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1.1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众监督”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严格按照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使本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11.2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目的的及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目的是: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通过贯彻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即通过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用电和消防程序、建立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快速反映网络、制定重大风险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等方法以保证施工安全和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及人员生命财产,使工程保质并安全地得以实施。
2、确立本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为:
(1)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2)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
(3)安全交底绿100%,安全隐患整改绿100%;
(4)电、气焊“两证一监护”符合率100%;
(5)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施工。
11.3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
(1)负责落实本项目整合性管理职责;
(2)展开项目的目标、指标,并落实到岗位;
(3)确定本项目相关岗位的能力要求,根据需要对其进行能力、要求的培训;
(4)负责收集施工过程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处理。
2、安全员
(1)辨识、评价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并编制施工现场重大风险及控制清单;
(2)负责制定、组织实施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根据需要制定、组织实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3)负责新加入和转岗人员的三级教育,长期合作的安全交底,验收设备安装,检查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的运行控制;
(4)负责按规定检查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
(5)负责检查施工用电、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劳动保护、劳保用品按规定的执行情况,职业病的预防情况;
(6)负责预防措施的落实,当事故、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并作出恰当的处理;
(7)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不符合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的记录并验证效果。
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等其他管理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在实施自己主控项目的过程中随时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真正做到全员参与、人人管安全。
11.4  施工机具控制措施
1、手持电动机具需安装漏电保护器,防护罩壳齐全有效,并有效接地和接零,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2、木工机械
(1)机械上的电动机及电器部分应按其有关要求执行。
(2)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牢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3)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平衡实验,各种刀具不得有裂纹破损。
(4)装社有气动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作业前应先启动排尘风机,经常保持排尘管道不变形,不漏风。
(5)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6)运行中不准跨过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
(7)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
(8)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匀速接送料。
(9)根据木材的材质、粗细、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削和进给速度。加工前,应从木材中清除铁钉、铁丝等金属物。
(10)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檫试、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3、焊接机械
(1)为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除按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和绝缘胶鞋外,还应保持干燥和清洁。
(2)焊接工作开始前,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有损坏的地方,焊机的外壳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怒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
(3)身体出汗后,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防触电。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4)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  手操作。
(5)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得夹在腋下去拿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6)推拉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面部。
(7)下列操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
变焊机接头时;更换焊件需要改按H次回路时;更换保险装置时;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焊接作业时,其附近应无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斗,以防发生火灾与损坏门窗。
11.5 施工用电控制措施
1、施工安全配电要点
(1)“三级配电”:总配电箱(符号A)、分配电箱(符号B)、开关想(符号C);
(2)配电箱应标类别号和序号如:B-1、C-3,分别代表分配电箱第1号和开关箱第3号;
(3)电箱规定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内电器件选用配置正确、安装端正牢固,排列整齐;进入的电源线接入,严禁用插头;
(4)接线规定:
配电箱的进出线应加护套由箱底下进出;开关、接线、接触良好;配电箱、开关箱须防雨防尘,2米内不得堆放杂物,分配电箱、开关箱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所控制的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米。
2、施工照明用电规定
安全管理措施(1)灯头与易燃物保持大约0.5米安全距离,照明线路严禁在地面乱拉、乱拖;
(2)大面积照明应采用高压汞(钠)灯,室内禁止使用碘钨灯;
(3)露天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具,高度不得小于3米,一线条灯数不得超过10盏;
(4)室内照明灯具一般不得低于2.4米,一支照明线不得超过25盏灯,电流不得大于15安;
(5)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胶质线;
(6)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须接地和接零,单项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装用电保护器;
(7)一般照明选用220伏电源,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 具采用36伏安全低压电源;
(8)灯具实行分组或单灯控制,防止发生电路等事故时现场黑暗而造成以外伤害;
(9)在焊接等作业造成电压不稳的情况,现场办公室用电、照明应使用专线。
3、施工用电控制措施
(1)各种电起设备均须采用接零和接地双重保护。单项220V电气设备应有单独的保护零线和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