,消防器材任何人不能随意动用。
  五、加强作业明火管理,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及消防监督机构颁发的《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操作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从事电气焊操作,进行操作时要有人监护,场地配备灭火器材,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电气焊结束后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