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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矿用本质安全型终端(FHZ(A)矿用本质安全型终端、FHZ(B)矿用本质安全型终端)(以下简称终端)出厂检验的技术要求,检验员在检验过程中除符合本检验规程外还应符合其产品标准、产品图样、工艺文件的要求。
2引用标准
GB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
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Q/LSJD12- 2009《FHZ(A)矿用本质安全型终端》
Q/LSJD23- 2009《FHZ(B)矿用本质安全型终端》
3 外观与结构检验
3.1 终端外壳表面应平整,无损伤和疤痕。
3.2 金属零部件必须进行防锈、防蚀处理,紧固件必须有防止自动松脱措施。
3.3 标志和铭牌应完整、清晰、牢固。
3.4 各部件之间的导线连接应无张力,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
4本安参数测量不应超过本下列数值的规定值。
FHZ(A):Ui:DC18V Ii: 35mA
FHZ(B):Ui:DC18V Ii: 18mA
5 工频耐压和绝缘电阻试验
外壳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湿热试验后应不小于1MΩ。外壳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应能承受规定的50Hz、500V工频耐压,漏泄电流小于5mA, 历时1min无击穿
或闪络现象。
6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检验
终端各裸露导体之间,裸露导体与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须符合GB3836.4-2000中第6.2、6.4.10、6.4.10条规定,本质安全电路与外壳之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3mm,涂层下爬电距离≥0.7mm
7 工作稳定性测试
终端应进行工作稳定性试验,通电时间不少于2d,其电气性能应符合企业标准的规定。
8主要性能测试
FHZ(A):1.接入系统,上电后,看主机是否能够识别并图形显示终端。2.观察主机的沿线检测是否正常3. 用主机屏幕所显示的终端电压与实测沿线终端电压进行比较,从而判断终端电压是否检测正常.
FHZ(B):1 工作方式:连续工作制。2 功能:2.1 发出终端查询信号,完成沿线回路闭合。
2.2 发出固定的500Hz闭锁信号,实现沿线闭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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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测试方法
9.1 试验条件
除气候环境试验外,其它试验均在环境温度为(15~本a35)℃、相对湿度为(45~75)%、大气压(80~110)kPa下进行。
9.2 外观用目测法检查。
9.3 主要性能试验
9.3.1 测量仪器和设备
9.3.1.1 测量仪器和设备的一般要求
a). 测量仪器和设备的选型应符合所测性能的特性。
b). 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测量范围应保证所测指标的要求。
9.3.1.2 主要测量仪器和设备:万用表 精度 2.5级 (量程满足测量要求).
9.3.2 试验步骤
9.3.2.1 FHZ(A)主要电气性能试验:1.接入系统,上电后,看主机是否能够识别并图形显示终端。2.观察主机的沿线检测是否正常3. 用主机屏幕所显示的终端电压与实测沿线终端电压进行比较,从而判断终端电压是否检测正常.
FHZ(B)主要电气性能试验:将终端水平放置(模拟现场使用安装),用万用表和砝码测量:终端在12cm×12cm受到3600g重物作用时输出低阻值不大于500Ω,撤去3600g重物作用时输出高阻值时不小于1MΩ。
9.3.2.2 本安参数测量用经计量合格的仪表进行测量,测量值不超过标准规定值。
9.4 绝缘电阻与工频耐压,分别按MT210-1990中第7章和GB3836.4-2000第10.6条的规定进行。
9.5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使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进行测量。
9.6 工作稳定性试验
终端处于通电状态,通电时间不少于2d,试验结束时,按本标准规定检查电气性能。
10检验规则
10.1每台终端必须经出厂检验合格,并附有出厂检验记录、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10.2出厂检验由质检部负责。
10.3检验中出现属于电气安全项目不合格,则判终端不合格,其余项目如有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检验,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重新开始检验,如重检仍不合格,则视为不合格品,不许出厂。
11记录
FHZ(A)矿用本质安全型终端出厂检验报告
FHZ(B)矿用本质安全型终端出厂检验报告
FHZ(A)矿用本质安全型终端出厂检验记录
FHZ(B)矿用本质安全型终端出厂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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